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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 09: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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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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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印刷經營許可證的辦理流程大致如下:
準備申請材料:包括書面申請,說明申請的目的和理由;《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證明企業的合法經營身份;企業章程,明確企業的組織結構和管理規則;《新設立印刷企業申請表》,詳細填寫企業的基本情況;經營場所的房產證明或廠房租賃合同書,證明企業有固定的經營場所;《設備清單》,列出企業擁有的印刷設備;公司類需出具注冊資金的驗資報告,個體類需出具企業負責人的銀行資信證明,以證明企業的資金實力;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身份證明,確保申請人的身份真實可靠。
提交申請并審核:將準備好的申請材料提交給相關部門進行審核。
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全國實行告知承諾辦理《印刷經營許可證》。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許可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自愿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許可決定。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發現企業不符合承諾條件開展經營的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銷許可證件;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
申請云南省印刷經營許可證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適用于云南省行政區域內的事業單位、企業、社會組織設立出版物印刷企業或從事出版物印刷經營活動的許可申請;已批準設立的出版物印刷企業變更業務范圍或者兼并其他印刷業經營者,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設立新的印刷業經營者的許可。
企業申請從事包裝裝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應當持營業執照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批準的,發給印刷經營許可證。個人不得從事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個人從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依照相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出版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 60 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批準申請的,應當發給印刷經營許可證;不批準申請的,應當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印刷經營許可證應當注明印刷企業所從事的印刷經營活動的種類。
申請人范圍及申請條件:適用于云南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組織印刷內部資料的許可申請;符合《印刷業管理條例》、《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管理辦法》的規定。
辦理昆明印刷經營許可證通常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申請登記表,報告中應當載明單位的名稱、地址、經濟性質。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場的需提交委托代理證明并提供身份證原件查驗。
股份有限公司發生轉讓、變更的需提交全體股東會的決議復印件壹份(驗原件)。
房屋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材料(驗原件)。
場所方位圖、場所平面結構圖。
經營管理制度。
印刷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經營場所的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
印刷設備清單及購置發票。
技術人員和檢驗人員的資質證明。
質量保證體系和管理制度文件。
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云南省印刷經營許可證的審批時間規定如下:
出版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依據相關條例提出的申請之日起 60 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批準申請的,應當發給印刷經營許可證;不批準申請的,應當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與昆明印刷經營許可證相關的政策法規主要包括:
《印刷業管理條例》:企業申請從事包裝裝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應當持營業執照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批準的,發給印刷經營許可證。個人不得從事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個人從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出版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依據本條例第十條提出的申請之日起 60 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批準申請的,應當發給印刷經營許可證;不批準申請的,應當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印刷經營許可證應當注明印刷企業所從事的印刷經營活動的種類。
《新聞出版許可證管理辦法》:為加強新聞出版許可證管理,規范新聞出版市場秩序,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出版管理條例》《音像制品管理條例》《印刷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印刷業經營者資格條件暫行規定》:為了進一步規范印刷業經營者的設立和審批,促進印刷業經營者提高經營素質和技術水平,根據《印刷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和國務院有關整頓和規范印刷市場秩序的精神,制定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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