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切換城市]
歡迎來到好順佳財稅法一站式服務平臺!
好順佳集團
2024-10-07 09:14:05
2474
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無資質、有風險、早辦理、早安心,企業資質就是一把保護傘。好順佳十年資質許可辦理經驗,辦理不成功不收費! 點擊咨詢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是從事報紙、期刊、圖書、電子出版物等批發或者零售業務的企業必須辦理的行政性許可證書。其作用和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規范市場秩序:有助于建立全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出版物市場體系,確保出版物發行活動的合法性和規范性。
保護出版機構權益:保障合法出版機構的知識產權和經濟利益,防止未經授權的出版和發行活動。
促進出版事業健康發展:通過許可證制度,對出版物經營活動進行監管和引導,推動出版行業的繁榮和進步。
從事以下與出版物相關的業務活動時,需要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總發行:指由唯一供貨商向其他經營者銷售出版物。
批發:指供貨商向其他出版物經營者銷售出版物。
零售:指經營者直接向消費者銷售出版物。
出租:指經營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消費者提供出版物。
展銷:指主辦者在一定場所、時間內組織出版物經營者集中展覽、銷售、訂購出版物。
只要是經營有關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等相關業務的總發行、批發、零售、出租以及展銷的活動,就必須申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不僅線下實體經營需要,網絡進行出版物的銷售、出租,也同樣需要辦理許可證。
未經批準,擅自設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復制、進口、發行單位,或者擅自從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復制、進口、發行業務,假冒出版單位名稱或者偽造、假冒報紙、期刊名稱出版出版物的,將面臨以下后果:
由出版行政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法定職權予以取締。
依照刑法關于非法經營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沒收出版物、違法所得和從事違法活動的專用工具、設備,違法經營額 1 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經營額 5 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 1 萬元的,并處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的罰款。
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辦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提出申請
準備材料:根據當地新聞出版廣電局或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準備齊全的申請材料。
提交申請:將準備好的申請材料提交至指定部門進行審核。
受理與審查
材料核對:主管部門對提交的材料進行核對、登記,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
現場勘查:受理后,可能進行現場勘查,以核實企業的經營場所、設備等是否符合要求。
“批發”類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辦理條件如下:
已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
工商登記經營范圍含出版物批發業務。
有與出版物批發業務相適應的設備和固定的經營場所,經營場所面積合計不少于 50 平方米。
具備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業標準的信息管理系統。
與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相關的法律法規主要包括:
《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自 2017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對出版物發行活動及其監督管理進行了規范。
《出版管理條例》:對出版活動的管理作出了詳細規定。
< 上一篇: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容易辦嗎
下一篇:出版許可證信息變更 >
您的申請我們已經收到!
專屬顧問會盡快與您聯系,請保持電話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