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北一級資質的定 范圍
建筑資質是為了規范建筑企業的經營活動,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而設立的。在湖北,一級資質通常是建筑企業資質等級中的較高等級。
- 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中,一般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四個等級。其中,一級資質在企業資產、企業主要人員、企業工程業績等方面有明確要求。
- 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中,一般分為一級、二級、三級三個等級。
- 勞務分包企業資質不分類別和等級。
- 不同等級資質可承擔的工程范圍不同。例如,一級資質標準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 高度2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 高度24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二、湖北一級資質的申請條件
申請湖北一級資質需要滿足多方面的條件,以下是一些常見的要求:
- 對于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凈資產通常要求在1億元以上。
- 人員方面,如建筑工程、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9人。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等。
- 企業還需具備一定數量的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
- 企業工程業績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包括地上25層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項或地上18-24層的民用建筑工程2項等。
三、湖北一級資質的審批流程
湖北一級資質的審批流程較為嚴格和復雜,大致如下:
- 企業提供資質申請資料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報,經審查合格并簽署意見后報地、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 地、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合格并簽署意見,報湖北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筑管理處。
- 建筑管理處接受資質申請資料,進行政策性審查,并登記后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其中,涉及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消防等方面資質的,由建筑管理處送有關部門簽署初審意見。
- 在專家組和有關部門初審的基礎上,建筑管理處提出審查意見并送廳有關處室會審。
- 建筑管理處將符合資質條件的企業報主管廳長簽署意見。
- 新申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專業承包資質的、增項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的企業,由廳長辦公會議研究審批。
- 對批準通過的新成立企業和主項資質升級企業,在新疆建設網上公告。
- 新設立的企業按照最低等級核定,并設定一年暫定期。
四、湖北具備一級資質的企業名單
以下為部分湖北具備一級資質的企業名單:
- 弱電一級資質企業:武漢保全科技有限公司、湖北三江航天楚航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武漢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武漢虹信通信技術有限責任公司、武漢中原之星智能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湖北泰信科技信息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武漢華風電子工程有限公司、武漢華盛電子有限責任公司、湖北深茂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武漢市武控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湖北全洲揚子江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遠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湖北中匯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等。
五、湖北一級資質的監管與維護
為了確保一級資質企業的規范運營和工程質量,湖北采取了一系列監管與維護措施:
- 定期開展批后檢查。省廳對市州、市州對所轄縣(市、區)的審批管理工作定期開展監督檢查。對已經核實的業績按一定比例采取“雙隨機、一公開”形式抽查;對委托審查的資質,每月按一定比例在省廳資質審批平臺上抽查。
- 加強企業信用管理。各級住建部門要建立健全企業誠信檔案,記錄并向社會實時公開工程建設項目的施工許可證、質量安全監管、竣工驗收等各環節信息,對信譽良好企業給予信用激勵;對存在“三包一掛”等違法違規行為、發生質量安全責任事故或存在重大質量安全隱患未及時整改的企業和人員,要及時錄入“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管一體化平臺”,依法對社會公開發布,并推送至“全國建筑市場監管一體化平臺”,相關企業列入誠信記錄“黑名單”,并對其資質作出限制。
- 嚴格企業人員實名制管理。企業的技術負責人、注冊人員、質量和安管人員數量,必須動態滿足國家和省相關規定。企業上述人員出現不足,“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管一體化平臺”系統將自動預警,提醒企業整改。企業在3個月之內,未達到規定數量90%的,記為資質異常;未達到85%的,記為資質異常,通報相關部門,并停止辦理資質審批、“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管一體化平臺”申報業務;未達到50%的,記為資質異常,限制其投標資格。企業1年內有3次及以上的資質異常,將暫停企業的投標資格;在一個資質有效期內有3次暫停投標資格記錄的企業,企業資質不予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