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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08: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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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準進出口貨物原則上免予交驗進出口許可證件。這是因為貨物暫準進出口后還需在規定期限復運出進口,并非成為實際進出口貨物。因此,國家的貿易管制,特別是許可證管理,原則上不適用該類貨物。當暫準進出口貨物屬于許可證管理商品時,當事人可不需申領進出口許可證。但海關認為需要時,可要求持證人提供擔保。對于某些仍需受國家的進出境管制的物品,進出口時仍應交驗相應的證件、證書。例如,無線電器材,應檢驗、檢疫的動植物、藥品、食品等物品。
暫準進出口貨物免許可證的適用范圍較為廣泛。包括在展覽會、交易會、會議及類似活動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貨物;文化、體育交流活動中使用的表演、比賽用品;進行新聞報道或者攝制電影、電視節目使用的儀器、設備及用品;開展科研、教學、醫療活動使用的儀器、設備和用品;上述活動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種車輛;貨樣;慈善活動使用的儀器、設備及用品;供安裝、調試、檢測、修理設備時使用的儀器及工具;盛裝貨物的容器;旅游用自駕交通工具及其用品;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設備、儀器及用品(指中外合作項目中,外方自帶且中方不需要對外付匯的設備、儀器及用品,不包括租賃貨物);海關批準的其他暫時進出境貨物等。但需要注意的是,ATA單證冊項下的暫準進出口貨物,《關于貨物暫準進口的ATA單證冊海關公約》及相關附約規定的展覽會、交易會、會議或類似活動項下的貨物。
非ATA單證冊項下的暫時進出境貨物
申請人向主管地海關提出暫時進出境申請,并遞交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材料,海關受理。
海關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作出決定。就非ATA單證冊項下暫時進出境貨物的暫時進出境申請批準同意的,制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貨物暫時進/出境申請批準決定書》,否則制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貨物暫時進/出境申請不予批準決定書》,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申請人取得海關批準決定書后,即可辦理具體報關手續。
ATA單證冊項下的暫時進出境貨物
申請人向主管地海關提出暫時進出境申請,并遞交真實有效的ATA單證冊正本、準確的貨物清單以及其他相關商業單據或者證明。
海關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作出決定。就ATA單證冊項下暫時進出境貨物的暫時進出境申請批準同意的,應當在ATA單證冊上予以簽注,否則不予簽注。
申請人取得海關批準決定書后,即可辦理具體報關手續。
許可的延續
暫時進出境貨物應當在進出境之日起6個月內復運出境或者復運進境。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期限的,需經直屬海關批準。延期最多不超過3次,每次延長期限不超過6個月。延長期屆滿應當復運出境、進境或者辦理進出口手續。
申請延期時,ATA單證冊持證人、非ATA單證冊項下暫時進出境貨物收發貨人應當在規定期限屆滿30日前向原核準地海關提出延期申請,并提交《貨物暫時進/出境延期申請書》以及相關申請材料。
隸屬海關受理延期申請的,應當于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及時報送直屬海關。直屬海關于收到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延期的決定并制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貨物暫時進/出境延期申請批準決定書》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貨物暫時進/出境延期申請不予批準決定書》。直屬海關受理延期申請的,應當于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延期的決定。
屬于國務院批準的國家重點工程、國家科研項目使用的暫時進出境貨物以及參加展期在24個月以上展覽會的展覽品,在18個月延長期屆滿后仍需要延期的,由主管地直屬海關于受理延期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并隨附材料送海關總署。海關總署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
暫準進出口貨物免許可證的案例在實際貿易中較為常見。例如,某企業參加國際展覽會,攜帶了一批展示用的高科技設備,這些設備按照暫準進出口貨物的規定,無需申領進出口許可證,簡化了通關手續,降低了企業的成本和時間。但需要注意的是,這些貨物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復運出境,并且在使用過程中要遵守相關規定,不得移作他用。如果未在規定期限內復運出境,或者違反了使用規定,可能會被視為一般進出口貨物,需要補繳稅款并可能面臨其他處罰。
暫準進出口貨物雖然原則上免許可證,但對于某些仍需受國家的進出境管制的物品,進出口時仍應交驗相應的證件、證書。
暫準進出口貨物有特定的使用目的,不得移作他用。同時,貨物又必須在事先規定的期限內,保持原有狀態復運出進口。沒有在規定期限復運出進口的,則須按一般進出口貨物辦理手續并繳納進出口各稅。
對于ATA單證冊項下的暫準進出口貨物,持證人應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手續。ATA單證冊項下暫準進口貨物屬于除進口許可證、配額以外的其他限制進口范圍的,持證人應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暫時進出境貨物應當在進出境之日起6個月內復運出境或者復運進境。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期限的,需按照規定辦理延期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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