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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09: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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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是公共場所合法經營的重要憑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國家對公共場所實行衛生許可證管理。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衛生許可證。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不得營業。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申請與審批:
公共場所經營者申請衛生許可證時,應當提交一系列資料,包括衛生許可證申請表、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身份證明、公共場所地址方位示意圖、平面圖和衛生設施平面布局圖、公共場所衛生檢測或者評價報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等。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還應當提供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檢測或者評價報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申請之日起 20 日內,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查,對現場進行審核。符合規定條件的,作出準予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的決定;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并書面說明理由。
以下是一些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不得的情形:
未按照規定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衛生許可證而擅自營業的。
申請衛生許可證時提交的資料不真實、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
公共場所的衛生條件不符合國家相關衛生標準和要求的,如室內空氣質量、水質、采光照明、噪聲等不符合標準。
公共場所的衛生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未有效執行的。
從業人員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上崗,或者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疾病的人員在治愈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公共場所的衛生設施設備不符合要求,如清洗、消毒、保潔、盥洗等設施設備不足或不能正常運行,公共衛生間不符合衛生標準等。
以下是一些可能導致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不得辦理的條件:
公共場所的選址、設計、裝修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例如,公共場所室內裝飾裝修期間營業,或者局部裝飾裝修時未采取有效措施保證營業的非裝飾裝修區域室內空氣質量合格。
未按照規定辦理預防性衛生審查手續,如公共場所進行新建、改建、擴建時不符合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
未建立健全衛生培訓制度,從業人員未經過相關衛生法律知識和公共場所衛生知識的培訓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員被安排上崗。
未按照衛生標準、規范的要求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或者檢測結果不符合要求未及時整改。
未制定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方案,未定期檢查公共場所各項衛生制度、措施的落實情況,未及時消除危害公眾健康的隱患。
以下是一些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不得使用的情況:
衛生許可證超過有效期限仍繼續營業的。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有效期限為四年,每兩年復核一次,逾期未復核或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不得使用。
衛生許可證載明的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經營項目、經營場所地址等信息發生變更,未依法辦理變更手續的。
公共場所發生危害健康事故,未按照規定及時處置、報告,或者對危害健康事故隱瞞、緩報、謊報的。
以下是一些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不得違反的事項:
不得出具虛假的衛生檢驗、檢測、評價等報告。開展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檢測、評價等業務的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能力,按照有關衛生標準、規范的要求開展工作,不得出具虛假報告。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危害健康事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公共場所經營者不得拒絕或者隱瞞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公共場所進行監督檢查時采取的現場衛生監測、采樣、查閱和復制文件、詢問等方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公共場所衛生監督抽檢,并將抽檢結果向社會公布,公共場所經營者不得干擾或阻礙這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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