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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8 15: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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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國質量新聞網黑牛投訴平臺接到王先生等多位業主的投訴,稱其在南昌“紅星中澳九龍都會”小區購買的房屋未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表。開始交付。對此,業主認為開發商應依法合規交出房屋,有關部門應對此事進行調查。
業主投訴非法移交
小區位于新建區望城新區武工山大道與永強路交匯處,共有1544戶。開發企業為江西千匯置業有限公司。
2019年初,王先生在小區購買了一套89平方米的商品房,單價約1萬元,總價約110萬元。在王先生與開發商的合同中,交貨時間為今年10月30日。
王先生告訴中國品質新聞網房地產頻道工作人員,在交房前,開發商書面通知業主交房。 10月30日,在小區門口搭建臨時交接帳篷。不少業主按約定和時間接手,但開發商無法提供《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因此,不少業主拒絕接受該房屋,并向有關部門舉報。
業主提供了《新城規劃驗(2021第34號)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證明》,其中載明:竣工項目已通過城市規劃主管部門現場規劃審批,符合規劃審批要求。合格,此證書是專門頒發的。簽字日期是2021年9月22日,但是“城市規劃行政部門印章”處的印章模糊不清,看不出是哪個部門的印章。
“我們向相關部門報告了,后來開發商拆除了臨時帳篷。”小區的一位業主說,“期間他們要求和開發商談判,但中澳地產的負責人出面了。談判結束后,很多業主最終接受了房子,有的甚至開始接受了。”裝飾它。”
多份交房“收據”顯示,2021年11月2日,已有不少業主接手房屋,并交納了電費等相關費用。 6號樓及其他業主的房屋收據信息還顯示:“支付維修費的地方。地址:憑存款通知到指定銀行柜臺存款;預計付款時間為移交后 3-4 個月。 ”
主管部門已停止
11月1日,南昌新建區房保中心制止了開發商違規交付房屋的行為,一份《關于要求紅星生活中心項目停止交付房屋的通知》張貼在小區門口的帖子上。社區。通知稱:近日,我中心接到部分紅星生活中心項目業主投訴,貴公司未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記錄表》就交房,經現場核實反映.是真的。貴公司的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七條:(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及合同規定的交付條件。
通知責令開發商立即停止向商品房購買人交付未驗收的商品房,消除影響。同時督促公司盡快履行合同,辦理2、3、5、6、7、8建設項目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交付。通過了。
11月3日,江西新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也回應了業主的投訴。回復稱,紅星中澳九龍都會小區位于紅星生活廣場,有2-3住宅、5-6住宅、7-8商住樓,A在建小區地下室已完工。紅星生活廣場項目A區2-3住宅樓、5-6住宅樓、7-8商住樓、地下室竣工備案正在辦理中。公司與業主簽訂了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為2021年10月30日,該項目住宅小區已全部建設完成。
回復還說,2021年10月自發來了大批業主,我走訪了小區,建議盡快收房。針對部分業主需求,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至31日通知部分業主前來辦理收房手續。11月1日至2日,部分業主他來到居民區,要求參觀自己購買的房子,公司還安排工作人員進行接待工作。
開發商:專人會聯系
上述回復還稱,中澳置業與江西千匯置業有限公司為合作關系,中澳置業有權處理相關問題。
《紅星中澳九龍都會》多位業主表示,多次與開發商和中澳置業溝通,但對方始終以“竣工驗收仍在進行中”為由拒絕回復業主的提問.
11月9日,中國質量新聞網地產頻道工作人員聯系到處理此事的“中澳地產”潘某相關負責人,核實相關情況。回復。
工商信息顯示,江西千匯置業有限公司注冊地為南昌市新建區,核準日期為2018年11月20日,經營范圍包括房地產開發經營、建材銷售、物業管理服務、國內貿易等
公開資料顯示,中澳置業是江西本土企業。成立于1995年,業務范圍包括房地產、房地產和商業。目前,中澳置業還布局城市服務、建筑科技、金融服務等板塊,完成了覆蓋30多個城市、70多個項目的全國戰略布局。
:中國質量新聞網
經濟適用房不能申請公司注冊。
經濟適用房能否轉讓:
符合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可以轉讓掛牌交易。通常的情況是它已經購買了五年。
對于已入住5年的保障性住房,業主現在可以按當前市場價格出售,但出售后業主需按房屋成交價的10支付綜合地價。購買的保障性住房以市場價出售的,需持契稅完稅證明、房屋權屬證明、房產證、房屋產權證等,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郝順家房管局辦理交易和產權過戶手續。房屋轉讓合同等文件。但有一點值得關注,尤其是保障性住房的轉讓業主注意,銷售提醒:保障性住房以市場價格售出后,不得再次購買保障性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對于未居住滿5年的保障性住房,由于政策規定,不得以市價出售。因此,真正需要出售此類保障性住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于購買價格的單價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給符合購買保障性住房條件或被政府有關部門收購的家庭。購買的保障性住房以原購買價格出售的,出賣人應當提供房屋買賣合同原件、房屋轉讓合同等證明。如果出售家庭符合條件,則可以購買經濟適用房。
至于保障性住房能否帶來戶籍和幾人的戶籍在轉移,主要看當地有沒有這樣的政策。
保障性住房如何轉移及相關費用
1、5年內轉讓房屋,出賣人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5年前不需要交。
2.最終稅務部門繳納的第一筆轉讓款)
3、手續費6元/平方米(房管局代收)
4. 房屋評估費按評估后的總額計算。價格的5‰(由評估辦公室收取)
5、公證費最高300元
如果是5年內,購房者需要提供保障性住房資質表才能購買。而且,購房者買房后,新房產證上的產權屬性依然是保障性住房。 5年后,購房者不再需要經濟適用房資格表,購房后房屋的物業屬性自動變為商品房。有一點提醒:由于目前保障性住房銷售只有5年,銷售價格不能高于當時的購買價格,所??以銷售價格與購買價格之間的10的綜合地價年等于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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