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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2 11: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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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行業經驗“0元注冊公司”湖州人自己的財務公司,值得信賴
地址:湖州市吳興區夢溪路288號天瀾大廈
湖州市吳興區外灘路288號天瀾大廈
泰華財稅擁有強大的專業資深團隊,實行多對一服務。目前已服務2000家企業,為企業主提供財務知識培訓,讓老板自己更懂稅務。要知道,選擇一家好的財務公司,才能使公司有規律、長遠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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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華財稅擁有強大的專業資深團隊,實行多對一服務,目前服務2000家企業,為企業主提供財務知識培訓,讓老板自己懂稅務,選擇好的財務公司可以使公司有規律和長遠的發展
(本網浙江消息)近日,本網收到浙江省湖州市讀者來信稱: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湖直大道的浙江大東吳集團建設有限公司管理層, 城市,他們不顧農民工生命安全,利用企業的影響力和湖州市政府職能部門個別負責人建立的人際關系,在工作中大肆進行違法違規作業,沒有受到有關部門的查處。監管部門,導致浙江大東吳集團建設有限公司存在層層分包工程,
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農民工普遍未簽訂勞動合同,農民工沒有購買各種保障農民工利益的保險,導致農民工趙景林在施工過程中死亡,無法得到有效補償.給當地政府和農民工家屬造成了巨大的困擾和損失,浙江大東吳集團建設有限公司的行為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強烈憤慨!
收到讀者來信后,本網工作人員迅速前往浙江省湖州市進行調查了解。
湖州地處杭嘉湖平原,是浙江省下轄的地級市。是浙江省乃至全國糧食、蠶繭、淡水魚、竹子的主要產區和重要生產基地。下轄2區3縣,面積5820平方米。公里,常住人口超過336萬。
據公眾讀者反映:浙江大東吳集團建設有限公司中標湖州市康山街道辦事處王家洋二期工程后,為謀取非法利益,不顧相關規定。違反《建設法》規定,肆無忌憚地進行了工程。分包給失業的游擊隊施工。失業游擊隊工頭從浙江大東武集團建設有限公司承包工程后,又將承包工程肢解,發包給沒有施工資質的個人。
浙江大東吳集團建設有限公司不為實際施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不繳納各種保險的行為,省了一大筆錢。為了節省成本,進一步擠壓工人,他們在危險地區的河道上建了簡易宿舍,河道上還建了廁所,方便排便。河邊沒有安全警示牌和護欄,尤其是晚上,很容易發生安全事故。職工生命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022年3月5日,浙江大東吳集團建設有限公司建筑工人趙景林在夜間與承包商一起工作王慶軍科長和幾位同事在工地宿舍討論如何加快2022年的建設。討論完,我準備回宿舍休息。因為天黑,宿舍里的河邊沒有圍起來,廁所就在河邊,工地宿舍也沒有安全設施。結果,趙景林掉進工地宿舍樓下的河內,淹死了。
事故發生后,浙江大東吳集團建設有限公司以未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未繳納工傷保險為由,極力推卸責任,隱瞞事故真相。并裝修宿舍、廁所等設施掩蓋事故原因,并沒有采取積極態度處理事故。
湖州市相關職能部門指責浙江大東吳集團建設有限公司違反《勞動法》《建設法》《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未與本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建筑工人。對簽訂合同、拒絕為職工購買工傷保險、中標建設工程分包、在危險地區修建職工宿舍等行為給予庇護和寬恕。
本網工作人員在群眾中深入調查后發現:浙江大東吳集團建設有限公司是浙江大東吳集團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浙江大東吳集團有限公司作為綜合公司是工貿一體的企業,成立于1994年,下轄30多家子公司。集團公司“大東屋”注冊商標被評為中國馳名商標,公司先后被評為省級文明單位、省先進誠信示范企業、省先進管理示范企業、省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示范企業,多次獲省AAA級。重合同守信用企業、湖州市明星企業等榮譽稱號。
就是這樣一家號稱業績非凡的集團公司,卻是一家依靠企業背景和湖州市職能部門貪官的保護,無休止地打壓工人,吸食工人血汗的無良公司。勞動人民。
浙江大東吳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第一大股東為吳忠清,其控股浙江大東吳。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是集團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吳忠清還曾任大東吳集團黨委書記、湖州市第七屆人大代表。
在這樣一家湖州背景深厚的公司掌舵下,依托與湖州職能部門復雜的人脈關系,浙江大東吳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基本壟斷了湖州80的建筑業項目,并在在湖州市政府職能部門的保護和縱容下,屢屢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導致趙景林身亡,推卸責任。
浙江大東武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導致趙景林死亡事件屢屢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021年3月,浙江大東吳集團建設有限公司管理混亂,湖北一名工人在重大事故中不幸身亡。有湖州貪官出身,卻不斷違法。
浙江大東吳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吸取教訓,繼續利用湖州的企業背景和人脈,不與建筑工人簽訂勞動合同,不為工人購買工傷保險,并為中標的建設項目進行投標。層層分包工程,在危險區域修建工人宿舍等違法行為。是否違反了《勞動法》、《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筑業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湖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勞動局、應急管理局等職能部門是否履行了應有的職責?在不久的將來,浙江大東武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企業是否還會發生各種違法致死事故?
浙江大東武集團建設有限公司之所以堅持:“與死工人沒有勞動關系!”原因是趙景林是直接受雇于承包商而不是公司,而承包商也不是公司的正式員工。但是,對建筑工程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目前的工程大多是層層分包,農民工乃至分包鏈底層的小承包商,基本不可能直接與企業打交道。當然即使企業不直接聯系農民工和基層承包商,那頂層承包商又如何呢?頂級承包商呢?分包是層層關系,并不意味著企業和底層農民工是有聯系的。沒有聯系。工程分包可以成為否認勞動關系的借口,但不能脫離企業的法律責任!
浙江大東吳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雖然在湖州有很強的背景,但可以違法不追究!但是,死者趙景林的家屬相信黨、政法、紀檢、職能部門會為死者一個公道!
現在,死者趙景林的家屬正在向各級政法、紀檢監察、信訪等部門上訪舉報,誓將不法企業、貪官繩之以法!
實名舉報人:趙玉和 41292619*****54994
對于本次事件的進一步發展,本網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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