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切換城市]
歡迎來到好順佳財稅法一站式服務平臺!
好順佳集團
2024-07-24 09:05:28
5717
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無資質、有風險、早辦理、早安心,企業資質就是一把保護傘。好順佳十年資質許可辦理經驗,辦理不成功不收費! 點擊咨詢
食品許可證超范圍經營是違法的。根據《食品安全法》以及《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許可事項發生變化時,食品經營者未按規定申請變更經營許可的,將會受到責令改正、警告,并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的處罰。
1. 《食品安全法》該法第一百二十二條明確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2.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該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許可事項發生變化時,食品經營者未按規定申請變更經營許可的,將由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如果食品經營者外設倉庫地址發生變化,未按規定報告的,或者食品經營者終止食品經營,食品經營許可被撤回、撤銷或者食品經營許可證被吊銷,未按規定申請辦理注銷手續的,也將受到相應處罰。
對于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超范圍經營,按照《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將按未取得許可定性處罰。這意味著,如果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超過許可的類別范圍銷售食品,或入網食品經營者超過許可的經營項目范圍從事食品經營,則會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
對于“入網”之外的食品經營者的超范圍經營,則應當按照《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實施處罰。這意味著,即使經營者有許可證但其超越許可范圍,也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超范圍經營不僅會受到法律的制裁,還會嚴重危害消費者的健康和安全。未經許可的食品生產經營行為可能會導致產品質量不合格,存在嚴重的食品安全隱患,給消費者帶來健康風險。違反法律法規的企業還可能面臨民事責任和其他不利后果。
因此,為了避免食品生產許可證超范圍經營的發生,企業需要加強自身管理,規范食品生產許可證操作。具體措施包括:認真學習和遵守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相關法律法規,嚴格按照食品生產許可證的規定進行經營,建立健全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制度,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
食品許可證超范圍經營是違法的,并且會帶來嚴重的法律后果和經濟損失。因此,企業在日常運營中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確保所有經營行為都在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內進行。
< 上一篇:食品許可證負責人變更申請
下一篇:食品許可證過期1年怎么換 >
您的申請我們已經收到!
專屬顧問會盡快與您聯系,請保持電話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