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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9: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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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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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準備申請材料
申請辦理
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進行網上辦理。
可到所在地縣區級的政務服務大廳窗口辦理。
收件
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場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應當場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并在受理通知書上告知申請人向相關行政機關提出申請。
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不能當場審查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出具收件通知書,五日內審查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體補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書。
能當場判斷申請材料需要補正的,應當場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書。
核對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依據辦事指南中材料清單逐一核對是否齊全,核對每個材料是否涵蓋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內容和要素。該環節時限不計入承諾時限。
受理
能當場受理或通過當場補正達到受理條件的,直接進入受理步驟,當場出具受理通知書。
根據一次性告知通知書內容進行補正后達到受理條件的,出具決定受理通知書。
收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書的,從收件之日起即為受理。
核對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依據辦事指南中材料清單逐一核對是否齊全,核對每個材料是否涵蓋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內容和要素。該環節時限不計入承諾時限。
審查
決定
申請符合規定的,準予行政許可。
申請不符合規定的,不準予行政許可。
復核
制證
送達
準予行政許可的頒發《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不予行政許可的頒發《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窗口領取、代理人送達、委托送達、公告送達、郵寄送達,該環節時限不計入承諾時限。
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取得《企業法人登記證》或《營業執照》等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申辦單位食堂許可,應取得法人登記證、社團登記證或營業執照等主體資格證明文件。
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所需材料如下:
《食品經營許可證》核發申請書。
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者核名通知單。
健康證、培訓證兩人以上(有的地方一個人也可以,具體看當地工商局的要求)。
餐飲類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需要近三個月場地的水電費發票、潲水合同。
經營場地的產權證明。
租賃合同。
場地平面圖。
空間、平面布局和操作流程。
所用餐具檢測證明。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辦理地點為廣州市政務服務中心三樓綜合受理窗(原食藥監業務),具體地址為廣州市天河區華利路61號廣州市政務服務中心3樓綜合受理窗口304-312窗(申請證照聯辦的:廣州市政務服務中心3樓注冊登記窗口332-333)。中心電話:020-12345。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位置指引:公交:乘坐40路、107路、194路、778路至花城大道站下車;地鐵:地鐵3號線或5號線珠江新城B1出口。
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許可申請人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食品流通許可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許可,申請人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流通許可。
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許可的,申請人在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流通許可。
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經營管理工作。
食品經營者聘用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人員從事管理工作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
補充信息
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分類現在有些復雜,包括以前的食品服務許可證和食品流通許可證。在申請之前,無論是餐飲還是食品銷售。這兩種類型的要求是不同的。食品和飲料類別也分為輕食品和飲料以及重食品和飲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電子營業執照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電子簽名是指數據電文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識別簽名人身份并表明簽名人認可其中內容的數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系統所使用的數據電文一般指PDF文件。
根據《廣東省政務電子證照管理暫行規定》第三條規定,政務電子證照,是指各類不涉及國家秘密的證件、執照、牌照及相關證明、批文、鑒定報告、辦事結果等文件材料的數據電文。政務電子證照由機關事業單位及法律法規授權或受委托的社會組織經有效可靠的電子簽名后簽發或出具,與紙質證照具有同樣的使用效力。生產經營者可自行下載并打印電子許可證,并在顯著位進行置懸掛或者擺放(有條件的可使用電子顯示屏展示電子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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