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切換城市]
歡迎來到好順佳財稅法一站式服務平臺!
好順佳集團
2024-10-14 09:20:15
3653
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無資質、有風險、早辦理、早安心,企業資質就是一把保護傘。好順佳十年資質許可辦理經驗,辦理不成功不收費! 點擊咨詢
培訓學校資質辦理需要滿足多方面的條件。要明確學校的性質,是營利性還是非營利性。非營利性民辦培訓機構/學校,舉辦者不得取得辦學收益,辦學結余全部用于辦學,需在教育部門或人保部門申辦《辦學許可證》后,再前往民政局申辦《民非登記證》。營利性民辦培訓學校/機構,舉辦者可以取得辦學收益,辦學結余依照公司法等有關規定處理,通常需要在教育部門或人保部門申請《辦學許可證》,然后前往工商部門注冊《營業執照》,申請的經營范圍要包含培訓等業務。
場所設置:校外培訓場所設置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面向兒童的校外培訓機構的設置場所應當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培訓場所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培訓用房建筑面積不少于3平方米,確保不擁擠、易疏散。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在醒目位置張貼消防安全宣傳圖示。
疏散條件:安全疏散門應當向疏散方向開啟,不得使用轉門、卷簾門、推拉門、折疊門和設置金屬柵欄。安全出口、樓梯間、疏散走道應當設置疏散照明燈具和保持視覺連續性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每間培訓室、集體宿舍應當配備不少于2個應急手電,及與培訓學員人數相當的過濾式消防自救呼吸器,三層及以上樓層宜配備逃生繩等避難自救器材。集體宿舍中兩個單床長邊之間的距離不能小于 米,兩排床或床與墻之間的走道寬度不應小于 米。
消防設施器材:嚴格標準配置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并在消防設施器材上設置醒目的標識,標明使用方法。場所內未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應當設置具有集中平臺或移動終端報警功能的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有條件的應當設置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建筑消防設施、器材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定期維護保養,每年至少全面檢測1次,確保完好有效。
火災危險源管理:應當使用合格且符合國家標準的電氣設備。電氣線路應穿管保護,并敷設在難燃或不燃材料上。廚房內使用管道燃氣作為燃料時,應當符合燃氣管理使用規定,并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廚房油煙機應當每日清洗,油煙道至少每季度由專業公司清理一次并做好記錄。培訓時段內,不得動火動焊作業以及在建筑外部動火作業;其他時段動火動焊應當履行審批流程,并落實防護措施,安排專人監管看護。開展物理、化學等特色培訓的,應當嚴格遵守化學藥劑操作使用有關規程。
日常防火檢查巡查:每月及寒暑假、新班開課前至少組織1次防火檢查。培訓期間,每2小時開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巡查。重點檢查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安全出口、消防設施運行和維護保養情況以及電器使用管理等情況。對檢查巡查發現的問題應當場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應當及時上報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確保整改期間的安全。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建立消防安全隱患臺賬,實行“報告、登記、整改、銷號”閉環管理,并由具體實施人員簽名存檔備查。
培訓期間值班值守:設有消防控制室的,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當持有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落實24小時專人值班,且每班不少于2人。設有集體宿舍的,應當加強夜間巡查,每2小時開展不少于1次。有兒童參加培訓的,現場至少明確1名工作人員全程在崗值守。
宣傳教育培訓演練: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明確每班次、各崗位工作人員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職責。有條件的應當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隊,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每季度組織全體工作人員開展不少于1次初起火災撲救和疏散逃生演練。每半年或新班開課前組織對學生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培訓和應急疏散演練。主動向屬地居(村)委會、物業服務企業報備所在位置、人數等基本信息,與周邊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隊建立互聯互通機制,及時處置初起火災。發生火災時,應當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疏散。
嚴禁行為:嚴禁使用彩鋼板建筑,以及在投入使用后擅自搭建、改建、擴建。嚴禁在外窗、陽臺、安全出口等部位設置影響逃生、滅火救援的鐵柵欄、廣告牌或門禁等障礙物。嚴禁擅自停用、關閉、遮擋消防設施設備,埋壓、圈占消火栓,破壞防火分隔,鎖閉、堵塞、占用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在電氣線路上搭、掛物品,超負荷用電或者改變保險裝置,空調等大功率用電設備外部電源線采用移動式插座連接,使用電烤爐、紅外輻射取暖器、電熱毯等電熱器具。嚴禁在培訓場所內及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嚴禁在培訓場所內吸煙,使用明火取暖、照明、驅蚊,違規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
建筑防火:僅少量辦公室或局部樓層作為培訓班用途的辦公建筑,整體建筑定性仍為辦公建筑。培訓班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內時,應布置在首層或二層;設置在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內時,應布置在首層。公共建筑內房間的疏散門數量應經計算確定且不應少于2個。符合特定條件的培訓班,房間可設置1個疏散門。培訓班的安全疏散距離應符合相關規定。培訓班設置在單層、多層、高層及地下民用建筑時,內部各部位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應分別參照相應標準執行。
消防設施配置:嚴格標準配置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并在消防設施器材上設置醒目的標識,標明使用方法。場所內未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應當設置具有集中平臺或移動終端報警功能的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有條件的應當設置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了解相關法律: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所在城市民辦培訓學校消防管理辦法及所在區域消防行政管理單位具體管理辦法。
明確關聯部門:主要關聯部門包括街道辦,教育、消防行政管理相關單位。
前置條件確認:很多地方辦學消防許可證(合格書)是教育行政部門下發“辦學許可證”的前置條件。
場地查看與準備:教育局相關人員實地查看場地確認場地具備舉辦條件后,簽約場地,準備對應資料提交辦學籌設申請;同時準備消防備案,理論上拿到備案證明辦理施工許可證后方可裝修施工。
消防備案材料準備:包括《建筑消防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自動消防設施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紀委、規劃、土地等主管部門的立項批文及其他有關文件(土地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書及其復印件、會議紀要、領導批文等)、1:500總平面圖及室外消防給水圖、建筑平、立、剖面圖、有關消防部分的設計圖紙和設計計算書(含消防給水、供電、通風、空調及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煙及排煙系統)、工業項目另報生產工藝流程圖和說明書(說明原料及產品的品種、數量、規格、閃點、燃點、爆炸極限、儲存方式等)。
消防設施配備是否符合標準:包括滅火器、火災探測報警器、逃生繩等的配備數量、規格和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疏散條件是否達標:安全疏散門的開啟方向、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的設置、疏散照明燈具和指示標志的配備等是否符合規定。
日常防火檢查巡查是否到位:防火檢查和巡查的頻率、內容、記錄以及問題整改情況是否符合要求。
培訓期間值班值守是否合規: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員資質和值班安排,以及集體宿舍的夜間巡查等是否符合規定。
宣傳教育培訓演練是否落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工作人員和學生的消防培訓和演練的組織情況是否符合要求。
嚴禁行為是否存在:是否存在使用彩鋼板建筑、設置障礙物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擅自停用消防設施設備、私拉亂接電線等嚴禁行為。
教育部會同應急管理部聯合制定了《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對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明確了校外培訓機構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是消防安全責任人,要求校外培訓機構全面落實火災隱患“自知、自查、自改”制度,有效壓實其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在地方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發揮“雙減”協調機制作用,加強協調指導,強化對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行業監管,聯合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主管部門明確職責,督促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落實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各地消防救援機構要依法對校外培訓機構開展消防監督檢查,指導居(村)民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對管轄和服務范圍內的校外培訓機構加強消防安全檢查和宣傳提示。
您的申請我們已經收到!
專屬顧問會盡快與您聯系,請保持電話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