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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08: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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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防火檢測機構資質條件是確保其能夠合法、專業、有效地開展電氣防火檢測工作的重要依據。具備相應的資質條件,能夠保障檢測結果的準確性、可靠性,為預防電氣火災、保障公共安全提供有力支持。
電氣防火檢測機構需要滿足一系列的條件,包括但不限于合法的注冊登記、充足的人員配備、專業的技術團隊、合適的辦公場所、必要的檢測設備以及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等方面。這些條件的綜合作用,旨在保證檢測機構具備足夠的能力和資源來履行其職責,為社會提供高質量的電氣防火檢測服務。
一、機構設置條件
二、檢測技術人員資格條件
一、乙級資質認定標準
電氣防火檢測機構資質審批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驟:
以下是一些未成功獲得電氣防火檢測機構資質的案例, 案例一:深圳某某電氣防火檢測有限公司無資質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案。接市民舉報,深圳市某某電氣防火檢測有限公司在取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CMA 計量認證證書),未取得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頒發的資質證情況下,分別于 2016 年 7 月 5 日、2017 年 5 月 8 日對某某有限公司等 2 家單位實施了雷電裝置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2017 年 11 月 17 日深圳市氣象局依法對深圳某某電氣防火檢測有限公司立案調查。2018 年 3 月 9 日,深圳市氣象局依法對深圳市某某電氣防火檢測有限公司作出處 9 萬元罰款及沒收違法所得防雷檢測費 21360 元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深圳某某電氣防火檢測有限公司不服深圳市氣象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以及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2018)粵某某行初某某號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的判決,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2021 年 6 月 16 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粵某某行終某某號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21 年 7 月 7 日,當事人深圳某某電氣防火檢測有限公司足額繳納行政罰款和違法所得。
案例二:深圳某某電氣消防安全檢測有限公司無資質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案。2018 年 2 月 6 日,深圳市氣象局在執法檢查時發現,深圳市某某電氣消防安全檢測有限公司在取得《資質認定計量認證證書》(CMA 計量認證證書),未取得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頒發的資質證情況下,于 2016 年 5 月 6 日對某某園實施了防雷裝置檢測并出具防雷裝置檢測報告。2018 年 2 月 8 日,深圳市氣象局依法對深圳某某電氣消防安全檢測有限公司立案調查。2018 年 7 月 24 日,深圳市氣象局依法對深圳某某電氣消防安全檢測有限公司作出處 5 萬元罰款及沒收違法所得防雷檢測費 8550 元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深圳某某電氣消防安全檢測有限公司不服深圳市氣象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以及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2019)粵某某行初某某號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的判決,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2020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粵某某行終某某號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21 年 7 月 7 日,當事人深圳某某電氣消防安全檢測有限公司足額繳納行政罰款和違法所得。
案例三:深圳某某消防檢測公司無資質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案。2018 年 6 月 1 日,深圳市氣象局開展雙隨機執法檢查時發現,深圳某某消防檢測有限公司在取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CMA 計量認證證書),未取得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頒發的資質證情況下,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對某某園實施防雷裝置檢測并出具防雷安全檢測報告。2018 年 6 月 4 日,深圳市氣象局依法對深圳某某消防檢測公司立案調查。在案件調查過程中,當事人深圳某某消防檢測有限公司不配合,以多種緣由搪塞拖延,2018 年 11 月 13 日,深圳市氣象局向廣東省氣象局申請延長行政處罰決定時間,2018 年 12 月 19 日,深圳市氣象局作出《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在直接送達、郵寄送達、留置送達等方式無法送達的情況下,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在《深圳特區報》上進行公告送達。2019 年 3 月 15 日,深圳市氣象局依法對深圳某某消防檢測有限公司作出處人民幣 6 萬元罰款及沒收違法所得防雷設施檢測費 12704 元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不服深圳市氣象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以及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2019)粵某某行初某某號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的判決,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2020 年 8 月 10 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粵某某行終某某號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20 年 9 月 27 日,當事人深圳某某消防檢測有限公司足額繳納行政處罰款和違法所得。
案例四:某某某某防雷設施檢測有限責任公司廣東分公司無資質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案。2017 年 8 月 23 日,深圳市氣象局接電話線索,8 月 25 日,經現場調查取證,發現某某防雷設施檢測有限責任公司廣東分公司涉嫌無資質對某某有限公司等 2 個項目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行為并出具相關檢測報告,同日,深圳市氣象局依法對某某防雷設施檢測有限責任公司廣東分公司立案調查。9 月 8 日,深圳市氣象局依法對某某防雷設施檢測有限責任公司廣東分公司作出處人民幣 7 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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