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切換城市]
歡迎來到好順佳財稅法一站式服務平臺!
好順佳集團
2024-07-04 14:17:11
1127
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無資質、有風險、早辦理、早安心,企業資質就是一把保護傘。好順佳十年資質許可辦理經驗,辦理不成功不收費! 點擊咨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行為將會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以下是具體的處罰
立案責任:通過各種途徑發現違法行為,予以審查,執法人員初步調查后,認為有證據證明違法事實成立,報負責人審核,負責人對違法事實、主要證據、法律法規等依據審核后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決定,并將不予立案的理由告知相關人員并作書面記錄。
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指定案件承辦人,及時組織調查取證,與當事人有直接厲害關系的應當回避。執法人員不得少于2人,調查時應出示執法證件,聽取當事人辯解陳述并做記錄。執法人員應保守有關秘密。
審查責任:審查案件調查報告,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主要證據不足時,以適當方式補充調查)。
告知責任: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應制作《違法行為通知書》送達當事人,告知違法事實及其享有的陳述、申辯以及聽證等權利。符合聽證條件且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會,制作并送達《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作出重大行政處罰的,依照相關規定進行集體討論,作出具體處罰內容的決策。
決定責任: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當事人陳述申辯或者聽證情況等內容,作出重大行政處罰的,應載明集體討論事實、理由、依據。
送達責任: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送達當事人法律文書。
執行責任:依照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執行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處罰項目。
如果您有任何進一步的問題或需要專業的法律建議,請咨詢當地的法律顧問或法律專業人士。
< 上一篇:沒有辦學許可證怎么上教培
下一篇:名詞解釋行政許可 >
您的申請我們已經收到!
專屬顧問會盡快與您聯系,請保持電話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