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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9: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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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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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旅行社許可證的辦理地點通常是在當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具體可能是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局或其下屬的相關機構。需要注意的是,辦理地點可能會因政策調整或機構改革而有所變化,建議您在辦理前通過電話咨詢或訪問相關政府網站獲取最新準確的信息。
辦理海口旅行社許可證的部門主要是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局。旅游主管部門負責旅行社的監督管理工作,包括許可證的審批、頒發、變更、吊銷等事項。同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旅行社的監督管理工作。
提出申請:申請人向區 (市)縣)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向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相應窗口提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審核資料與資質:旅游管理組織審核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資料,審核其資質。
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審核通過后,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申請人在市政務服務中心相應窗口領取同意設立旅行社的批文以及《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或不設立旅行社的批文。
繳納質量保證金:申請人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國家旅游局指定銀行開設質量保證金專業賬戶,存入質量保證金20萬元,存款期限不少于1年,或提供提供額度不少于20萬元的銀行擔保,銀行擔保期限不少于1年。
基本材料:旅行社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旅行社公司章程以及股東會決議。
人員相關:至少三張導游證書以及導游的勞務合同、社保記錄證明。
經營場所相關:旅行社注冊地址的租賃合同和房產證信息。
資金相關:國內游和入境游的國內旅行社需要存至少20萬的質量保證金,同時需要購買旅行社責任險。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設立任何類型旅行社,都必須要向相關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方可經營相關業務。
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營業許可證的,不得從事旅游業務。
旅行社變更名稱、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記事項或者終止經營的,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并在登記辦理完畢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原許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備案,換領或者交回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經營國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的旅行社,應當存入質量保證金20萬元;經營出境旅游業務的旅行社,應當增存質量保證金1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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