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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 10: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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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現場辦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幾個主要步驟:
提交申請: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遞交食品流通許可證申請材料,包括《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如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等。申請人應當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字蓋章。
審核材料:市場監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如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則要求補充或修改材料。
現場檢查:市場監管部門對申請企業進行現場檢查。許可機關應當審核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材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至第四項以及相關辦法的要求。必要時,可以按照法定的權限與程序,對其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進行現場核查時,許可機關應當指派兩名以上執法人員參加并出示有效證件,申請人和食品經營者應當予以配合。現場核查應當填寫《食品流通許可現場核查表》。
作出決定:許可機關對申請人提交的食品流通許可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二十日內不能作出許可決定的,經許可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許可機關作出準予許可決定的,應當出具《準予許可通知書》;決定不予許可的,應當出具《不予許可通知書》,說明不予許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食品流通許可證現場審核的要點主要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生產場所:核查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是否與現場一致,其生產場所周邊和廠區環境、布局和各功能區劃分、廠房及生產車間相關材質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和要求。申請人在生產場所外建立或者租用外設倉庫的,應當承諾符合相關要求,并提供相關影像資料。必要時,核查組可以對外設倉庫實施現場核查。
設備設施:核查申請人提交的生產設備設施清單是否與現場一致,生產設備設施材質、性能等是否符合規定并滿足生產需要;申請人自行對原輔料及出廠產品進行檢驗的,是否具備審查細則規定的檢驗設備設施,性能和精度是否滿足檢驗需要。
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核查申請人提交的設備布局圖和工藝流程圖是否與現場一致,設備布局、工藝流程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并能防止交叉污染。實施復配食品添加劑現場核查時,核查組應當依據有關規定,根據復配食品添加劑的品種特點,核查復配食品添加劑的配方組成、有害物質及致病菌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人員管理:核查申請人是否配備申請材料所列明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及專業技術人員;是否建立生產相關崗位的培訓及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人員是否取得健康證明。
管理制度:核查申請人的進貨查驗記錄、生產過程控制、出廠檢驗記錄、食品安全自查、不安全食品召回、不合格品管理、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及審查細則規定的其他保證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是否齊全,內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
試制產品檢驗合格報告:現場核查時,核查組可以根據食品生產工藝流程等要求,按申請人生產食品所執行的食品安全標準和產品標準核查試制食品檢驗合格報告。實施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現場核查時,可以根據食品添加劑的品種,按申請人生產食品添加劑所執行的食品安全標準核查試制食品添加劑檢驗合格報告。試制產品檢驗合格報告可以由申請人自行檢驗,或者委托有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出具。試制產品檢驗報告的具體要求按審查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審查細則對現場核查相關內容進行細化或者有補充要求的,應當一并核查,并在《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現場核查評分記錄表》中記錄。
食品流通許可證現場檢查的標準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場所環境: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設備設施: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人員配備: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布局流程: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食品流通許可證現場常見的問題及解決方法如下:
常見問題:
經營場所或貯存場所的貨物直接堆放在地上,未達到隔墻離地的要求。
食品和日用品未完全分開,混合堆放。
申請特殊食品銷售經營范圍的,特殊食品和普通預包裝食品混合擺放。
申請網絡經營范圍的,在經營場所內未擺放貨架和商品。
經營場所與生活區處于同一區域內,未有效分隔。
解決方法:
陳列食品的貨柜應離墻、離地,貨架底層與地面距離應在 10 ㎝以上,便于清潔。
食品和非食品要分開存放,有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標識。
經營場所劃定專門的區域或柜臺、貨架,擺放特殊食品,在顯著位置設置銷售專柜提示牌,注明“XX 銷售專區(或專柜)”字樣,提示牌為綠地白色字,字體為黑體,字體大小可根據設立的專區、專柜的空間大小而定。
申請人應在經營場所內擺放貨架和銷售商品作為樣品,以供消費者參考了解。
申請人應設置有效隔斷,將經營場所和生活區分隔開(不能僅使用透明紗簾)。經營場所內的食品擺放和環境設置的情況要符合現場核查標準。
以下為一個成功通過食品流通許可證現場審查的案例:
某食品企業在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時,充分準備了相關材料,并對經營場所進行了精心規劃和布置。在現場審查中,該企業的經營場所環境整潔,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了規定的距離。設備設施齊全且符合要求,包括相應的消毒、通風、防塵等設備。人員配備方面,有明確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并建立了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上,合理規劃,有效防止了交叉污染。最終,該企業成功通過了現場審查,獲得了食品流通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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