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切換城市]
歡迎來到好順佳財稅法一站式服務平臺!
好順佳集團
2024-07-23 10:13:04
4732
0元注冊公司 · 工商變更 · 公司注銷 · 地址掛靠
好順佳經工商局、財稅局批準的工商財稅代理服務機構,專業正規可靠 點擊0元注冊
保定注冊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張單方出資設立保定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 公司名稱:保定**電子有限公司。
第四條 公司住所:保定區**。
第三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五條 公司經營范圍:監控防盜系統安裝,樓宇對講智能系統安裝,電子顯示屏安裝,電子系統工程集成,計算機系統的設計、集成、安裝、調試和管理,數據處理,軟硬件開發。
第四章 公司注冊資本及股東、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萬元。
第七條 股東姓名或名稱:張**。
第八條 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出資方式:貨幣資金。
出資額:人民幣**萬元。
出資時間:公司設立前一次性足額繳納。
第五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九條 公司不設股東會,由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第十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由股東任命。
第十一條 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十二條 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2. 執行股東的決議;3. 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4. 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5. 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6. 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7. 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 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 公司設經理一名,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第十四條 公司設監事一人,由股東任命。監事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第六章 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十五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六條 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制作。
第十七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第十八條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條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第十九條 公司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決議,還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第二十條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第二十一條 公司的勞動用工制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勞動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七章 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二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第二十三條 公司解散時,應當依照《公司法》的規定進行清算。
第二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2. 通知、公告債權人;3. 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5. 清理債權、債務;6. 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7. 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二十五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第二十六條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第二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二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股東制定,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一式**份,股東、公司留存各一份,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股東簽名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 上一篇:保定注冊公司流程和條件
下一篇:保定注冊公司要什么材料 >
您的申請我們已經收到!
專屬顧問會盡快與您聯系,請保持電話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