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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東新區用于農業生產的“大棚”已被拆除
日前,上海浦東新區萬向鎮將以“大棚”為名拆遷的6家企業向中央媒體投訴,稱幾年前承諾招商引資,現在被政府拆了,虧損近億元。六家企業投資者的情緒已經降到了冰點。
“幾年來,我們投資近1億元,出讓土地2000畝,開展合理、合法的種養項目。但現在,在政府的要求下,即便是兩年之后,企業投資者仍然感到困惑。上海曙明農業專業合作社法人吳淑蕾說。
雙方爭議焦點:“溫室房”是“違建”嗎?
上海樹銘農業專業合作社拆遷業主之一吳淑蕾告訴記者,2013年5月14日,吳淑蕾為響應當地政府號召和招商引投需要,投資305萬元成立了上海樹銘農業專業合作社。主要從事花卉、苗木、水果、蔬菜、大豆、棉花、食用菌、食品種植、銷售及觀賞魚養殖。
2013年至2018年,農業專業合作社在浦東新區萬向鎮新鎮村1組、2組、3組、4組、5組先后以每畝土地每年1050元、1100元、1200元、1500元的四種價格,從村民委員會出讓435畝土地發展設施農業。
吳樹磊對他說,和他一樣,在招商引資的同期向和其他五家投資方進行招商引資,作為響應國家發展設施農業的號召,投資的是農業項目,并成立了自己的農業專業合作社、果蔬專業合作社、水產專業合作社等,多年累計投資近億元。萬興村、萬紅村2000余畝土地已依法出讓。然而,他沒想到當地政府會這么快改變主意。
2019年3月,在萬向鎮人民政府市長姜振宇的帶領下,以副市長吳繼國、區辦主任馮波為首的百名安全雜項人員,合法不按照法律對地面建筑物進行認定的案件,援引“棚房”改造“一舉三得”的行動,將合作社儲存的農資、農具、化肥、種子、水稻冠房用強制拆除的違法建筑,按舊材料回收補償標準每平方米100-300元,由萬向鎮財政支付給村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再把錢轉給合作社。另外五家企業也參與了拆遷。
六家企業一致同意政府對“大棚”進行改造,讓鄉鎮的老帽子煥然一新,這是一件好事,我們每家企業都將積極配合政府這個項目。然而,“大棚”改造并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它涉及到企業和相關工人的生計。在開展這項工作之前,當地政府的主要負責人應該做好業主的安置補償工作,并給業主相應的準備和安置時間。在沒有《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行政強制拆遷通知書》的情況下,沒有預兆的只有村委會通知書即組織人員拆遷?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規定,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應當以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決定為依據,在作出行政決定前不得實施行政強制。鄉鎮政府相關負責人是否有違法行為?
銀民果蔬專業合作社政府投資的38萬農業扶持資金,建設冷庫、購買辦公用品、空調等都是國有資產,但這次大棚被毀了。非法施工程序的識別存在問題。農業部門認為農業發展扶持項目使用的土地是合法的,而土地規劃部門認為該項目是非法占用的。
拆遷業主質疑:擅自拆遷不應該公示?
圖1(2021年3月16日上午,記者來到萬向鎮新鎮村海曙明農業專業合作社,看到鋼框大棚屋頂部分陽光瓦被拆除,拆除后的東側大棚地基上覆蓋著蘆葦。)
圖二(在尹敏果蔬專業合作社,記者也看到了地面堆積了大量辦公用品,搬走了空調,溫室被拆除了,土地上長出了一尺深的雜草。
對于拆遷的原因,大家一致認為(不應該胡亂猜測,負責人應該為政府給出理由),萬向鎮執法依據,或許,2018年9月15日,農村部與自然資源聯合發布了《關于開展“棚戶區”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堅決遏制退耕還林計劃的通知》。該通知的主要目的是提高農村土地利用效率,加強對農村土地資源的保護,最終促進農業種植和生產,這本來對他們的專業合作社是一件好事。沒想到,浦東新區萬向鎮領導在未經調查核實的情況下,曲解了兩部委的通知精神,一味追求政績,一邊倒,對不應用于農業生產的設施拆除,沒有事先進行宣傳。
吳樹雷向當時的記者描述了拆除細節:2019年3月16日,3月18日兩天,萬祥副市長金國吳鎮100多人(多為雇請保安),區別和拆除程序顯示大棚內無違章建筑,兩人強行拆除其儲存的肥料、大棚內種子倉庫和苗木棚6畝,蓄熱材料被洗劫一空。鄉政府五違章辦負責人陳某在拆遷現場說拆遷不對。為了找回被盜財物,吳淑蕾無奈報警,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于11月20日立案。
吳淑蕾認為,大棚是被強行拆除的。雖然浦東新區萬向鎮政府以100-300元的舊材料回購費補償拆除,但兩年過去了,沒有任何官方部門對大棚拆除進行非法認定。為了要求解釋,六家企業多次尋求萬向鎮黨委、政府領導和相關部門,運行了100多次都沒有結果,信息披露申請也被拒絕。
圖3(在上海銀民果蔬專業合作社,我們看到大棚里堆放著大量的辦公用品和拆除的空調。溫室拆除后,土地變綠了。)
另一個被拆除公司法人尹學星告訴記者,2010年4月,上海尹敏果蔬專業合作社成立于新鎮萬向鎮1號村。436、流轉土地畝數。合作社成立后,2011年12月,萬向鎮人民政府和浦東新區農委宣布了2011年農業資金整合合作扶持項目。2012年1月9日,經區農委批復。項目總投資75萬元,主要用于公路、明渠、冷庫、連體大棚、辦公設施、蔬菜貨運車輛等建設。2012年3月20日,該項目通過萬向鎮人民政府項目驗收;5月14日由財政廳、區農村相關部門進行項目驗收,并申請設立“上海市浦東新區農民田間學校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實踐基地、上海市農民農業廣播電視學校、上海市科技教育培訓中心、安全質量af信托基地等,浦東新區對近117名農民進行了合作培訓,并出具了特許權書。2019年3月12日,萬向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口頭通報,果蔬專業合作社道路、辦公室、冷庫大棚等違規建設,要求拆除。未經他們同意,這些溫室被強行拆除。
上海Whalai文化傳播公司法人唐曉春告訴記者,公司成立于2012年,由5名股東共同出資,注冊資本500萬元。為響應當地政府的鄉村振興戰略,2017年1月,公司在萬向鎮新鎮村新二將1988年建造的一套休閑屋租給尹學星進行裝修建設,并對周邊河流進行了清理,修復了全部道路,總投資850萬元。2019年3月12日,萬向鎮政府雇人強行拆除了該公司房屋內外的所有材料和設備。3月13日,鎮政府派出兩臺挖掘機拆除,但公司股東強烈反對拆除。3月14日晚,萬向鎮地辦主任馮波率相關人員與公司股東進行交涉,稱房屋、道路設施均為違規建設,公司股東強烈要求鎮政府提供違法建拆遷手續的書面確認書。3月15日,鎮政府派出50多名保安人員,在沒有提供任何確認和拆遷手續的情況下,強行拆除了該公司的所有房屋和設施。近兩年來,公司多次向相關部門主管報告,未收到任何違法施工確認和拆遷手續,也未收到任何評論。
拆解說賠償協議官方蓋章簽字是可疑的
2019年4月22日,在大棚被強制拆除一個月后,上海樹明農業專業合作社負責人吳淑蕾收到了新鎮村居委會頒發的11份《萬向鎮環境綜合整治廢舊材料回購協議》和《無證房屋自拆援助協議》。甲方為新鎮村居委會,乙方為吳淑蕾。
協議的大致內容如下:要進入貫徹落實市委一號議題重點城管補短板“繼續圍繞五違問題,推進區域環境綜合整治”精神,根據區委區辦工作關于“持續環境綜合整治”的要求,當事人本著誠信、自愿、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物資回購價格補貼達成協議。
當吳樹磊看到協議上的簽字和蓋章時,他驚呆了:他沒有在協議上簽字蓋章,但協議上的公章和簽字卻和他本人一模一樣。
為了查明真相,吳淑蕾找到了村委會經理宋有龍。宋有龍坦率地告訴他,公章和簽名都是他操作的。如不盡快簽訂協議,萬向鎮政府拆遷補償款將不上繳村委會,政府也無法盡快完成上級下達的大棚拆遷任務。
地方政府應該專注于“做好事”:司法
企業主們不解:原來“大棚”的建設是經過當地政府批準的。雖然在拆遷過程中每個人都得到了少量的補償,但這6家企業的正常生產已經完全中斷,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誰來賠償?大棚戶區被強拆已經兩年了,六家企業的經歷各不相同她多次向政府求助,但沒有得到任何答復。六家企業的投資者熱切希望當地黨委和政府能夠給他們一個合理、合法的解釋。
根據浦東新區的安排,大棚拆除時間緊,任務重,大棚拆除前,政府相關部門的人員紛紛前來做好各方的工作。拆除在原則上得到了同意,但并非完全同意。據此,區紀委、鎮紀委接到了有關此事的報告。
鎮政府相關人員表示,溫室大棚是否屬于違規建設,經區認定,鎮內五處違規做協助拆遷。違法施工的認定信息可以向專業合作社公開,但不得公開。
針對此事,記者采訪了相關司法人士。它認為,根據國家規定,拆除違章建筑有利于當地經濟的健康發展。但要依法依規妥善開展,“做好事”,最大限度地滿足被拆遷戶合理合法的訴求,促進社會穩定和經濟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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