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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0: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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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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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審批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過程中,沒有正確履行職責,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單位或個人獲得許可證。
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審批機關超出了自身的法定權限,對不應該由其審批的申請予以批準。
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在審批過程中未遵循法定的程序和要求,例如未進行必要的審查、公示等環節。
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行政許可:申請人本身不具備從事出版物經營的資格,或者其經營條件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但仍獲得了許可證。
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申請人通過欺詐、行賄等非法手段獲取許可證。
被吊銷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會產生一系列嚴重的后果。單位違反規定被吊銷許可證的,由原發證單位吊銷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的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證書。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自許可證被吊銷之日起10年內不得擔任發行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出版行政主管部門監督檢查中發現或者是群眾舉報,發現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復制、發行和進口經營單位不再具備行政許可的法定條件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按《出版管理條例》和《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并進行復查。逾期仍未改正,或逾期改正不到位,仍沒達到許可時的法定許可條件的,給予立案,啟動行政許可撤銷程序。
要恢復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需要根據具體的吊銷原因和相關規定進行整改和申請。
一般來說,單位、個人申請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出版物許可證設立申請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申請書、申請登記表、經營場所的使用權證明(產權證或租賃合同)、經營者的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他人辦理的,需委托書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原件、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變更申請書,出版物零售單位變更企業事項登記表、變更法定代表人的單位需提交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關于變更法人代表的決定;個體經營提供轉讓經營權協議書;新舊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變更地址的單位需要提交新地址的使用情況證明。(委托辦理的需委托書、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蒼南查處多起非法印刷經營行為:違反《印刷業管理條例》規定,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其他印刷品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出版行政部門備案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1萬元。
無經營許可賣舊書被罰28萬,法院卻判撤銷:2021年4月,廈門市集美區文化市場執法大隊向楊某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內容主要是楊某在沒有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前提下,在北京古城堡圖書有限公司運營的二手書交易網站(‘孔夫子二手書網’)注冊,開設網店。
男子未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零售非法出版物被判刑:男子未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在自己經營的日用品攤位上零售圖書、期刊等非法出版物。近日,該案由集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被告人莊某犯非法經營罪。
遵義市新興印刷廠擅自兼營從事出版物印刷經營活動案:15時10分,遵義市匯川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發現遵義市新興印刷廠擅自兼營從事出版物印刷經營活動。
云南昆明依法查處3起新聞出版案件:昆明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通報了3起違反新聞出版方面行政法規的案件,分別涉及偽造、假冒出版單位名稱的出版物;發行、銷售非法出版物;傳播含有禁止內容的網絡出版物。
企業因非法承裝暢銷書籍被吊銷《印刷經營許可證》:該企業因非法承裝暢銷書籍,被吊銷《印刷經營許可證》。
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確保在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復制、發行和進口等各個環節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不從事違法違規的經營活動。
保持經營條件符合法定要求:始終維持經營場所、設備、人員等方面符合獲得許可證時的條件。
及時備案和變更: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單位、個人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于15日內持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向原批準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如果有經營信息的變更,也要及時辦理變更手續。
誠信經營,杜絕不正當手段:不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獲取或維持許可證。
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對出版物的內容、質量、等進行嚴格把控,確保符合法律法規和社會道德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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