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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08: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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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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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經營許可證使用協議是一種在特定主體之間就食品經營許可證的使用所達成的具有法律意義的約定。
(一)協議主體
許可方
被許可方
(二)協議目的
明確使用范圍
規范雙方權利義務
(三)協議與法律法規的關系
基于法律法規產生
受法律法規約束
許可證信息
使用范圍界定
許可方權利
費用收取權:許可方有權根據協議約定向被許可方收取一定的許可使用費用。這個費用的確定可能基于多種因素,如被許可方的經營規模、使用許可證的項目范圍、協議期限等。例如,如果被許可方是一家大型超市,使用許可證進行多種食品的銷售,許可方可能會收取較高的費用。
監督檢查權:許可方有權對被許可方的食品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以確保被許可方按照許可證的要求和協議的約定進行經營。這包括檢查被許可方的食品采購渠道、儲存條件、銷售流程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例如,許可方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到被許可方的經營場所檢查食品的儲存溫度是否符合要求。
協議解除權:在被許可方違反協議約定,如未按時支付費用、超范圍經營或者存在嚴重食品安全問題時,許可方有權解除協議。解除協議后,被許可方將不再被允許使用許可證進行經營活動。
許可方義務
提供必要協助:許可方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與許可證使用相關的必要協助。這可能包括向被許可方提供許可證副本、協助被許可方辦理與許可證相關的備案手續(如果有)等。例如,在被許可方需要向供應商證明其有合法的食品經營資格時,許可方應提供許可證副本等相關證明材料。
信息共享義務:如果在協議期間,許可證的相關信息發生變更,如許可范圍的調整、發證機關的通知等,許可方有義務及時通知被許可方。這樣可以確保被許可方能夠及時調整經營活動,避免因信息不及時而導致的違規行為。
被許可方權利
合法使用權:被許可方有權在協議約定的范圍內合法使用食品經營許可證進行食品經營活動。這是被許可方簽訂協議的主要目的,例如,被許可方可以憑借許可證合法地從供應商處采購食品、在規定的場所進行銷售或者提供餐飲服務等。
要求協助權:當被許可方在經營過程中遇到與許可證使用相關的問題時,如監管部門對許可證使用的疑問,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協助。例如,監管部門對被許可方的經營活動進行檢查,對許可證的使用范圍提出疑問時,被許可方可以要求許可方提供解釋或者相關證明材料。
被許可方義務
遵守協議約定:被許可方必須嚴格遵守協議中關于許可證使用的各項約定,包括使用范圍、費用支付等。例如,按照約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許可方支付許可使用費用,不得擅自擴大經營范圍使用許可證。
遵守法律法規:被許可方在使用許可證進行經營活動時,必須遵守國家相關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這包括遵守食品采購、儲存、加工、銷售等各個環節的食品安全標準,確保所經營的食品符合質量要求。例如,被許可方在采購食品時,要嚴格檢查供應商的資質和食品的合格證明文件。
維護許可證信譽:被許可方有義務維護食品經營許可證的信譽,不得從事任何損害許可證聲譽的行為。例如,不能因為自身的食品安全問題而導致許可方的許可證受到監管部門的處罰或者社會輿論的負面影響。
協議期限
協議終止條件
除了前面提到的被許可方違反協議約定導致許可方解除協議的情況外,例如,協議期滿雙方未達成續簽意向;或者在協議期間,由于法律法規的重大變更,使得協議無法繼續履行,如國家對食品經營許可的政策發生根本性變化,導致原協議中的某些條款不再合法有效。
在協議終止時,雙方還需要明確相關的善后事宜,如被許可方是否需要立即停止使用許可證、是否需要對已進行的經營活動進行清算等。
保密信息范圍
保密義務與違約責任
協商解決
仲裁或訴訟
主體適格
意思表示真實
內容合法合規
對雙方當事人的約束
在司法實踐中的認可
協議不能替代行政監管
協議履行受行政監管影響
案例情況
責任認定與解決
案例情況
責任認定與解決
案例情況
責任認定與解決
案例情況
責任認定與解決
許可方資格審查
被許可方資格確認
使用范圍精確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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