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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 09: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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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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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可直接申請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二級資質。企業按照新申請或增項提交相關材料,企業資產、技術負責人需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 號)規定的相應類別二級資質標準要求,其他指標需滿足相應類別三級資質標準要求。持有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三級資質的企業,可按照現行二級資質標準要求申請升級,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請二級資質。
(不含公路、水利、通信、鐵路等資質)的技術負責人及專業技術人員個人業績實行告知承諾制。企業申報建筑業企業資質時,相應人員需通過“江西住建云”微信小程序對個人業績信息確認并承諾業績真實性,告知承諾個人業績信息在《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行政許可審查意見的公示》公開,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個人業績信息應填報完整詳細,準確反映個人業績情況。“項目地址”填報至縣(區)路段,“項目規模”按相應資質標準規定的規模指標填報,“完成項目的企業及資質等級”填報項目完成時所在企業名稱及相應資質類型等級。個人業績信息填報不完整不準確的,初次受理時,可允許企業填報完整后重新申報。
對作出虛假承諾的個人和企業依法予以嚴肅處理。對抽查或核查發現承諾不實的,企業 1 年內取消告知承諾申報資格;因承諾不實,企業不符合資質標準要求,依法不予許可或撤銷相應企業資質;相應技術負責人或專業技術人員按個人承諾條款承擔相應責任及處理結果。企業參與弄虛作假的,扣除相應企業信用評價分數并依據相關資質管理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通過個人業績告知承諾方式取得資質的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涉及資質辦理的,不適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 號)第一款有關規定,應按照相關資質管理規定中資質重新核定事項辦理。
行政許可申請人在“江西住建云平臺企業資質管理系統”中提交的企業資質網上電子化申請材料,須保證填報的所有信息真實有效,相關資料齊全,并由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書面承諾書,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為簡化資質審查手續,、建筑企業資質證書、建筑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書、注冊建造師證書和職稱證書等相關證書的真實性,對全部使用電子證書并網查真實有效的企業,不再現場核查原件,企業不需要提交相關紙質材料,實現企業資質辦理“一次不跑”。
企業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主要人員必須是本企業人員且為其繳納社會保險。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 的通知》(建市〔2015〕20 號)要求,首次申請的企業應提交主要人員申報前 1 個月的社會保險證明,增項、升級、延續的企業應提交主要人員申報前 3 個月的社會保險證明;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簡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材料有關事項的通知》(建辦市〔2018〕45 號)要求,企業無需提供人員社保證明材料,由資質申報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人員社保真實性、有效性簽字承諾,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新規進一步優化了建筑企業、監理企業資質申報審批工作,提高了行政審批效率,優化了建筑市場營商環境,減輕了企業負擔,激發了市場主體活力。
對企業而言,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可直接申請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二級資質,為企業提供了更多發展機會和空間。但同時,技術負責人及專業技術人員個人業績實行告知承諾制也加大了企業的責任和風險,一旦出現虛假承諾,將面臨嚴厲的處罰。
對于建筑市場,新規有助于規范市場秩序,促進企業誠信經營,提高工程質量和安全水平。但也對監管部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加強對企業資質和個人業績的核查和監管,確保新規的有效實施。
本通知自 2023 年 4 月 10 日印發之日起執行。
無法為您進行詳細的新規與舊規對比。但一般來說,新規可能在資質申請條件、審批流程、監管方式等方面進行了調整和優化。例如,在資質申請條件方面,可能對企業資產、技術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等的要求有所變化;在審批流程上,可能簡化了部分環節,提高了審批效率;在監管方面,可能加強了對虛假承諾和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
總體申報流程:上傳資料→網上初審→修改并上傳資料→電話通知核查原件。
總體審批流程:受理→初審→復核→審簽→公示→公布→發證。
申報時間:權限內建筑業企業資質(含首次申請、增項、變更、注銷、延續)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含新申請、延期、變更、注銷)法定工作時間隨時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升級)每月第一周的法定工作日集中申請。上交原件時間以市行政審批局建工處窗口電話通知為準。
受理方式:進入江西住建云平臺進行申報,對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材料符合資質條件的企業在受理后 8 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作,對申請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材料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在受理后 20 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作,審批結果將在南昌市行政審批局官網和微信公眾號上公示公布。審批時間不含評審、征求有關涉及的同級行政主管部門意見、業績核查、公示和投訴舉報調查處理等時間。對申請材料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將予以退回,并反饋《一次性退件告知單》。
申報材料:
建筑業企業資質(含首次申請、增項、延續)需提交以下材料至市行政審批局建筑工程審批服務處窗口:
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1 份。
江西住建云系統中的所有材料原件。
涉及公路、水運、水利、民航等方面資質的,附件材料 1 套(與上傳系統的材料一致,包括業績材料)。
建筑業企業資質(升級)需提交以下材料至市行政審批局建筑工程審批服務處窗口:
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1 份。
企業財務報表或財務審計報告。
技術負責人任命文件、執業資格證書以及學歷證明。
企業代表工程業績的工程中標證明、工程合同(合同協議書和專用條款)、工程竣工驗收文件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鑒定書、工程技術指標圖紙、工程結算證明。
建筑業企業資質(含吸收合并、重組分立、外地入昌)需提交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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