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切換城市]
歡迎來到好順佳財稅法一站式服務平臺!
好順佳集團
2024-09-25 09:07:24
5525
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無資質、有風險、早辦理、早安心,企業資質就是一把保護傘。好順佳十年資質許可辦理經驗,辦理不成功不收費! 點擊咨詢
借用資質工程供貨款是指在工程建設中,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通過借用有資質單位的名義進行供貨,并由此產生的款項。 根據相關法規,借用資質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為無效合同。法律依據如下:
甲于 2013 年至 2016 年期間借用乙公司資質承攬丙公司的鋼結構工程,共施工 8 個項目,每個項目均以乙公司的名義簽訂施工合同,以乙公司的名義向甲方開具發票,丙公司將工程款全部支付至乙公司賬戶。工程完結后,甲方多次找到乙公司要求對賬,但是乙公司均以各種理由拒絕對賬,遂訴至法院,要求乙公司支付工程款 170 余萬元。案件審理過程中,經雙方對賬,乙公司尚欠甲方 67 萬元工程款未付,法院判決乙公司立即支付甲方工程款 67 萬元。 在辦理該案的過程中,存在很多阻礙,需要證明的內容很多。向丙公司調查取證,調查取證的內容包括涉案工程的合同、驗收報告、發票開具、工程款支付情況,證實涉案工程款總金額及相應的支付情況。證明涉案工程是甲方承攬,甲方施工,只是借用了乙公司的資質。在上述兩份證據完善的前提前,乙公司才承認雙方之間的資質借用關系,否則乙方一直主張沒有借用資質這回事。上述兩項證據完善后,乙公司才將會計憑證拿到法庭上與甲方進行對賬,對賬過程中發現甲方收到的工程款遠遠多于其自己統計的數額,所以訴訟請求與實際欠款數額相差很大,同時涉及到稅費、管理費問題,由于甲方開具發票的時候未留存相關證據,多承擔了 20 余萬元的稅費。好在借用資質為違法行為,管理費不支持。 建議:在借用資質承攬工程時,要留存好借用資質的相關證據,及時統計工程款給付情況,開具稅票留存相關證據,借用資質不符合法律規定,不建議通過這種方式承攬工程。
< 上一篇:借用資質和委托代理
下一篇:做醫藥生產要什么資質 >
您的申請我們已經收到!
專屬顧問會盡快與您聯系,請保持電話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