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林配套建筑資質轉讓協議模板
簽約地點:___
簽約日期:年___月___日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
一、轉讓標的
甲方同意將其擁有的園林配套建筑資質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條件
甲方已向乙方充分、準確告知資質的現狀,乙方對此并無異議,同意受讓。
三、轉讓款
- 本宗資質轉讓款共為人民幣___萬元(大寫:___)。
- 所轉讓資質的具體范圍和等級最終以相關部門核發給乙方的證書上所確認的為準,甲、乙雙方不再就差異補、退轉讓差價。
四、轉讓價款的支付方式
-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轉讓款全部付至以下賬戶:戶名:___
乙方將轉讓款付至上述賬戶即視為甲收到乙方相應的轉讓款,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將款項付至其他賬戶或以其他方式向甲方另行支付轉讓款的,視為乙方未付款。
- 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人民幣___萬元(大寫:___)。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五、稅費承擔
轉讓價款包含資質登記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的稅費,資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方變更登記至乙方或乙方指定方名下所產生的甲、乙雙方稅費由乙方承擔。
六、轉讓手續
- 資質登記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的手續由甲方負責。
- 資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變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方名下的手續由乙方負責,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七、各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 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個工作日內將資質權屬辦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
- 甲方應按轉讓款金額向乙方提供本次轉讓的相關發票,___萬元額度以內的發票,稅金由甲方承擔,超出___萬元額度的發票,稅金由乙方承擔。
- 甲方委托居間方代為向乙方交付發票,如乙方延期支付轉讓款或支付發票稅金,甲方或居間方有權暫緩向乙方提供發票。
- 根據乙方要求,協助乙方處理與資質相關的事宜。
- 自乙方付清本次資質的全部轉讓款并且資質變更登記至乙方或乙方指定方名下之日(以向主管行政部門遞交申請之日為準)起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移交與資質有關的證照、文件、資料、物品,屆時甲、乙雙方可簽署移交清單。
(二)乙方權利義務
-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轉讓款給甲方。
- 乙方應提供協助辦理資質變更所需的相關資料。
- 自乙方付清本次資質的全部轉讓款并且資質變更登記至乙方或乙方指定方名下之日(以向主管行政部門遞交申請之日為準)起,與資質有關的全部權利義務、責任和風險由乙方享有和承擔,相關法律關系由乙方處理。
八、違約責任
- 如因甲方責任,導致資質未能按期變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的,則甲方應按延期天數,每日賠償乙方已付轉讓款總額___的違約金。
- 如乙方不能按時支付每期轉讓款的,從逾期之日起,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遲延支付轉讓款總額每天___計算,超過一個月的,甲方并有權解除合同,且已收乙方款項不予退還。
九、特別約定
- 本合同是甲、乙雙方轉讓合同項下資質的真實意思表示,但在辦理有關過戶手續時雙方所依有關主管部門提供的合同范本而簽訂的合同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糾紛的,應友好協商,相關權利義務歸甲、乙雙方享有和承擔,與代收款人無關。
- ___萬元(大寫:___),如因乙方開發需要,需解除相關合同關系的,則甲方以___萬元額度為限承擔解約賠償款項支付責任,超出___萬元以外的款項或其他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如甲方或乙方無需向對方支付違約賠償的,則甲方在上述合同關系期限屆滿之日起___個月內向乙方無息退回___萬元。
十、
甲、乙雙方確認,在本協議中記載的聯系地址、電話、為雙方有效聯系地址和電話,任一方如有變更,應于變更之日起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沒有變更。
園林配套建筑資質轉讓協議注意事項
在簽訂園林配套建筑資質轉讓協議時,需要注意以下幾個重要方面:
- 合法合規性:確保資質轉讓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法規和政策,否則可能被認定為非法轉讓,產生嚴重后果。
- 資質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認真檢驗資質證書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防止因證書問題導致無法承攬工程和項目,造成經濟損失。
- 合同條款清晰明確:在簽訂轉讓協議時,要仔細審核合同條款,確保條款清晰、明確,涵蓋雙方的基本信息、轉讓的資質范圍、價格、付款方式、轉讓的時間、雙方的義務和責任等重要內容,避免出現糾紛或爭議。
- 審批時間:資質轉讓的審批時間不定,需要耐心等待。在選擇合適的時間和方案時,必須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以避免導致公司經營困難和損失。
- 過戶手續:企業資質過戶時,必須要認真執行手續,包括調查、審核、備案、過戶等,確保過戶過程順利進行,以避免發生問題。
- 財務狀況調查:一定要調查了解清楚要收購的企業的財務狀況是否有負債,避免收購后承擔不必要的債務。
- 公司業績及在建項目:了解公司業績及在建項目情況,包括是否出現過事故等。
- 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有效期:關注營業執照有效期及營業執照年檢是否合格,以及資質證書有效期,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等。
園林配套建筑資質轉讓協議相關法律法規
與園林配套建筑資質轉讓協議相關的法律法規主要包括: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對建筑活動進行規范,包括建筑工程的發包與承包、建筑工程監理、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等方面。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規定了企業的設立、組織形式、權利義務等方面的內容。
-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明確了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申請、審批、監督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在簽訂和履行園林配套建筑資質轉讓協議時,必須遵守上述法律法規的規定,以確保轉讓行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成功的園林配套建筑資質轉讓協議案例
以下是一個成功的園林配套建筑資質轉讓協議案例:
某園林公司 A 擁有一定級別的園林配套建筑資質,但由于經營策略調整,決定將該資質轉讓給另一家有發展需求的園林公司 B。
在轉讓過程中,明確了轉讓的資質范圍、價格、付款方式等關鍵條款。
公司 B 對公司 A 進行了全面的盡職調查,包括財務狀況、業績情況、在建項目等方面,確保沒有潛在的風險和問題。
雙方簽訂了詳細的轉讓協議,明確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程序辦理了資質變更手續。
在整個過程中,雙方保持了良好的溝通和合作,最終順利完成了資質轉讓,公司 B 獲得了所需的資質,得以拓展業務,公司 A 也實現了資源的優化配置。
園林配套建筑資質轉讓協議糾紛處理
在園林配套建筑資質轉讓過程中,如果出現糾紛,可以采取以下處理方式:
- 協商解決:盡量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 按照協議約定處理:如果轉讓協議中對可能出現的糾紛有明確的約定,應按照協議的規定進行處理。
- 尋求法律途徑:如果協商無法解決糾紛,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爭議。
需要注意的是,在簽訂轉讓協議時,應明確糾紛解決的方式和途徑,以便在出現糾紛時能夠及時、有效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