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切換城市]
歡迎來到好順佳財稅法一站式服務平臺!
好順佳集團
2024-07-26 10:27:58
1412
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無資質、有風險、早辦理、早安心,企業資質就是一把保護傘。好順佳十年資質許可辦理經驗,辦理不成功不收費! 點擊咨詢
未取得道路客運經營許可證而從事道路客運經營活動,屬于違法行為。根據《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的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而從事道路客運經營活動的情節嚴重,可能會構成非法經營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案例一:未取得經營許可證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案
在2017年的一起案件中,駕駛員張某未取得經營許可證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被蕭山區道路運輸管理處查獲。由于張某未能出示營運證或其他有效證件,涉嫌違反了《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條。最終,張某被責令立即改正并受到罰款人民幣壹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長途大巴客運經營行為
在另一起案例中,被告人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組織大規模的非法營運,涉及的車輛和人員眾多,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法院認為,被告人的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因為他們的行為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危害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并引發了社會不穩定因素。
未取得道路客運經營許可證而從事相關經營活動是違法的,并可能會受到行政處罰乃至刑事起訴。具體后果將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和情節嚴重性來確定。
< 上一篇:未取得生產許可證擅自經營
下一篇:未央勞務派遣許可證哪家好 >
您的申請我們已經收到!
專屬顧問會盡快與您聯系,請保持電話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