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切換城市]
歡迎來到好順佳財稅法一站式服務平臺!
好順佳集團
2024-10-25 09:57:39
4616
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無資質、有風險、早辦理、早安心,企業資質就是一把保護傘。好順佳十年資質許可辦理經驗,辦理不成功不收費! 點擊咨詢
綠色食品許可證的辦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幾個主要步驟:
認證申請
申請人向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綠色食品辦公室、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以下簡稱省綠辦)領取《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及有關資料,或從中心網站下載。
申請人填寫并向所在省綠辦遞交《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及相關材料,包括保證執行綠色食品標準和規范的聲明、生產操作規程(種植規程、養殖規程、加工規程)、公司對“基地+農戶”的質量控制體系(包括合同、基地圖、基地和農戶清單、管理制度)、產品執行標準、產品注冊商標文本(復印件)、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質量管理手冊等。對于通過體系認證的,還需附證書復印件。
受理及文審
省綠辦收到申請材料后,進行登記、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認證材料的審查工作,并向申請人發出《文審意見通知單》,同時抄送中心認證處。
申請認證材料不齊全的,要求申請人收到《文審意見通知單》后10個工作日提交補充材料。申請認證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請人本生長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請。申請認證材料合格的,進入下一步流程。
現場檢查、產品抽樣
省綠辦應在《文審意見通知單》中明確現場檢查計劃,并在計劃得到申請人確認后委派2名或2名以上檢查員進行現場檢查。
檢查員根據相關規定進行逐項檢查。每位檢查員單獨填寫現場檢查表和檢查意見。現場檢查和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工作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向省綠辦遞交現場檢查評估報告和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報告及有關調查資料。
現場檢查合格,可以安排產品抽樣。凡申請人提供了近一年內綠色食品定點產品監測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報告,并經檢查員確認,符合綠色食品產品檢測項目和質量要求的,免產品抽樣檢測。現場檢查合格,需要抽樣檢測的產品安排產品抽樣。當時可以抽到適抽產品的,檢查員依據《綠色食品產品抽樣技術規范》進行產品抽樣,并填寫《綠色食品產品抽樣單》,同時將抽樣單抄送中心認證處。當時無適抽產品的,檢查員與申請人當場確定抽樣計劃,同時將抽樣計劃抄送中心認證處。申請人將樣品、產品執行標準、《綠色食品產品抽樣單》和檢測費寄送綠色食品定點產品監測機構。現場檢查不合格,不安排產品抽樣。
環境監測
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由檢查員在現場檢查時同步完成。
經調查確認,產地環境質量符合《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技術規范》規定的免測條件,免做環境監測。根據相關規定,經調查確認,必要進行環境監測的,省綠辦自收到調查報告2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綠色食品定點環境監測機構進行環境監測,同時將通知單抄送中心認證處。
定點環境監測機構收到通知單后,40個工作日內出具環境監測報告,連同填寫的《綠色食品環境監測情況表》,直接報送中心認證處,同時抄送省綠辦。
產品檢測
認證審核
省綠辦收到檢查員現場檢查評估報告和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報告后,3個工作日內簽署審查意見,并將認證申請材料、檢查員現場檢查評估報告、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報告及《省綠辦綠色食品認證情況表》等材料報送中心認證處。
中心認證處收到省綠辦報送材料、環境監測報告、產品檢測報告及申請人直接寄送的《申請綠色食品認證基本情況調查表》后,進行登記、編號,在確認收到最后一份材料后2個工作日內下發受理通知書,書面通知申請人,并抄送省綠辦。
中心認證處組織審查人員及有關專家對上述材料進行審核,20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核。審核為“有疑問,需現場檢查”的,中心認證處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檢查計劃,書面通知申請人,并抄送省綠辦。得到申請人確認后,5個工作日內派檢查員再次進行現場檢查。審核為“材料不完整或需要補充說明”的,中心認證處向申請人發送《綠色食品認證審核通知單》,同時抄送省綠辦。申請人需在20個工作日內將補充材料報送中心認證處,并抄送省綠辦。審核為“合格”或“不合格”的,中心認證處將認證材料、認證審核意見報送綠色食品評審委員會。
認證評審
綠色食品評審委員會自收到認證材料、認證處審核意見后10個工作日內進行全面評審,并做出認證終審。
認證終審分為兩種情況:認證合格、認證不合格。為“認證合格”,執行頒證流程。為“認證不合格”,評審委員會秘書處在做出終審2個工作日內,將《認證通知單》發送申請人,并抄送省綠辦。本生產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請。
頒證
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將辦證的有關文件寄送“認證合格”申請人,并抄送省綠辦。申請人在60個工作日內與中心簽定《綠色食品標志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中心主任簽發證書。
申請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的申請人通常應具備以下條件:
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具有綠色食品生產的環境條件和生產技術。
具有完善的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
具有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生產技術人員和質量控制人員。
具有穩定的生產基地。
申請前3年內無質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誠信記錄。
申請人向所在省綠辦提出認證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文件,每份文件一式兩份,一份省綠辦留存,一份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
《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
《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
保證執行綠色食品標準和規范的聲明
生產操作規程(種植規程、養殖規程、加工規程)
公司對“基地 +農戶”的質量控制體系(包括合同、基地圖、基地和農戶清單、管理制度)
產品執行標準
產品注冊商標文本(復印件)
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企業質量管理手冊
對于不同類型的申請企業,依據產品質量控制關鍵點和生產中投入品的使用情況,還應分別提交以下材料:
礦泉水申請企業,提供衛生許可證、采礦許可證及專家評審意見復印件。
對于野生采集的申請企業,提供當地政府為防止過渡采摘、水土流失而制定的許可采集管理制度。
對于屠宰企業,提供屠宰許可證復印件。
從國外引進農作物及蔬菜種子的,提供由國外生產商出具的非轉基因種子證明文件原件及所用種衣劑種類和有效成份的證明材料。
提供生產中所用農藥、商品肥、獸藥、消毒劑、漁用藥、食品添加劑等投入品的產品標簽原件。
生產中使用商品預混料的,提供預混料產品標簽原件及生產商生產許可證復印件;使用自產預混料(不對外銷售),且養殖方式為集中飼養的,提供生產許可證復印件;使用自產預混料(不對外銷售),但養殖管理方式為“公司 +農戶”的,提供生產許可證復印件、預混料批準文號及審批意見表復印件。
外購綠色食品原料的,提供有效期為一年的購銷合同和有效期為三年的供貨協議,并提供綠色食品證書復印件及批次購買原料發票復印件。
企業存在同時生產加工主原料相同和加工工藝相同(相近)的同類多系列產品或平行生產(同一產品同時存在綠色食品生產與非綠色食品生產)的,提供從原料基地、收購、加工、包裝、貯運、倉儲、產品標識等環節的區別管理體系。
原料(飼料)及輔料(包括添加劑)是綠色食品或達到綠色食品產品標準的相關證明材料。
預包裝產品,提供產品包裝標簽設計樣。
整個綠色食品許可證的審批流程所需時間因各個環節的具體情況而異。以下是大致的時間范圍:
省綠辦收到申請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認證材料的審查工作,并向申請人發出《文審意見通知單》。
申請認證材料不齊全的,申請人收到《文審意見通知單》后10個工作日提交補充材料。
現場檢查和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工作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向省綠辦遞交現場檢查評估報告和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報告及有關調查資料。
定點環境監測機構收到通知單后,40個工作日內出具環境監測報告,連同填寫的《綠色食品環境監測情況表》,直接報送中心認證處,同時抄送省綠辦。
綠色食品定點產品監測機構自收到樣品、產品執行標準、《綠色食品產品抽樣單》、檢測費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檢測工作,出具產品檢測報告,連同填寫的《綠色食品產品檢測情況表》,報送中心認證處,同時抄送省綠辦。
省綠辦收到檢查員現場檢查評估報告和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報告后,3個工作日內簽署審查意見,并將相關材料報送中心認證處。
中心認證處收到省綠辦報送材料、環境監測報告、產品檢測報告及申請人直接寄送的《申請綠色食品認證基本情況調查表》后,在確認收到最后一份材料后2個工作日內下發受理通知書,書面通知申請人,并抄送省綠辦。
中心認證處組織審查人員及有關專家對上述材料進行審核,20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核。
審核為“有疑問,需現場檢查”的,中心認證處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檢查計劃,書面通知申請人,并抄送省綠辦。得到申請人確認后,5個工作日內派檢查員再次進行現場檢查。
綠色食品評審委員會自收到認證材料、認證處審核意見后10個工作日內進行全面評審,并做出認證終審。
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將辦證的有關文件寄送“認證合格”申請人,并抄送省綠辦。申請人在60個工作日內與中心簽定《綠色食品標志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與綠色食品許可證相關的政策法規主要包括:
《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辦法》(2012年第6號公布,2019年第2號、2022年第1號修訂)。該辦法對綠色食品標志的使用管理、申請條件、審核流程等方面進行了規定,旨在加強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管理,確保綠色食品信譽,促進綠色食品事業健康發展,維護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組織制定的《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管理規范(試行)》等相關規范和通知。
< 上一篇:菏澤資質代辦哪家好些
下一篇:營業場所需要辦消防許可證 >
您的申請我們已經收到!
專屬顧問會盡快與您聯系,請保持電話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