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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17: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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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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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資源回收備案許可證的辦理流程主要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對于“多證合一”改革后新成立的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在市場監管(行政審批)部門進行企業注冊登記時,由市場監管(行政審批)部門將企業再生資源回收備案信息通過省級共享平臺(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政務信息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或省級部門間數據接口推送至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再生資源企業備案模塊公示30天,公示期滿后即自動完成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備案。新成立的再生資源企業備案流程圖如下:
市場監管(行政審批)部門進行企業注冊登記。
相關部門推送備案信息至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再生資源企業備案模塊。
公示30天,期滿自動完成備案。
對于已經取得營業執照但未在商務部網站備案的經營者(企業),可自行在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企業端,點擊“請注冊”,注冊完成后,然后完善相關信息,點擊保存。最后根據備案申請列表里備案狀態,
辦理再生資源回收備案許可證所需材料通常包括以下
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備案登記證明。
在有效期內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須申請人蓋章,經辦和負責人簽字、署日期)。
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分支機構名單表。
各市、縣、區國家標準地區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備案情況匯總表。
申請再生資源許可證流程中,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備案登記證明(副本)必須如實填寫并經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蓋章,其記載的各種信息應當與工商營業執照一致。
目前相關法規和政策文件中并未明確規定再生資源回收備案許可證的具體有效期。但需要注意的是,備案事項發生變更時,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應當自變更之日起15日內(屬于工商登記事項的自工商登記變更之日起15日內)向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再生資源回收備案許可證具有重要作用:
符合相關法規要求,使企業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合法化。
便于商務主管部門對再生資源回收行業進行監管,規范市場秩序。
有助于保障再生資源回收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的健康發展。
根據《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商務部、國家發展委、公安部、原建設部、原工商總局、原環保總局2007年第8號)第七條規定,“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30日內,按屬地管理原則,向登記注冊地工商行政部門的同級商務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機構備案。”
申請再生資源回收備案許可證的條件包括:
必須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記條件,工商注冊登記后,方可從事經營活動。
回收生產性廢舊金屬的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和回收非生產性廢舊金屬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還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后15日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申請材料通常包括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備案登記證明(副本),必須如實填寫并經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蓋章,其記載的各種信息應當與工商營業執照一致;在有效期內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須申請人蓋章,經辦和負責人簽字、署日期);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分支機構名單表;各市、縣、區國家標準地區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備案情況匯總表等。
與再生資源回收備案許可證相關的政策法規主要包括:
《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2007年第8號發布 ),對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的發展、規范等方面進行了規定。
商務部關于進一步推進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圍繞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形成再生資源回收政策促進體系;探索靈活的再生資源收購方式,力爭通過五年左右的努力,在全國大中城市建成完善的覆蓋城鄉、多品種的再生資源回收網絡體系,規范建設50個左右區域性集散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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