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切換城市]
歡迎來到好順佳財稅法一站式服務平臺!
好順佳集團
2024-11-15 09:01:30
1225
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無資質、有風險、早辦理、早安心,企業資質就是一把保護傘。好順佳十年資質許可辦理經驗,辦理不成功不收費! 點擊咨詢
遼寧省林木生產經營許可證的辦理流程如下:
申請機構首次申請核發許可證時,可以選擇以告知承諾方式取得。
申請機構提出許可證核發申請,遼寧省林業和草原局一次性告知其所需條件和要求以及相關材料。
申請機構以書面形式承諾其符合法定條件和技術能力要求。
申請機構采取告知承諾方式提交申請材料后,遼寧省林業和草原局應當當場作出受理決定。告知承諾書和相關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遼寧省林業和草原局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機構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并在10天內提交補正材料,逾期未補正的予以退回申請。告知承諾書一式兩份,由遼寧省林業和草原局和申請機構各自留檔保存。
申請機構按要求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遼寧省林業和草原局應當當場作出許可證核發決定,并向申請機構頒發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林木良種)。
遼寧省林業和草原局作出許可證核發決定后,應當在3個月內組織相關人員按照《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和要求,對申請機構承諾內容是否屬實進行現場核查,并作出相應核查判定,現場核查人員不少于2人。現場核查人員應當在核查后3個工作日內出具現場核查報告,并對其承擔的核查工作和核查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申請遼寧省林木生產經營許可證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申請機構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三十二條和《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且不存在虛假承諾或者承諾內容嚴重不實等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五章“種子生產經營”、《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條規定:“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開墾種植農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種植經濟林的,應當科學選擇樹種,合理確定規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25度以上的坡地應當用于植樹、種草。25度以上的坡耕地應當按照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規劃,逐步退耕,植樹和種草。”、《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從事林木種子生產經營的個人或企業。
目前尚未獲取到關于遼寧省林木生產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的明確規定。但一般來說,許可證的有效期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要求進行設定。建議您在辦理許可證時,向相關部門咨詢具體的有效期規定。
以下是與遼寧省林木生產經營許可證相關的一些政策法規:
《國務院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
《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五章“種子生產經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條
《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
遼寧省林木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遼寧省林業和草原局負責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林木良種)核發告知承諾統一管理、組織實施、后續核查監督工作。各市、縣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負責配合遼寧省林業和草原局做好后續核查監督工作。
對于申請機構作出虛假承諾或者承諾內容嚴重不實的,由遼寧省林業和草原局依照《行政許可法》的相關規定撤銷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林木良種)和相應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并予以公布。被依法撤銷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林木良種)和相應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的申請機構,其基于本次行政許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護,并承擔因此引發的相應法律責任。
對于申請機構作出虛假承諾或者承諾內容嚴重不實的,由遼寧省林業和草原局記入其信用檔案,該申請機構不再適用告知承諾的許可證核發方式。
以告知承諾方式取得許可證的申請機構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依照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實施告知承諾工作中存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
< 上一篇:遼寧省小作坊生產許可證辦理時間
下一篇:遼寧省財政廳代理記賬許可證 >
您的申請我們已經收到!
專屬顧問會盡快與您聯系,請保持電話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