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切換城市]
歡迎來到好順佳財稅法一站式服務平臺!
好順佳集團
2024-08-26 09:06:46
825
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無資質、有風險、早辦理、早安心,企業資質就是一把保護傘。好順佳十年資質許可辦理經驗,辦理不成功不收費! 點擊咨詢
建筑公司資質掛靠登記表是一種用于記錄和管理建筑公司資質掛靠情況的表格。雖然建筑資質掛靠在實踐中存在,但實際上是不被法律允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明確規定,禁止建筑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為了便于理解,
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掛靠是指沒有資質的個人或資質低的施工企業(即掛靠人)假借有資質或資質高的施工企業(被掛靠人)的名義,進行建筑市場經營活動并向其交納管理費的行為。這種行為的主要特征包括:
掛靠人缺乏資質:掛靠人沒有從事建設工程經營活動的主體資格,或者雖有資格但不具備建設工程施工要求的資質等級。
被掛靠人具有資質:被掛靠人具有相適應的資質等級,但缺乏承攬該工程施工的渠道和能力。
繳納管理費:掛靠人按工程合同造價(或結算造價)向被掛靠人繳納一定比例的所謂“管理費”后,以被掛靠人的名義自行組織工程的施工建設工作,而被掛靠人基本上不對工程施工實施真正的管理,繳納的“管理費”實質上就是“掛靠費”。
掛靠主要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種情況:
掛靠人為個人:根本不具備建設工程施工承包資格,以被掛靠人的名義與工程發包人簽訂施工合同,真正的工程施工管理者為掛靠人。
掛靠人為法人:有為數極少的注冊建造師,但其自身的施工資質等級達不到建設項目要求的施工承包資質等級要求,于是掛靠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企業,以該企業的名義與發包人簽訂施工合同,然后掛靠人自行組織工程施工建設。
多人掛靠同一單位:1個法人或個人同時掛靠多個單位參與1個項目的投標,增加中標的機會,對其他投標人來說明顯有失公平性,擾亂了建筑交易市場秩序,甚至串通其他投標人,用圍標的方式抬高中標價。
內部承包協議:無相應資質的企業或個人與具有資質的施工企業簽訂內部承包協議,或進行名義上的聯合經營,以有資質的企業名義開展投標經營活動,這種掛靠方式更具有隱蔽性。
對于掛靠方來說,掛靠資質有以下優點:
快捷性:如果急需某一建筑資質參與項目招標,取得項目施工權,掛靠資質是最快速的方法,只需找到合適的被掛靠方,商談確定好掛靠費用,即可用被掛靠方的名義參與招標,進行工程施工。
節省成本:每承接一個類別的工程項目就需要辦理相應的建筑資質,辦理、維護資質需要一大筆費用,而且還要面臨資質動態核查等一系列的檢查。如果企業不是長時間在某一行業深耕,只是剛好想要承接某一項目,掙一筆錢,自然掛靠資質更加節省成本。
掛靠資質也有其缺點:
工程業績不屬于自己:掛靠人在完成工程項目后,工程業績歸屬于被掛靠人,這對于掛靠人來說是一種不公平的現象。
法律責任風險:如果工程項目出現質量問題或其他法律問題,掛靠人可能會因為沒有合法的資質而承擔更大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第六十六條規定,建筑施工企業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這表明,任何形式的建筑資質掛靠都是不被允許的。
盡管建筑公司資質掛靠在實踐中存在,但它是不被法律所允許的。建筑施工企業應當依法取得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任何形式的資質掛靠都可能面臨法律的制裁,包括但不限于罰款、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甚至吊銷資質證書。因此,建筑施工企業在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避免參與資質掛靠行為。
< 上一篇:建筑公司資質差距要求多久
下一篇:建筑公司資質最低標準 >
您的申請我們已經收到!
專屬顧問會盡快與您聯系,請保持電話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