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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0: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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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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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辦理流程因種子類型和經營主體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以下是一般的辦理流程:
申請者按相關規定向審核機關提出申請。
對于主要農作物雜交種子及其親本種子、常規種原種種子的生產許可證,由生產所在地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
主要農作物常規種的大田用種生產許可證由生產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
從事種子進出口業務的公司的種子經營許可證,由注冊地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農業部核發。
實行選育、生產、經營相結合,注冊資本金額達到規定的種子公司的經營許可證,可以向注冊所在地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審核,報農業部核發。
其他種子經營許可證由種子經營者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
審核機關應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 30 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審核時應當對生產地點、晾曬烘干設施、倉儲設施、檢驗設施和儀器設備等進行實地考察。對具備規定條件的,簽署審核意見,上報審批機關;審核不予通過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原因。
審批機關應在收到審核意見之日起 30 日內完成審批工作。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生產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退回審核機關并說明原因。審核機關應將不予批準的原因書面通知申請人。審批機關認為有必要的,可進行實地審查。
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辦理條件因經營類型和種子類別有所不同:
申請領取主要農作物常規種子或非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基本設施。生產經營主要農作物常規種子的,具有辦公場所 150 平方米以上、檢驗室 100 平方米以上、加工廠房 500 平方米以上、倉庫 500 平方米以上;生產經營非主要農作物種子的,具有辦公場所 100 平方米以上、檢驗室 50 平方米以上、加工廠房 100 平方米以上、倉庫 100 平方米以上。
檢驗儀器。具有凈度分析臺、電子秤、樣品粉碎機、烘箱、生物顯微鏡、電子天平、扦樣器、分樣器、發芽箱等檢驗儀器,滿足種子質量常規檢測需要。
加工設備。具有與其規模相適應的種子加工、包裝等設備。
申請領取主要農作物雜交種子及其親本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基本設施。具有辦公場所 200 平方米以上、檢驗室 150 平方米以上、加工廠房 500 平方米以上、倉庫 500 平方米以上。
檢驗儀器。除具備上述檢驗儀器外,還應當具有 PCR 擴增儀及產物檢測配套設備、酸度計、高壓滅菌鍋、磁力攪拌器、恒溫水浴鍋、高速冷凍離心機、成套移液器等儀器設備,能夠開展種子水分、凈度、純度、發芽率四項指標檢測及品種分子鑒定。
加工設備。具有種子加工成套設備,生產經營雜交玉米種子的,成套設備總加工能力 10 噸/小時以上;生產經營雜交稻種子的,成套設備總加工能力 5 噸/小時以上;生產經營其他主要農作物雜交種子的,成套設備總加工能力 1 噸/小時以上。
人員。具有種子生產、加工貯藏和檢驗專業技術人員各 5 名以上。
品種。生產經營的品種應當通過審定,并具有自育品種或作為第一選育人的審定品種 1 個以上,或者合作選育的審定品種 2 個以上,或者受讓品種權的品種 3 個以上。生產經營授權品種種子的,應當征得品種權人的書面同意。
生產環境。生產地點無檢疫性有害生物,并具有種子生產的隔離和培育條件。
辦理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所需材料因經營類型和種子類別有所不同:
申請領取主要農作物常規種子或非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申請表,需要保密的由申請單位或個人注明。
種子質量檢驗人員和種子生產技術人員資格證明。
注冊資本證明材料。
檢驗設施和儀器設備清單、照片及產權證明。
種子曬場情況介紹或種子烘干設備照片及產權證明。
種子倉儲設施照片及產權證明。
種子生產地點的檢疫證明和情況介紹。
生產品種介紹,品種為授權品種的,還應提供品種權人同意的書面證明或品種轉讓合同;生產種子是轉基因品種的,還應當提供農業轉移基因生物安全證書。
種子生產質量保證制度。
申請領取主要農作物雜交種子及其親本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申請表(需經企業所在地縣級農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
單位性質、股權結構的基本情況,公司章程,設立分支機構、委托生產種子、委托代銷種子以及以購銷方式銷售種子的情況說明。
種子生產、加工貯藏、檢驗專業技術人員的基本情況及已為上述人員繳納社保的承諾,企業法定代表人和高級管理人員名單及其種業從業簡歷。
具有符合《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規定的種子檢驗室、加工廠房、倉庫和設施的承諾書;自有辦公場所說明或租賃合同;種子檢驗、加工設備清單和購置發票復印件;設施設備的情況說明及實景照片。
生產經營授權品種種子的,提交植物新品種權人的書面同意材料。
委托種子生產合同復印件或自行組織種子生產的情況說明。
種子生產地點符合制種要求的承諾書。
營業執照。
與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辦理相關的政策法規主要包括:
《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2020 法信匯編版),對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申請、審核、核發和監管等方面進行了規定,明確了辦理的條件、程序、責任等內容。
《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2001 年 2 月 26 日),對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的發放、使用、管理、監督等作了規定。
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辦理過程中,可能會遇到以下常見問題及解決辦法: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解決辦法:仔細對照辦理要求,準備齊全、規范的申請材料,確保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審核不通過。解決辦法:認真查看審核機關給出的不通過原因,針對性地進行整改和補充材料,重新提交申請。
對政策法規理解不準確。解決辦法:咨詢相關部門或專業人士,獲取準確的政策解讀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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