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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 08: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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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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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區的建筑資質種類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建筑工程施工資質:根據國務院的要求,建筑公司需要先具備相應的建筑工程施工資質,才能從事建筑工程施工相關工作。建筑工程施工資質主要包括建筑施工總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和勞務分包資質等,根據不同的工程類型和項目規模,申請相應的施工資質。
建筑設計資質:是建筑設計單位必須要獲得的資質之一,包括建筑工程設計綜合資質和建筑工程設計專業資質,主要負責建筑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工程監理等工作。
機電安裝工程資質:是機電工程設計單位需要獲得的資質之一,該資質主要用于機電工程設計、安裝、維護等方面。
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資質:主要用于從事城市公園、綠地、森林公園等城市園林綠化項目的規劃、設計、建設、維護等工作。
獲取和平建筑資質證一般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人員要求:需要一定數量的建造師、技術負責人、技工等等。例如,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需要建筑工程相關專業建造師5人,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6人,施工現場管理人員15人(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等),中級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且以上資質相關人員需要購買社保。
資產要求:需要達到一定金額的凈資產。比如,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需要企業凈資產條件達到800萬元以上。
業績要求:需要達到資質要求的工程業績。例如,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資格。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2項以上。
設備要求:需要擁有資質要求的技術設備。
和平建筑資質證的辦理流程通常如下:
準備營業執照:申請資質前,建筑企業須先注冊好公司,領到營業執照,登錄建委網站,注冊企業用戶。
填寫信息,收集材料,整理卷宗:按照資質的等級的標準,準備好所有的相應的技術人員的資料,比如一級建造師、二級建造師、高級工程師、工程師、九大員、技術工人等。人員資料一般包括技術負責人的身份證明、職稱證書或是技能證書以及執業資格證書;技術工人的身份證明、職業技能證書或職業培訓的合格證書;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書;現場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崗位證書;主要人員申報前3個月的社保的證明。
遞交資質申請:網上材料齊全并全部打印出來之后,企業要以法人的名義向區縣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上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接受現場核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對申請資質的企業進行一些相關的審核,而審核的內容主要審核企業的人員、企業的資產和工程的業績是否符合資質標準,符合資質條件后才會下發批準文件。
上報市建管處:企業應按照歸屬地的管理原則向所在地區內的建筑業管理部門去進行提交有關資質申請材料原件以及材料的復印件,而區建筑業管理部門經初審合格后再上報市建管處。
進行公示:市建管處對資質的申請材料進行審后核,會對屬于市級核準范圍的資質進行公示,公示之后無異議的予以核準并報向省建管局進行備案并等待領取證書;對那些屬于省級核準范圍內的資質,要將資質申請材料上報給省建管局,并且在資質核準后等待領取證書。
領取證書:企業在資質經過核準后,應到市住建局的工程科去進行辦理建造師注冊的手續,待領取完注冊建造師證書只之后,再去領取資質證書。
和平建筑資質證的有效期通常為5年。證書有效期是指自企業取得本套證書的首個建筑業企業資質時起算,期間企業除延續、重新核定外,證書有效期不變;重新核定資質的,有效期自核定之日起重新計算(按簡化審批手續辦理的除外)。
企業應于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3個月前,按原資質申報途徑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企業凈資產和主要人員滿足現有資質標準要求的,經資質許可機關核準,更換有效期5年的資質證書,有效期自批準延續之日起計算。企業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內申請資質延續的,資質受理部門應受理其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之日至批準延續之日內,企業不得承接相應資質范圍內的工程。企業不再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資質許可機關不批準其相應資質延續,企業可在資質許可結果公布后3個月內申請重新核定低于原資質等級的同類別資質。超過3個月仍未提出申請,從最低等級資質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企業仍未提出延續申請的,其資質證書自動失效。如需繼續開展建筑施工活動,企業應從最低等級資質重新申請。
與和平建筑資質證相關的政策法規主要包括: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22號發布,32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等11個部門規章的決定》第一次修正,45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部門規章的決定》第二次修正),對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申請、審批、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規定。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的通知》(建市〔2015〕20號),對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的實施提出了具體意見,包括資質申請和許可程序、申報材料有關要求、資質證書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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