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記賬機構怎么辦理
一、申請對象
申請設立除會計師事務所以外的代理記賬機構,應當經所在地的區、縣級市財政局批準,并領取由財政部統一印制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才能從事代理記賬業務。
二、申請條件設立代理記賬機構,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 3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2. 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3. 有固定的辦公場所;4. 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三、申請程序申請單位具備申請條件后,除會計師事務所外,應向企業名稱預先核準地的區、縣級市財政局申請《代理記賬許可證》。申請人經批準取得《代理記賬許可證》后,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
四、申請資料申請代理記賬資格,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申請報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 機構的協議或者章程;2. 從業人員身份證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證明材料;3. 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在機構專職從業的書面承諾;4. 辦公地址及辦公用房產權或者使用權證明;5. 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6.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機構名稱的有關材料。
五、辦理期限各區、縣級市財政局受理《代理記賬許可證》申請后,審查申請機構的申請資料和辦公場所,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延長10日,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審批機關審查符合條件的,自作出批準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人下達批準文件、頒發《代理記賬許可證》。
六、每年報備
代理記賬機構應當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審批機關報送下列材料:
- 代理記賬機構基本情況表;2. 營業執照、辦公用房產權或者使用權證明;3. 專職及兼職從業人員身份證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
代理記賬機構的業務范圍#### 一、基本服務1. 整理原始單據、記賬憑證;2. 出具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3. 每月納稅申報及稅款交納,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4. 新公司國地稅報到等;5. 提供日常財稅知識咨詢,包括電話咨詢、上門咨詢、網上咨詢。
二、增值服務1. 指導或協助企業辦理日常涉稅事項;
- 協助或指導企業進行財稅知識培訓,免費參加所統一組織的業務培訓;3. 定期組織客戶參加稅務咨詢列會;4. 每月發放一期《稅務咨詢信息》,每年贈送《企業財稅法規匯編》;5. 委托人要求的其他業務。
三、其他服務1. 代理各個稅種的納稅申報,代理企業納稅情況自查及清算各種稅款業務;2. 代理企業整體稅務安排、投資項目稅收評估,代理制作涉稅文書;3. 建立企業納稅核算體系用辦稅制度,為企業設計財務制度;4. 協助企業進行股份制改及企業間兼并、收購工作,代理設計經營管理制度;5. 為企業提供報表分析,提供其他管理建議;6. 委托人要求的其他常年代理業務。
代理記賬機構的義務#### 一、按照委托合同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二、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 三、對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要求,應當拒絕;#### 四、對委托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問題應當予以解釋。
注意事項#### 一、選擇正規代理記賬機構選擇代理記賬機構時,應當確認其是否具備代理記賬資格,是否有相關的許可證和專業人員。
二、簽訂服務合同在選擇代理記賬機構時,應當簽訂正式的服務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避免后續產生糾紛。
三、提供必要的資料代理記賬機構在提供服務時,需要企業提供相關的財務資料和票據,企業應當及時、完整地提供這些資料,以確保代理記賬工作的順利進行。
通過以上步驟和注意事項,您可以順利辦理代理記賬機構,并確保其合法、合規地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