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個體工商戶注冊的四大誤區
本篇內容是為大家講解深圳個體工商戶注冊的四大誤區,四大誤區分為深圳注冊個體工商可以不刻公章,可以不開銀行對公賬戶,但是行政審批流程簡單?可以不交稅?可以不記賬?可工商和稅局不會去查?這四大誤區還真是沒有聽說過。 誤區一:行政審批流程簡單 個體戶的行政審批和公司的行政審批一樣,經營范圍都要辦理審批才行,全網申請流程也完全相同,哪里簡單?如果個體戶有工商變更事項,和普通公司一樣,必須要去工商局備案!沒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的個體戶,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并處一千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如果情節嚴重登記機關可直接吊銷個體戶的營業執照。 誤區二:個體戶可以不交稅? 有些個體戶是可以不交稅的,前提是他的月收入不超過三萬,符合這個條件的個體戶可以免交增值稅。 個體戶除了增值稅以外,還要交企業所得稅,只是換了一個名字“個人生產經營所得”,其實也就是個人所得稅的意思。 誤區三:個體戶不需要記賬? 《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個體戶必須建立和一般公司一樣的賬本,如果沒辦法達到公司的標準應該向稅務機關申請,通過稅務機關的批準,建立進貨銷貨登記簿和收支憑證粘貼簿。 如果個體戶沒有專業的會計幫忙建站是可以找靠譜的代理記賬公司幫忙做賬和處理財務事務。 誤區四:稅局、工商不會查? 深圳工商年檢就是工商局核查個體和公司的一個普遍手段,個體戶在每年六月底之前也必須做年報,如果逾期或者不做,后果和公司沒有什么兩樣。 推薦閱讀: 注冊個體工商賬戶具體流程 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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