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攤沒有衛生許可證的后果
沒有衛生許可證經營小吃攤會帶來一系列嚴重的后果。威脅到消費者的健康。從法律角度來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如《食品安全法》,無證經營將面臨嚴厲的處罰。
- 按照規定,沒有餐飲許可證,最低罰款五萬元,最高可處貨值金額的 20 倍罰款。
- 對于未依法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擅自經營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整改,給予警告,并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 曾受過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處罰仍擅自營業的。
- 擅自營業時間在三個月以上。
- 以涂改、轉讓、倒賣、偽造的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的。
- 另外,對于涂改、轉讓、倒賣、偽造的衛生許可證的,由原發證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予以注銷。
小吃攤辦理衛生許可證的流程
小吃攤辦理衛生許可證通常需要以下步驟:
- 申請人需要填寫相應的申請表,到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或各區縣分局受理窗口遞交相關材料和說明,包括食品衛生許可證申請書、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相關證明、委托代理人資格證明等資料、食品經營活動的場所和設備布局、生產工藝流程、衛生設施等示意圖、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預防性衛生審核材料、承諾書、經營場所場地合法使用的有關證明等。
-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或各區縣分局會進行形式審查,對合格的出具受理通知書。
- 受理后,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或各區縣分局會指派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等的要求進行資料和現場審核。
-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或各區縣分局依據審核結果作出準予(或不予)行政許可的審批決定。
如何舉報沒有衛生許可證的小吃攤
如果發現沒有衛生許可證的小吃攤,可以通過以下途徑進行舉報:
- 向當地衛生監督部門投訴:如果發現某個經營場所沒有衛生許可證,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相關的衛生管理法規進行處理。
- 可以撥打 12315 向工商部門舉報,針對飯店沒有《營業執照》的情況。
- 對于飯店沒有《餐飲服務許可證》的違法行為,可以撥打食品藥品監督投訴舉報電話“12331”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舉報。
- 也可向當地工商局投訴,有什么不懂得可以打 12348 進行法律咨詢。
小吃攤衛生許可證的相關法規
與小吃攤衛生許可證相關的法規主要包括: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 70 號) 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其中規定餐飲服務實行許可制度,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并依法承擔餐飲服務的食品安全責任。
-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 78 號) 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對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進行了規范。
-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餐飲服務場所的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等有關事項的通知,對餐飲服務場所公共衛生許可整合后的相關事項做出了相應調整。
沒有衛生許可證的小吃攤常見處罰方式
沒有衛生許可證的小吃攤常見的處罰方式包括:
- 按照食品安全法,對無證的餐飲罰款很嚴格,最低罰款五萬元,最高可處貨值金額的 20 倍罰款。
- 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者個人,衛生防疫機構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停業整頓、吊銷“衛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 衛生質量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而繼續營業的。
- 未獲得“健康合格證”,而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
- 拒絕衛生監督的。
- 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 單位或個人未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的,衛生防疫機構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停業整頓、吊銷“衛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