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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6 10: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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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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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勘察資質辦理需要滿足一系列條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企業資信能力:具有滿足相關標準要求的資信能力。
主要技術負責人和專業技術人員:
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是指企業中對工程勘察業務在技術上負總責的人員。
專業技術人員:包括注冊人員和非注冊人員。注冊人員是指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考試或考核認定,取得執業資格證書,并按照規定注冊,取得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人員,如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等。非注冊人員是指按照“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要求,不考核其是否具備注冊執業資格的人員。注冊人員作為非注冊人員申報時,可提供注冊證書認定其專業,其學歷水平、職稱等級、從業經歷、個人業績等條件仍需按新《標準》有關要求考核。
學歷和職稱:
學歷:是指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高等教育學歷。
職稱:專業技術職稱是指經國務院人事主管部門授權的部門、行業、中央企業頒發的,或者省級人事主管部門頒發(或授權頒發)的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職稱。具有教學、研究系列職稱的人員從事工程勘察時,講師、助理研究員可按工程系列中級職稱考核;副教授、教授、副研究員、研究員可按工程系列高級職稱考核。
專業設置:新《標準》“工程勘察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的專業設置,是指為完成工程勘察項目所設置的專業技術崗位。非注冊人員的學歷專業、職稱證書專業范圍應滿足崗位要求,符合一定條件的,可作為有效專業人員認定。
企業業績和個人業績:
企業業績:新《標準》中要求的企業業績應為獨立完成的非涉密工程勘察項目業績。申請工程勘察綜合資質、專業甲級資質的,須考核企業業績;申請工程勘察乙級、丙級資質的,不考核企業業績。
個人業績:新《標準》中要求的個人業績應為近5年完成的非涉密工程勘察項目業績。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個人業績應為所申請工程勘察類型項目業績;申請綜合資質或兩個及以上工程勘察專業資質時,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業績可為其中某一工程勘察類型項目業績。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業績,應為該專業獨立項目業績。申請工程勘察綜合資質、巖土工程專業資質時,注冊人員業績總和應涵蓋所有巖土工程(分項)專業資質業績類型。
年齡限制: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包括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注冊人員、非注冊人員)和技術工人,年齡限60周歲及以下。
其他要求:
申請工程勘察綜合資質,須具有巖土工程專業甲級資質,及水文地質勘察專業甲級資質或工程測量專業甲級資質。工程勘察綜合資質涵蓋所有專業類別,取得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的企業,不需單獨申請工程勘察專業資質。巖土工程專業資質涵蓋巖土工程勘察、巖土工程設計、巖土工程物探測試檢測監測三類巖土工程(分項)專業資質,取得巖土工程專業資質的企業,不需單獨申請同級別及以下級別巖土工程(分項)專業資質。
具有工程勘察綜合資質、專業資質企業從事工程鉆探、鑿井業務時,須取得相應工程勘察勞務資質。
工程勘察項目中的工程鉆探、鑿井業務需要分包時,應由承攬該工程勘察項目的工程勘察綜合資質、專業資質企業與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勘察勞務企業依法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工程勘察綜合資質、專業資質企業對整個工程勘察項目負總責。
工程勘察企業從事地基與基礎施工業務時,需取得相應施工資質。
測量勘察資質辦理的流程如下:
建設工程勘察資質申請條件和審批程序按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市〔2007〕202號)有關規定執行。
企業不具有工程勘察資質,申請勘察資質的,按首次申請要求提交材料。
具有工程勘察專業資質,申請增加其他工程勘察專業資質的,按增項要求提交材料。
具有巖土工程(分項)專業乙級資質,申請巖土工程專業乙級資質的,按增項要求提交材料。
申請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的,按升級要求提交材料。
具有工程勘察丙、乙級資質,申請對應的乙、甲級資質的,按升級要求提交材料。
具有三項巖土工程(分項)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申請巖土工程專業甲級資質的,按升級要求提交材料。
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有關要求另行規定。
企業在本省級行政區域內因企業名稱、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注冊地址(本省級區域內)等發生變化需變更資質證書內容的,按簡單變更要求提交材料。簡單變更辦理程序和時限要求按照《關于建設部批準的建設工程企業辦理資質證書變更和增補有關事項的通知》(建市函〔2005〕375號)相關規定執行。
企業若發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組事項,須重新核定其工程勘察資質,按重新核定要求提交材料。其中,企業發生吸收合并、整體改制的按《工程勘察資質申報材料清單》中相應申請事項提交材料。
企業工商注冊地從一個省級行政區域變更至另一個省級行政區域的,按跨省變更要求提交材料。甲級資質企業申請跨省變更的,應由遷入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乙級及以下資質、勞務資質企業申請跨省變更的,由遷入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
申報材料說明及要求:
《工程勘察資質申請表》一式二份,附件材料一份。
附件材料采用A4紙裝訂成冊,并有目錄和分類編號;技術人員證明材料應按人整理并依照申請表所列技術人員順序裝訂。需要核實原件的,由資質受理部門進行審查核實,并在初審部門審查意見表中由核驗人簽字。其中,資質證書正、副本須全部復印,不得有缺頁;復印件應加蓋企業公章;材料中要求加蓋公章或印鑒的,復印無效。
企業申請工程勘察資質,要如實填報《工程勘察資質申請表》,企業法定代表人須在申請表上簽名,對其真實性負責。申報材料要清楚、齊全,出現數據不全、字跡潦草、印鑒不清、難以辨認的,資質受理部門應當告知申請人補正。
社保證明是指社會統籌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對賬單或加蓋社會統籌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公章的單位繳費明細,以及企業繳費憑證(社保繳費發票或銀行轉賬憑證、地方稅務局出具的稅收通用繳款書或完稅證明);社保證明應體現以下繳納保險單位名稱、人員姓名、社會保障號(或身份證號)、險種、繳費期限、繳費基數等;個人繳納社保不予認可。
如實行資質電子申報,具體申報要求,另行制定。
過渡期有關規定:
自新《標準》
各地區、各部門按原《工程勘察資質分級標準》(建設〔2001〕22號,以下簡稱原《標準》)
過渡期內,首次申請、升級、增項工程勘察資質的,按新《標準》執行。持舊版《工程勘察資質證書》的企業,在滿足原《標準》的條件下,資質證書繼續有效,其承接業務范圍以原《標準》規定的業務范圍為準,舊版《工程勘察資質證書》作廢。
過渡期內,企業需延續工程勘察資質,或因合并、分立、改制、重組、跨省變更等原因需重新核定資質的,符合原《標準》要求的頒發舊版《工程勘察資質證書》,;符合新《標準》要求的頒發新版《工程勘察資質證書》,證書有效期為5年。
持舊版《工程勘察資質證書》按新《標準》提出資質換證申請,并按《工程勘察資質標準申報材料清單》中延續要求提交材料。
辦理測量勘察資質所需材料如下:
《工程勘察資質申請表》一式二份,附件材料一份。
附件材料采用A4紙裝訂成冊,并有目錄和分類編號;技術人員證明材料應按人整理并依照申請表所列技術人員順序裝訂。需要核實原件的,由資質受理部門進行審查核實,并在初審部門審查意見表中由核驗人簽字。其中,資質證書正、副本須全部復印,不得有缺頁;復印件應加蓋企業公章;材料中要求加蓋公章或印鑒的,復印無效。
企業申請工程勘察資質,要如實填報《工程勘察資質申請表》,企業法定代表人須在申請表上簽名,對其真實性負責。申報材料要清楚、齊全,出現數據不全、字跡潦草、印鑒不清、難以辨認的,資質受理部門應當告知申請人補正。
社保證明:社保證明是指社會統籌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對賬單或加蓋社會統籌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公章的單位繳費明細,以及企業繳費憑證(社保繳費發票或銀行轉賬憑證、地方稅務局出具的稅收通用繳款書或完稅證明);社保證明應體現以下繳納保險單位名稱、人員姓名、社會保障號(或身份證號)、險種、繳費期限、繳費基數等;個人繳納社保不予認可。
在辦理測量勘察資質時,需要注意以下重要事項:
申請表填寫要準確、完整,不要有遺漏或錯誤。
公司資料和人員資料要真實有效,不得虛報或偽造。
申請材料要按照要求進行整理和裝訂,確保清晰、規范。
注意資質辦理的時間節點,如過渡期的相關規定等。
對于主要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和業績要求,要嚴格按照標準進行審核和準備材料。
企業業績和個人業績必須是獨立完成的非涉密工程勘察項目業績,且符合相應的時間和類型要求。
關注政策法規的變化,確保辦理過程符合最新的規定。
以下是一些成功辦理測量勘察資質的案例:
12日在北京圓滿舉辦了“工程勘察企業資質升級、延續、跨省變更、改制申報全鏈路深度解析與實操培訓班”,為企業提供了相關的指導和幫助。
在知乎上,有關于“工程勘察資質”的14大問題的詳細解答,涵蓋了工程勘察資質的分類、申請條件、人員要求等方面。
承擔各類建設工程項目的巖土工程、水文地質勘察、工程測量業務(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其規模不受限制(巖土工程勘察丙級項目除外)。
在建設部的工程勘察資質中,工程測量甲級主要涉及大中型城鄉規劃測量、大型線路和水上測量、大中型工廠和礦山測量、改擴建竣工圖和現狀圖測量、大型市政工程及交通設施的施工測量等。
與測量勘察資質辦理相關的政策法規主要包括: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市〔2007〕202號)
《工程勘察資質標準》(建市〔2013〕9號)
《關于印發測繪資質管理規定和測繪資質分級標準的通知》(國測管發〔2014〕31號)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和《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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