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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16: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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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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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資質借用管理規定通常包含以下基本要求:
公司資質借用存在多種風險,需要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風險:
防范措施:
以下是一些成功的公司資質借用管理案例: 案例一:建設工程實際施工人勝訴案例 2012年5月初,原告李xx以長春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名義與被告xx開發公司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負責室內裝修。該工程實際由唐xx負責聯系,李xx、唐xx二人與長春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勞動、勞務、雇用關系。合同簽訂后,原告李xx實際履行了合同,出資并組織進場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因設計原因,被告同意長春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提出的延長工期申請。2013年11月中旬,原告李xx與唐xx作為施工單位代表與被告及監理單位對室內裝修工程進行竣工驗收,驗收為合格。期間,被告分四次通過銀行轉賬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之后原告多次以長春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名義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被告均借故拖延,李xx和唐xx遂以實際施工人的名義訴至法院。法院認為,涉案工程的投資、施工、結算整個過程雖然是以長春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名義完成,但是實際進行投資、組織工人施工、往來結算等行為均是由李xx、唐xx完成,表現出實際施工的特征。原告李xx不僅持有涉案工程的合同原件,而且持有工程往來簽證文件的原件,并作為施工方代表參加工程竣工驗收并簽字確認,這些證據充分說明了涉案工程是由原告李xx實際施工并進行管理的,李xx對該工程享有權益,雖然他與被告沒有簽訂書面的合同,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之規定,原告李xx作為實際施工人有權起訴被告追討剩余的工程款。
案例二:“資質出借”違法違規行為的案例 某商品住宅工程建筑面積96953平方米,由A開發公司開發,施工總承包單位為B工程公司,施工合同價款為12768萬元。當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接到上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轉來舉報人反映該工程涉嫌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轉辦材料后,隨即進行了調查。B公司授權委托的第五分公司經理甲承認,乙于2015年春節后主動找上門,以交 %管理費的名義由乙承攬該工程,乙是實際施工人;B公司未與乙簽訂勞務合同,未幫其繳納社保。甲提供了內部承包合同、B公司轉賬給乙的憑證、乙支付有關設備材料的租賃采購費用的明細。當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B公司改正出借資質行為,并處以已完工的工程合同價款3078萬的2%的罰款人民幣陸拾壹萬伍仟陸佰元整(¥615600元)。處理依據是B公司的行為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發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一條第(一)項關于“沒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借用其他施工單位的資質承攬工程”和第(七)項關于“合同約定由施工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負責采購或租賃的主要建筑材料、構配件及工程設備或租賃的施工機械設備,由其他單位或個人采購、租賃,或者施工單位不能提供有關采購、租賃合同及發票等證明,又不能進行合理解釋并提供材料證明”的情形,以及《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一條關于“違反本條例規定,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工程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公司資質借用在法律法規方面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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