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切換城市]
歡迎來到好順佳財稅法一站式服務平臺!
好順佳集團
2024-07-08 09:44:56
2913
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無資質、有風險、早辦理、早安心,企業資質就是一把保護傘。好順佳十年資質許可辦理經驗,辦理不成功不收費! 點擊咨詢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是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是單位或個人在公共場所從事經營活動時必須持有的許可證。它的目的是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衛生條件,預防疾病,保障人體健康。公共場所經營者變更經營項目、經營場所地址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重新申請衛生許可證。
對于未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的單位或個人,衛生防疫機構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等處罰。具體的處罰標準如下: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一)擅自營業曾受過衛生行政部門處罰的。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組織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公共場所的下列項目應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空氣、微小氣候(濕度、溫度、風速)、水質、采光、照明、噪音等。
無公共區域衛生許可證經營是違法行為,不僅會受到行政處罰,還可能對公眾健康造成威脅。因此,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確保提供衛生、安全的環境。
< 上一篇:無倉庫食品經營許可證
下一篇:無衛生許可證做烘培 >
您的申請我們已經收到!
專屬顧問會盡快與您聯系,請保持電話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