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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4 1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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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的第一步是注冊公司。大多數企業家在注冊公司時都無所適從。在注冊時,不同類型的公司有不同的國家政策和規定。在填寫公司注冊資本時,有人說數字越大越有面子!也有人說,注冊資本要由股東負責,所以越小越好。那么,注冊資本多少合適,需要享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主要公司類型
1.有限責任公司
由五十名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優點:
(1)設立門檻低:設立程序相對簡單,注冊資本認繳,不設最低注冊資本要求,出資方式靈活;
(2)股東有限責任:只需在出資限額內承擔“有限責任”,在法律層面將公司和個人的財產分開,可以避免企業家承擔不必要的財務風險;
(3)股權轉讓相對自由:股東可以依法轉讓自己的股權。股東退出公司相對容易。
缺點:
(1)需要重復征稅,即公司利潤應上繳企業所得稅,股東從公司取得的投資收益應上繳個人所得稅;
(2)無法公開發行股票,因此公司募集資金的范圍和規模一般不是很大,難以滿足大規模生產經營的需要。
因此,對于初創企業來說,“有限責任公司”是目前較為理想的選擇。目前,成熟的天使、vc幾乎都是基于“有限責任公司”來設計投資方案。直接注冊“有限責任公司”,在未來引進投資的過程中會比較順利。
2.股份有限公司
所有資本分成相等的股份,所有股東以其股份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又可細分為上市和非上市。
優點: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有發起和募集兩種,股份以股票形式表現。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廣泛聚集社會閑散資金形成資本
,聚斂了一大筆錢。這種做法不僅有利于公司的成長,也有利于分散投資者的風險。
缺點:公司設立和運作的程序嚴格、繁雜;股份公司本身就是一種融資工具。對于公司大股東和管理人員來說,它從社會上吸收了大量的閑散資金,同時也只付出了很小的成本。股份公司為了盡快擴大企業規模,增強市場競爭力,往往容易走上盲目擴張的道路。
適用于成熟的、規模較大的公司,其設立程序嚴格復雜,不適合初創型和中小企業。創業企業成熟并具備一定規模后,可由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并申請上市。
3.獨資經營
個人出資,個人擁有和控制,個人承擔經營風險,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
優點:
(1)設立門檻低:沒有法定最低注冊資本要求;
(2)企業經營管理自由度大、靈活: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屬于出資人,由出資人控制,出資人可以自行管理,也可以選擇聘請、委托管理;
(3)企業負稅輕:個人獨資企業不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主體,企業所得不必繳納企業所得稅,投資者只需就個人投資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缺點:個人獨資企業作為非法人企業,不能以自有財產獨立承擔有限責任。因此,個人獨資企業一旦資不抵債,投資者要用自己的全部財產償還企業無法償還的債務,承擔更大的風險。
4.伙伴關系
也分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均為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企業由一名普通合伙人和一名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優點:至少有一個合伙企業有無限責任,這使得
債權人的利益得到更多保護,在無限責任的壓力下,可以提升企業的聲譽;與一般公司相比,合伙企業因繳納個人所得稅而不繳納企業所得稅而獲得更多利潤。
缺點:合作伙伴的誠信得不到保證。我國目前尚未建立自然人破產制度,合伙人誠信得不到保障,責任難以追償。合作關系在很大程度上是協議前的約束,lp很難對gp進行后期監管。配套措施不完善,各地區、各部委標準不一。
注冊資本
注冊資本可以說是所有創業者在準備創業時遇到的第一個晦澀的名詞。我國于203年3月1日正式實施注冊資本認繳制。工商部門只登記公司認繳的注冊資本,不需要登記實收資本,也不再收取驗資文件。認購制是指只要在一段時間內足額繳納,如果需要在這個承諾上增加一個期限,不超過公司的經營期限是可以的。
理論上,除仍實行法定注冊資本的行業外,注冊資本的任意設定都是可能的。但作為創業者,要有嚴格的法律意識,但不要在創業的第一步就給自己挖坑。讓我們來看看這個小數字里包含了哪些知識。
1.注冊資本與股東責任掛鉤
注冊資本寫多少,股東就要承擔多少責任。雖然實行訂閱制,但訂閱≠不繳費!出來混總是要還的。不要以為可以隨意填寫注冊資本。當公司資產不足以清償公司債務時,股東有責任按照注冊資本數額清償剩余債務。
上海法院認繳出資第一案
注冊資本2000萬的投資公司,實收資本400萬。新公司法引入股份認購制度后,增資額將達到10億元。簽了近8000萬元的合同,面對到期債務,資金驟減至400萬元,還更換了股東。首期2000萬元收不回來后,債權人連同新老股東一起起訴公司
法院要求投資公司與新老股東承擔債務連帶責任。
5月25日下午,普陀法院對這起因認繳出資額引發的糾紛作出一審判決:某投資公司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貿易公司支付股權轉讓款2000萬元;對于投資公司無法清償的股權轉讓款,徐某、林某應在尚未清償的本息范圍內履行出資義務,并承擔補充還款責任。
判斷依據:認繳制下,公司股東的出資義務只是中止,并非永久豁免。當公司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時,公司包括債權人可以要求公司股東繳納出資清償公司債務。減資無效,投資公司注冊資本應恢復到減資前的狀態,即公司注冊資本仍為10億元,公司股東為徐某、林某。在公司有債務到期,公司財產不能清償債務的情況下,股東徐某、林某承擔責任后應清償所欠債務;同時,被告投資公司未履行法定程序和條件減少公司注冊資本,類似抽逃出資行為。對于公司不能清償的部分,公司債權人也可以要求徐某、林某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2.監管機構有權要求資金支付到位
在公司經營過程中,監管部門可以隨時要求認繳資金實際到位。如果頭腦發熱,寫了很多,承諾的實繳出資無法兌現,就得“起身再睡”,盡快減資。但這一過程費時費力,會嚴重影響企業融資和進入資本市場的進程。
3.影響權益變動或增資擴股
過高的注冊資本會稀釋投資者的股權,影響其投資價值,使其望而卻步。
因此,注冊資本并非越大越好。可以參考所在行業的資質要求,匹配自己目前的資本能力或可預測的資本能力,為未來的資本運作和運營減輕壓力。注冊資本越大,承擔的風險/責任就越大。例如,大多數互聯網創業者去
是股權融資的路線,最重要的是股權比例,而不是注冊資本。因此,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設置合理的注冊資本是最理性的選擇。
QA
我注冊了一家公司,注冊資本100萬,后來就不想經營了。我需要補這100萬嗎?
這里有兩種情況:
1.公司沒有外債,不想經營,想注銷
不,當公司沒有外債時,不涉及賠償他人損失。直接到正常的注銷流程,注銷前不需要先補錢。
2.公司有外債,不想經營
需要,需要還欠別人的錢。“認購制”只是現在不需要一次性把錢拿出來,但法律責任是有的。你需要按照你的股權比例承擔相應的債務責任。
以上關于注冊資本的信息填寫清楚嗎?
好順佳提醒大家,注冊資本不能隨便填,要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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