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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 08: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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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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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塘廈衛生許可證的辦理地點可能在當地的相關行政服務中心或衛生健康部門。具體來說,您可以前往東莞市塘廈鎮的政務服務中心進行咨詢和辦理。
在東莞塘廈,辦理衛生許可證的部門通常是當地的衛生健康部門。
東莞塘廈衛生許可證的辦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幾個主要步驟:
收件:工作人員會核對您提交的資料是否符合要求。如果當場能判斷申請材料需要補正,會當場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書。
核對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依據辦事指南中材料清單逐一核對是否齊全。
核對每個材料是否涵蓋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內容和要素。
受理:
能當場受理或通過當場補正達到受理條件的,直接進入受理步驟,當場出具受理通知書。
根據一次性告知通知書內容進行補正后達到受理條件的,出具決定受理通知書。
收件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書的,從收件之日起即為受理。
審查:提出初步意見,符合要求的,轉入決定步驟。初步審查資料是否符合要求。
決定:經書面審查,審查人簽署意見,由決定人作出審批決定。
對審批通過的,實施機關應作出許可的決定,并向申請人頒發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對審批不通過的,實施機關應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并向申請人送達《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中應說明不予許可的理由。
復核:審查步驟階段提出的初步意見。
制證:
準予行政許可的,制作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不同意申請的,制作《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送達:
準予行政許可的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不予行政許可的頒發《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辦理方式可選擇網上辦理、窗口辦理等,具體辦理方式和流程可能會根據實際情況有所調整,建議您在辦理前詳細咨詢相關部門、、、。
辦理東莞塘廈衛生許可證需要按照《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全面推行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告知承諾制工作的通知》各類公共場所《許可告知承諾書》中所列的“法定條件”執行。同時,可能還需要遵循當地相關的衛生管理政策和法規。具體的政策要求可能會根據實際情況有所變化,建議您在辦理前向相關部門進行詳細咨詢,以確保您的申請能夠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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