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切換城市]
歡迎來到好順佳財稅法一站式服務平臺!
好順佳集團
2024-11-04 09:15:47
4561
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無資質、有風險、早辦理、早安心,企業資質就是一把保護傘。好順佳十年資質許可辦理經驗,辦理不成功不收費! 點擊咨詢
道路運輸許可證是由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依法頒發的,允許企業或個人從事道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等經營活動的法定證件。非法轉讓道路運輸許可證,是指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在未遵循法定程序的情況下,將自己合法取得的道路運輸許可證轉讓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規定,從事道路運輸經營以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應當依法經營,誠實信用,公平競爭。道路運輸管理應當公平、公正、公開和便民。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主管全國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道路運輸管理工作。
在客運經營方面,申請從事客運經營需要具備一定條件,如擁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并經檢測合格的車輛、符合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申請從事班線客運經營的還應當有明確的線路和站點方案。在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后,客運經營者應當按照許可事項從事經營活動,不得擅自轉讓班線運輸,也不得轉讓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
貨運經營方面同樣如此,申請從事貨運經營的要具備相應條件,如車輛、駕駛人員、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按照《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核定的經營范圍從事貨物運輸經營,不得轉讓、出租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
相關法規明確規定了道路運輸許可證的取得條件和使用規范,旨在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保障道路運輸安全,保護道路運輸有關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道路運輸業的健康發展。任何違反這些規定轉讓道路運輸許可證的行為都被視為非法轉讓。
對于非法轉讓道路運輸許可證的行為,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了明確的處罰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六條規定,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非法轉讓、出租道路運輸許可證件的,由旗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收繳有關證件,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在一些地方,如廣東省珠海市,還對處罰進行了更細致的等級劃分:
一般處罰:非法轉讓、出租許可證件不滿1個月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收繳有關證件,處2000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較重處罰:非法轉讓、出租許可證件1個月以上不滿3個月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收繳有關證件,處5000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從重處罰:非法轉讓、出租許可證件3個月以上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收繳有關證件,處1萬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這些處罰措施旨在對非法轉讓道路運輸許可證的行為起到威懾作用,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的正常秩序,保障合法經營者的權益,同時確保道路運輸安全等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案例一:以掛靠形式的非法轉讓
在孫某某訴趙某某、王某某、淄博某客運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中,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機動車掛靠行為實質是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被掛靠人向不具備道路運輸經營資格的掛靠人非法轉讓、出租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行為。
在這個案例中,事故車輛掛靠于淄博某客運公司。掛靠行為的存在,使得沒有運輸經營權的個人或單位(掛靠人)能夠以具有運輸經營權的公司(被掛靠人)的名義對外進行運輸經營。這種掛靠行為違反了行政許可規定,是一種變相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非法轉讓。
從法律角度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條規定,以掛靠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這一規定體現了對這種非法轉讓許可證行為的否定性評價。因為被掛靠人將經營許可證租借給他人并允許掛靠人使用其名義,視為其自愿承擔他人在運營中可能帶來的風險,而掛靠人明知自己不具有運營資質還掛靠他人名義運營,二者都存在過錯,所以在事故發生時要承擔連帶責任。這一案例表明,非法轉讓道路運輸許可證不僅違反了道路運輸相關法規,在發生交通事故等損害事件時,還會引發復雜的法律責任認定問題,損害公共安全和其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案例二: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而涉及的許可證合法性問題
在張某訴某市交通運輸局行政處罰案中,雖然案件審理的是原告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而擅自從事非法營運,但其原辦理的《道路運輸證》和《經營許可證》的合法性問題也被涉及。雖然兩證的合法性審查及確認不屬本案審理范圍,但這也反映出在道路運輸經營領域,許可證的管理和合法性問題是復雜且相互關聯的。如果存在非法轉讓道路運輸許可證的情況,可能會引發一系列諸如經營合法性、責任認定等問題,影響整個道路運輸市場的正常秩序和監管有效性。
(一)加強法律法規宣傳教育
針對道路運輸經營者
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道路運輸經營者參加培訓,深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例如,可以通過舉辦專題講座、發放宣傳手冊等方式,讓經營者清楚了解非法轉讓道路運輸許可證的定義、危害以及可能面臨的處罰。宣傳手冊可以詳細列舉相關法規條文,并配以實際案例進行解釋說明,使經營者能夠直觀地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在道路運輸經營者申請許可證時,就將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作為申請流程的一部分。在受理窗口設置專門的咨詢人員,對前來申請的經營者進行一對一的講解,告知他們許可證的合法使用范圍和禁止轉讓等規定,從源頭上提高經營者的法律意識。
針對社會公眾
(二)完善許可證審批和管理流程
嚴格審批環節
在審批道路運輸許可證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對申請人的資質進行全面、細致的審查。對于客運經營,要嚴格核實車輛狀況、駕駛人員資質、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是否符合要求;對于貨運經營,同樣要對車輛、駕駛人員等進行嚴格審核。例如,在審查車輛時,不僅要檢查車輛的基本性能指標是否合格,還要查看車輛的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抵押等影響正常運營的情況。
建立多部門聯合審批機制。除了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外,還可以聯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等相關部門進行審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對申請人的企業注冊信息、經營信譽等進行審查,公安部門可以對駕駛人員的背景信息進行核查,通過多部門的協同工作,確保獲得許可證的經營者具備合法、合規經營的條件。
強化許可證的動態管理
建立許可證的定期檢查制度。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定期對已頒發的道路運輸許可證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經營者是否按照許可證核定的經營范圍進行經營、車輛和人員是否持續符合要求等。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要求經營者進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可以暫停或吊銷其許可證。
利用信息化技術對許可證進行管理。建立道路運輸許可證管理信息系統,將許可證的申請、審批、核發、檢查等環節都納入系統管理。通過該系統,可以實時監控許可證的使用情況,如車輛的運營軌跡、運輸量等信息,及時發現異常情況,防止許可證的非法轉讓。
(三)加強行業自律
建立行業協會
開展行業內部監督
(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的監管
日常監督檢查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道路運輸管理工作,他們會定期開展日常監督檢查。在檢查過程中,檢查人員會查看道路運輸經營者的許可證件是否齊全、是否在有效期內,同時核實許可證的使用是否符合規定。例如,檢查客運經營者是否按照許可的線路和站點進行運營,貨運經營者是否在許可證核定的經營范圍從事貨物運輸。檢查人員可以通過現場檢查車輛、查閱經營記錄等方式進行核實。
交通運輸管理部門還會對道路運輸市場進行不定期的抽查。抽查的重點包括新進入市場的經營者、被投訴舉報較多的經營者等。通過這種方式,及時發現非法轉讓道路運輸許可證等違規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專項整治行動
(二)社會監督機制
公眾舉報
媒體監督
您的申請我們已經收到!
專屬顧問會盡快與您聯系,請保持電話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