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切換城市]
歡迎來到好順佳財稅法一站式服務平臺!
好順佳集團
2024-09-27 09:31:33
2340
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無資質、有風險、早辦理、早安心,企業資質就是一把保護傘。好順佳十年資質許可辦理經驗,辦理不成功不收費! 點擊咨詢
一、基本條件
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或者是由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或個人依法設立并取得稅務登記證的組織。
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設施,如計算機、打印機、復印機、掃描儀等辦公設備。
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不少于三年,且為專職從業人員。
有三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其中至少有一名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和專職從業人員無違反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會計制度的行為記錄。
二、具體條件
有3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
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一、準備材料
準備好以下申請材料:
《代理記賬許可申請表》(原件1份)。
機構協議或者章程(復印件1份,驗原件)。
所有從業人員身份證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在機構專職從業的書面承諾(原件,并由承諾人本人簽名)。
辦公地址及辦公用房產權或者使用權證明(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機構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
二、提交申請
申請人應準備好以上申請材料向注冊地的區主管財政局申請辦理,同時還應通過 “全國代理記賬機構管理系統”網站的“代理記賬入口”進行在線提交網絡申請。
三、受理與審查
收發文窗口受理申請。
審批人員進行形式審查,發放受理回執。
內部審查。
四、核發證書
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核發代理記賬許可證書。
一、必備材料
《代理記賬許可申請表》(原件1份)。
機構協議或者章程(復印件1份,驗原件)。
公司執照副本復印件。
法人、股東身份證復印件。
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一證通或地稅、國稅CA證書、報稅密碼。
所有從業人員身份證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在機構專職從業的書面承諾(原件,并由承諾人本人簽名)。
辦公地址及辦公用房產權或者使用權證明(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機構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
二、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公司的經營范圍必須要含有“代理記賬”業務,沒有的可以先向當地的工商行政部門申請變更添加經營范圍。
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應包括從業人員執業道德規范、業務操作流程、業務質量控制規范、業務檔案管理等制度。
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延長10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主管財政局將在發放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后2個月內,按照《代理記賬管理辦法》、《上海市行政審批告知承諾管理辦法》、《上海市代理記賬管理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對申請機構的承諾內容是否屬實進行核查。
一、主要政策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0號)
《上海市代理記賬管理實施辦法》(滬財發(2019)4號)
二、具體規定
除會計師事務所以外的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應當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批準,領取由財政部統一規定樣式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具體審批機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確定。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所可以依法從事代理記賬業務。
申請人應當自取得代理記賬許可證書之日起20日內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代理記賬機構名稱、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發生變更,設立或撤銷分支機構,跨原審批機關管轄地遷移辦公地點的,應當自作出變更決定或變更之日起30日內依法向審批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并應當自變更登記完成之日起20日內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代理記賬機構設立分支機構的,分支機構應當及時向其所在地的審批機關辦理備案登記。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對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代理記賬機構應當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審批機關報送相關材料。
代理記賬機構采取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代理記賬資格的,由審批機關撤銷其資格。
代理記賬機構在經營期間達不到規定的資格條件的,審批機關發現后,應當責令其在60日內整改;逾期仍達不到規定條件的,由審批機關撤銷其代理記賬資格。
代理記賬機構有相關違法違規情形的,審批機關應當辦理注銷手續,收回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并予以公告。
代理記賬機構違反相關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列入重點關注名單,并向社會公示,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罰,并向社會公示。
代理記賬機構從業人員在辦理業務中違反相關規定,造成委托人會計核算混亂、損害國家和委托人利益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代理記賬機構有前款行為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并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1萬元以下罰款。
委托人故意向代理記賬機構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委托人會同代理記賬機構共同提供虛假會計資料的,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未經批準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代理記賬資格管理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代理記賬機構依法成立的行業組織,應當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建立會員誠信檔案,規范會員代理記賬行為,推動代理記賬信息化建設。代理記賬行業組織應當接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 上一篇:奉賢辦施工總承包資質要求
下一篇:奉賢變更建筑資質 >
您的申請我們已經收到!
專屬顧問會盡快與您聯系,請保持電話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