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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順佳集團
2022-08-09 11: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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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辦理簿記許可證,可以到工商局注冊公司。
2、會計機構記賬審批:
申請條件:
(一)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3人以上;
(二)管理機構記賬 會計業務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三)固定辦公場所;
(四)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五)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完整、規范、有效。
需提交的文件:
(一)機構協議或章程;
(二)從業人員的身份證明、會計從業資格證明、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證明;
(三)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在該機構工作的書面承諾;
(四)辦公地址證明和辦公財產所有權或使用權;
(五)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機構名稱相關材料。
1、根據客戶提供的原始憑證等資料,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寫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并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2、提供對外財務會計報告。代理記賬機構為客戶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經公司負責人簽字蓋章后對外提供。代理記賬機構和客戶。
3. 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信息。
4、協助客戶建立健全內部財務控制制度
5、客戶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
6、代辦稅務登記、變更登記、注銷手續,辦理一般納稅人證明;
7、代理報稅事宜;
8、擔任常年稅務及會計顧問,提供會計及稅務咨詢服務;
9、代理建賬、記賬、設計企業財務制度,為企業提供財務報表分析;
10、代辦減稅、退稅、免稅業務;
11、代辦財產損失、投資損失核定、辦理審批手續;
12、開展稅收籌劃工作;
13、協助企業進行重組轉型,設計企業管理制度;
14、提供在線稅務和財務咨詢服務。
《公司法》
第六條 公司登記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注冊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依法可以知道,代理記賬公司的注冊需要代理記賬許可證,可以向工商局注冊的公司申請。以上就是浩順佳為大家帶來的關于代理記賬公司的注冊條件和程序的相關知識。如果您有任何問題或有其他問題,您可以咨詢。夏財會[2022]2號
各區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辦公廳關于深化代理會計行業“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促進市場主體發展的通知》(財辦[2021]20號) ,根據《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福建省代理記賬資格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民財會[2021]1號)2號),為加強統籌協調,確保廈門市記賬代理人資格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有效實施,我局研究制定了《實施方案》關于《廈門市代理記賬資格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廈門市財政局
2022 年 1 月 21 日
廈門市代理記賬資格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重大決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激發代理記賬業發展活力,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實施依據
根據《財政部辦公廳關于深化簿記業“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促進市場主體發展的通知》(財辦匯[2021]20號),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福建省記賬資格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民財會[2021]12號)請按照結合當地實際,共同推動計劃的實施。
二、實施內容
(一)落實通知承諾。繼續按照《廈門市財政局關于做好2021年代理會計行業管理工作的通知》(夏財會[2021]2號)相關工作要求,全市范圍內(不含福建自貿試驗區廈門片區(以下簡稱自貿區)實施代理記賬行政許可審批通知承諾改革,代理記賬機構自愿作出承諾的,按規定提交材料的,受理申請的區級財政部門應當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2)直接取消審批。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在自貿區試點取消代理記賬資格行政審批。在保稅區注冊的企業,在取得營業執照后,可以接受其他單位的委托,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代理記賬管理辦法》(部令第98號)的規定財務部)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開展代理記賬業務,接受自貿區。地方財政部門(分別為湖里區和海滄區財政部門)的管理。保稅區內企業按照《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8號)有關規定取得代理記賬許可證的,其證件仍然有效。
三、具體措施
(一)告知承諾。具備從業條件(包括企業合法設立,專職從業人員不少于3人,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具有會計師或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從事過會計工作)不少于3年且是專職從業人員,有健全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申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機構履行通知承諾。申請機關可以自愿選擇以通知承諾的形式取得相應的行政許可,各區級財政部門五次告知審批條件和所需材料。審查后,當場作出批準決定。
(二)直接取消審批項目。自貿區直接取消代理記賬資格行政審批后,在自貿區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企業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應當包括代理記賬的相關內容,并符合具有《代理記賬管理辦法》(金融部令第98號申請代理記賬資格的機構)應當具備的條件,可以直接接受其他單位的委托從事代理記賬業務。
湖里區、海滄區財政部門要健全審計與管理銜接機制,積極對接湖里區、海滄區市場監管、稅務監管等監管部門,掌握營業執照,從事代理記賬業務。針對企業情況,指導和督促代理記賬機構完成年度備案工作,并將其納入實踐檢查,加強監督管理。
四。日常監督
(一)強化監管責任。各區級財政部門要落實放管結合、放管并舉的要求,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實施代理記賬資格行政審批告知承諾改革的,按照“誰審批、誰監督”的原則,由作出審批決定的區級財政部門負責對被許可人進行監督。依法經營企業,不予查處。商業行為。在自貿區取消代理記賬資格行政審批后,按照“誰主管、誰監督”的原則,原湖里區財政部門和海滄區財政部門負責自貿試驗區代理記賬機構的審批,依法履行。監管責任。
(2)找出監督對象的根據。各區級財政部門要積極探索“證照分離”改革新形勢下簿記業聯合監管新模式,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手段,推動跨部門監管。監管信息互聯互通,實時監管行業動態,充分利用市場監管、稅務監管等監管部門共享推送企業工商登記信息、納稅申報信息等,及時了解當地簿記機構(包括在保稅區注冊的從事記賬業務的公司,下同)將公司相關情況全面納入日常監管范圍,做到“一戶不漏、精準管控”。
(三)加強監管。區級財政部門通過全覆蓋核查、“雙隨機、一公開”日常檢查、重點專項檢查等方式,加強對納入監管范圍的代理記賬機構的監督管理。
1.加強對履行通知承諾的企業承諾內容的核查。行政許可頒發后兩個月內,對以通知承諾方式取得代理記賬資格的企業,對承諾內容的真實性進行全覆蓋核查。確保做到“全覆蓋,無死角”。企業在核查過程中發現虛假承諾或者嚴重失實承諾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改正后不履行承諾的,按照《代理會計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8號)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2.加強對代理記賬機構執業質量的檢查。各區級財政部門要組織開展本地區每年代理客戶300家(含300家)以上的大型代理記賬機構實踐。專項質檢,同時按照不少于10人的抽檢比例,每年對區內一般規模代理記賬機構組織“雙隨機、一公開”實踐質檢。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反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造成委托人會計核算混亂,損害國家和委托人利益的行為,要依法嚴肅處理。
三、各區級財政部門負責匯總通過告知承諾等方式取得行政許可的代理記賬機構數量、承諾真實性驗證結果等(見附件1),每月30日前報市財政局會計處匯總,上報省財政廳。區級財政部門應當匯總本地區記賬機構的執業質量檢查情況,并于每年12月1日前報市財政局會計辦公室。
(四)建立誠信管理體系。加強對本地區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信用監督和信息披露,對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有虛假承諾、違反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規定等嚴重失信行為進行記錄。會計系統。會計領域的不誠實記錄。
(五)加強年度備案管理。區級財政部門要認真組織代辦記賬機構網上年度備案工作,加強對備案信息真實性、規范性、完整性的審核,對未按規定及時備案的,備案材料符合要求的不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繼續符合代理記賬資格的,按照《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8號)等有關規定處理。各區級財政部門應在每年4月30日前完成本地區代理記賬機構的年度備案,并將備案資料報市財政局會計辦公室。
(六)引導行業協會充分發揮自律職能。市財政部門將加強對廈門市簿記行業協會的工作指導,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行業執業標準制定、內控建設、誠信體系建設、競爭機制建設、行業協會將切實提高自律管理水平,更好地引導和服務全市簿記業健康發展。各區級財政部門要積極配合和支持市簿記行業協會的工作。
5.工作保障
(一)建立健全的工作機器系統。各區級財政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加強組織領導,細化職責分工,狠抓工作落實。積極與市場監管、稅務監管等監管部門溝通、協作、信息共享,形成有效監管合力,放開與管控并舉,扎實推進代理記賬資格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代理記賬行業發展活力。
(二)積極宣傳改革政策。各區級財政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載體,做好多種形式的改革政策宣傳解讀工作,提高公眾對“證照分離”改革的認識,回應社會關切及時,推動形成社會對改革的認同和支持。 ,參與改革的良好氛圍。
(三)創新工作方式,加強總結考核。各區級財政部門要密切跟蹤轄區改革進展,落實改革任務,創新工作方式方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經驗做法。關于雙創、促進經濟發展取得的成果,各區級財政部門要于2022年5月15日前向市財政局會計處報告改革進展情況和典型經驗做法。
湖里區、海滄區財政部門要認真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8號)對自由貿易臨時調整的適用情況區。 ),涉及對代理記賬資格行政許可部分規定的中期評價,形成中期評價報告(報告內容及要求見附件2),報會計部2022年5月15日前市財政局辦公室。
附件:1、代理記賬機構監管形式(告知方式和承諾方式)
2、代理記賬行業中期評價報告(模板)
廈門市財政局辦公室
2022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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