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切換城市]
歡迎來到好順佳財稅法一站式服務平臺!
好順佳集團
2024-09-24 09:33:40
2696
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無資質、有風險、早辦理、早安心,企業資質就是一把保護傘。好順佳十年資質許可辦理經驗,辦理不成功不收費! 點擊咨詢
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停止受理施工勞務資質的首次、延續、增項和重新核定的申請。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建筑業企業施工勞務資質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由企業注冊地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備案手續。企業提交相關信息材料后,備案部門應當場辦理備案手續,并核發建筑業企業施工勞務資質證書。企業完成備案手續并取得資質證書后,即可承接施工勞務作業。
勞務分包資質年審取消后,對于勞務分包合同的效力產生了一定影響。最高法民一庭主編的《最高人民法院新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釋(一)理解與適用》一書中明確,對于浙江、安徽等取消勞務資質的省份發生的勞務分包合同糾紛,將不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條第三款“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規定為由認定勞務分包合同無效,同時也明確對于將來發生的勞務分包合同糾紛案件,如果勞務分包企業不具有相應資質,但不具有相應資質原則上屬于不導致合同無效的情形,不應當輕易認定勞務分包合同無效。
這并不意味著施工企業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可以“為所欲為”。勞務分包企業未完成備案手續并取得資質證書,不得承接施工勞務作業。不得將勞務施工分包給個人,否則勞務分包合同無效。勞務分包企業不得將其承包的勞務再分包,否則分包合同無效。不得以勞務分包形式掩蓋支解工程或者專業工程分包目的,否則分包合同無效。
取消勞務分包資質年審后,行業出現了一系列變化。例如,實名制重點由“農民工”轉變為“建筑工人”,刪除“堅持建筑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后進場施工”,保留“建筑企業應與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增加“對不符合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應依法訂立用工書面協議”。同時,多地開展專業作業備案,對專業作業企業的備案要求、分類、人員資質等方面做出了規定。
試點項目全面取消勞務分包,這意味著包工頭、勞務公司等需要面臨轉型。有實力的包工頭應抓緊成立自己的專業作業企業,符合條件的勞務公司應盡快辦理相關備案手續。
企業應積極適應政策變化,做好應對措施。企業應了解并遵守新的政策規定,按照要求提交企業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辦公地址、、企業凈資產、技術負責人、技術工人等信息材料,完成備案手續并取得資質證書。加強對勞務分包合同的管理,確保合同的簽訂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避免因合同問題導致法律風險。同時,企業應注重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技術能力,提高勞務作業的質量和效率。
在相關案例中,如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申 4170 號民事裁定書,天惠公司將工程項目中的勞務工程分包給無建筑勞務施工資質的趙普巡施工,所簽署的勞務分包合同被認定為無效合同。又如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再 120 號民事判決書,恒基公司作為勞務分包企業,將其分包的勞務又分包給安民公司,該合同因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認定無效。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2020)藏民終 103 號民事判決書顯示,金光道公司將案涉工程支解分包,相關勞務分包協議被認定為無效協議。這些案例表明,在勞務分包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確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 上一篇:勞務分包是否要求資質
下一篇:勞務分包資質證件辦理流程 >
您的申請我們已經收到!
專屬顧問會盡快與您聯系,請保持電話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