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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08: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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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廊擾民屬于侵犯相鄰權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第二百九十四條的規定,不動產權利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棄置固體廢物,排放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聲等。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十七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行為的,有權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舉報。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不依法履行職責的,有權向其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舉報。接受舉報的機關應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噪音擾民法律界定需要包括兩方面,一是必須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二是干擾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民法典》實施后,居民可以直接依據生活安寧權來維權,要求法院判決侵權方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法律責任。所謂私人生活安寧權,就是自然人享有的維持安穩寧靜的私生活狀態并排除他人不法侵擾、侵害的權利。噪音擾民維權的路徑包括:
自行或通過物業與對方溝通(可查看已分享的證據和噪音測量標準篇);
行政投訴,請行政機關責令對方停止制造噪音行為。比較常見的投訴路徑包括:
市長熱線(12345);
環保舉報熱線(12369)。
依據民法典侵權責任編的相關規定,環境污染侵權責任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由行為人承擔環境侵權行為與損害后果間因果關系的舉證責任。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相關行為應當符合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對于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業主應當依法予以配合。
辦理發廊衛生許可證需要準備以下資料和手續: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申請材料可分兩步提交:一是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前提交;二是經申請人承諾取得許可后2個月內提交。
取得許可前應提交的材料: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申請表》(必要);
《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復印件(必要);
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身份證明(必要);
授權委托書及受委托人身份證明原件1份(委托辦理時需提供)(據實必要);
公共場所地址方位示意圖、公共場所平面圖、衛生設施平面布局圖(必要)。
目前,公共場所衛生行政許可的新辦證和延續實行告知承諾制,即申請人提出公共場所衛生行政許可申請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一次性告知其許可條件和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符合公共場所許可范圍的申請人遞交齊全的材料,同時簽訂承諾書,書面承諾。
如果發廊的衛生狀況和提交的材料均符合《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的要求,衛生行政部門將簽發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辦理過程中應確保所有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進行整改和完善,以確保順利取得衛生許可證。
如果發現發廊沒有衛生許可證,您可以通過以下途徑進行投訴:
向當地衛生監督部門投訴:如果發現某個經營場所沒有衛生許可證,可以向當地的衛生監督部門投訴。這些部門通常會對投訴進行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采取相應的行動。
向相關行業協會投訴:有些行業協會也會對其會員進行衛生管理方面的監督。如果發現某個經營場所沒有衛生許可證,也可以向相關的行業協會投訴。
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如果以上途徑無法解決問題,或者涉及到的糾紛比較復雜,可以考慮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例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經營場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為解決發廊擾民問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成立“防止擾民與民擾專項工作小組”,以項目項目部項目經理為第一負責人,由項目其它副職為副組長,各部室部長組成“專項防止擾民與民擾項工作組”,各施工單位和分包單位負責文明施工的主要管理人員參加,認真組織開展日常管理工作。
在噪聲超標太多確實影響居民休息的施工區域設置噪音隔音屏,降低噪音污染。
加強對全體施工人員的環保教育,提高環保意識,把環境保護、文明綠色施工、最大限度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保護市容、場容整潔變成每個施工人員的自覺行為。
為保證市民后續訴求能夠得到及時反饋,防止噪音等問題再次出現,執法人員與商場業主及物業建立一個專門解決居民矛盾的微信群,由居民代表作為雙方的聯系的紐帶,將市民反饋問題進行第一時間處置,確保周邊居民住得放心,過得舒心。
發廊公共衛生管理制度方面:
衛生行政許可管理辦法方面:
衛生行政許可是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按照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和衛生標準、規范進行審查,準予其從事與衛生管理有關的特定活動的行為。實施衛生行政許可,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便民原則,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實施的衛生行政許可應當有下列法定依據:
法律、行政法規;
國務院決定;
地方性法規;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章。各級衛生行政部門不得自行設定衛生行政許可項目,不得實施沒有法定依據的衛生行政許可。
加強綜合監管,創新公共場所衛生分級分類監管長效機制,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鼓勵行業組織開展行業自律工作,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加強社會監督,對公共場所違法行為依法嚴肅處理,并及時向社會公布查處結果,強化公共場所經營者的衛生責任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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