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切換城市]
歡迎來到好順佳財稅法一站式服務平臺!
好順佳集團
2024-07-19 08:51:23
5962
0元注冊公司 · 工商變更 · 公司注銷 · 地址掛靠
好順佳經工商局、財稅局批準的工商財稅代理服務機構,專業正規可靠 點擊0元注冊
涿州市注冊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涿州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司快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公司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章程,在國家宏觀政策指導下,依法開展經營活動,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三條 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務是為了建立責權統一、運轉協調、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通過合理有效地利用股東投入到公司的財產,創造出最佳經濟效益,為國家提供稅利,為股東奉獻投資效益。
第四條 申請人對辦理公司登記的申請文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只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章 公司名稱、住所和類型
第五條 公司名稱:涿州市有限公司。
第六條 公司住所:郵政編碼:072750。
第七條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
第三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八條 公司經營范圍:(具體經營范圍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第四章 公司注冊資本
第九條 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萬元。公司注冊資本全部由股東認繳。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五章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身份證號
第十條 股東姓名:(股東姓名)。股東住所:(股東住所)。身份證號:(股東身份證號)。
第六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權和法律、行政法規及本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股東承擔按照本章程的規定,按期足額繳納出資、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資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公司設立后,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
第七章 股東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期限
第十三條 股東認繳出資總額為人民幣萬元。其中:
(一)貨幣萬元,占注冊資本總額的100%;
(二)實物作價/萬元,占注冊資本總額的0%;
(三)知識產權作價/萬元,占注冊資本總額的0%;
(四)土地使用權作價/萬元,占注冊資本總額的0%。
以上出資部分一期繳付,于年月日前一次性繳足。以貨幣出資的,應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
第十四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注冊資本:
(一)股東增加投資;
(二)公司盈利;
(三)其他原因需要增加注冊資本。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少注冊資本:
(一)因經營需要,股東減少出資;
(二)其他原因需要減少注冊資本。
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應當自做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第十六條 股東可向其他人轉讓股權,股權轉讓由股東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轉讓手續。
第八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七條 依照《公司法》的規定,公司不設股東會,由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及為他人提供擔保;
(二)決定自任或聘任公司執行董事、監事及有關執行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查批準監事的報告;
(四)審查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審查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做出決定;
(七)對發行公司債券做出決定;
(八)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做出決議;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八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設一名執行董事,執行董事由股東自任。
第十九條 執行董事任期三年。
第二十條 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二)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三)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四)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五)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
(八)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或高級管理人員)及其報酬事項;
(九)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一條 執行董事做出的決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簽名。
第二十二條 公司設經理,經理由執行董事兼任。
第二十三條 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訂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或高級管理人員);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應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四條 公司不設監事會,設一名監事,監事由股東聘任或者解聘。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公司監事。
第九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執行董事擔任。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六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規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七條 公司解散時,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第二十八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按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第二十九條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股東制定并解釋。
股東簽名:
日期:年月日
< 上一篇:涿州農村可以注冊公司嗎
下一篇:涿州注冊公司代辦服務公司 >
您的申請我們已經收到!
專屬顧問會盡快與您聯系,請保持電話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