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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09: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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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一般遵循以下流程:
申請人需要確定自身經營場所是否屬于需要辦理衛生許可證的公共場所范疇。根據相關規定,像賓館、飯館、招待所、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影劇院、錄像廳(室)、游藝廳(室)、舞廳、音樂廳等都在受理范圍之內。
然后,申請人要準備齊全相關的申請材料(材料內容后續詳細說明),并按照要求填寫上海市公共場所衛生行政許可申請表(新證)等表格。如果是通過“一網通辦”平臺提出申請,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疾控行政部門)會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辦理。
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疾控行政部門)受理行政許可申請時,會出具加蓋本行政機關專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文書。受理后,會指派2名以上(含2名)工作人員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和經營場所現場進行審查。在審查過程中,工作人員會對公共場所的各項衛生相關情況進行檢查,例如場所的衛生設施配備、布局是否合理等。
經審查符合要求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疾控行政部門)會依法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并向申請人頒發加蓋本行政機關印章的衛生許可證;如果審查不符合要求,會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
如果申請人選擇告知承諾方式申請公共場所衛生行政許可,應當在提出行政許可申請時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疾控行政部門)提交相關材料,包括上海市公共場所衛生行政許可申請表(新證)等材料,同時提交上海市公共場所衛生行政許可告知承諾書(新證)。對于這種告知承諾方式申請,若申請事項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疾控行政部門)應當當場受理行政許可申請。采用告知承諾方式取得衛生許可證的申請人應當在取得衛生許可證后兩個月內,按照告知承諾書約定的期限提交其他相關材料。
上海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服務要求是基于保障公眾健康、符合相關衛生標準等多方面因素制定的。
適用場所范圍
衛生標準要求
空氣、微小氣候方面:公共場所內的空氣要清新,溫度、濕度、風速等微小氣候條件要適宜。例如,在夏季,室內空調溫度不能過低或過高,要保持在一個舒適且符合衛生健康要求的范圍內;冬季室內的取暖設備也要保證室內溫度適宜,同時要注意通風換氣,防止空氣污濁。
水質要求:對于提供飲用水或者涉及用水的公共場所,如公共浴室、游泳場(館)等,水質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這就要求有相應的水質檢測和凈化設備,定期對水質進行檢測,確保水中的微生物、化學物質等指標在安全范圍內。
采光、照明要求:場所內的采光和照明要充足且合理。例如,圖書館的閱讀區域要有足夠的自然采光或者合適的人工照明,以保護讀者的視力;商場的照明要明亮且分布均勻,既方便顧客購物,又不會造成視覺疲勞。
噪音控制:要控制在合理范圍內,像娛樂場所不能產生過高的噪音影響周邊居民的生活,同時也要保證場所內顧客的舒適度,避免噪音對顧客的聽力等造成損害。
顧客用具和衛生設施:顧客直接接觸的用具,如賓館的毛巾、浴巾,理發店的剪刀、梳子等都要進行嚴格的消毒處理。衛生設施方面,公共場所的衛生間要保持清潔、無異味,有足夠的洗手設施并且提供清潔用品等。
人員健康要求
基本主體證明材料
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這是證明申請人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重要文件。營業執照包含了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基本信息,如名稱、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是辦理衛生許可證的基礎材料之一。
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身份證明:用于確認申請辦理衛生許可證的主體責任人的身份信息,確保辦理過程中的責任明確。
場所相關材料
公共場所地址方位示意圖、平面圖和衛生設施平面布局圖:地址方位示意圖能夠明確經營場所的地理位置,方便衛生監管部門進行定位和管理。平面圖和衛生設施平面布局圖則可以直觀地展示場所內部的結構布局,包括各個功能區域的劃分、衛生設施(如衛生間、洗手池、消毒間等)的位置等,有助于衛生部門評估場所的衛生條件是否符合要求。
主要衛生設備和設施的目錄清單:詳細列出場所內的主要衛生設備和設施,如空氣凈化設備、消毒設備、通風設備等。這有助于衛生部門了解場所是否具備必要的衛生保障設備,以及設備的種類和數量是否滿足經營規模和衛生標準的要求。
衛生檢測與評價報告
管理制度材料
一般審批時間
特殊情況的時間規定
告知承諾方式:如果申請人選擇告知承諾方式申請公共場所衛生行政許可,申請事項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疾控行政部門)應當當場受理行政許可申請。采用告知承諾方式取得衛生許可證的申請人應當在取得衛生許可證后兩個月內,按照告知承諾書約定的期限提交相關材料(如公共場所衛生檢測報告等)。這種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審批流程,提高了辦事效率,但申請人需要在后續按照承諾履行相應的義務。
變更申請:當公共場所的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發生改變時,經營者應當向原發證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疾控行政部門)提交上海市公共場所衛生行政許可申請表(變更)。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疾控行政部門)受理變更申請后,應當及時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變更的決定。
延續申請:經營者需要延續衛生許可證有效期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內至30日前向原發證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疾控行政部門)提出延續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如上海市公共場所衛生行政許可申請表(延續)和公共場所衛生行政許可告知承諾書(延續)等。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疾控行政部門)會指派2名以上(含2名)工作人員對申請材料和經營場所現場進行審查,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
《上海市公共場所衛生行政許可管理辦法》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該條例適用于多種公共場所,包括賓館、飯館、旅店、招待所、車馬店、咖啡館、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影劇院、錄像廳(室)、游藝廳(室)、舞廳、音樂廳、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公園、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商場(店)、書店、候診室、候車(機、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等。條例規定了公共場所的衛生標準和要求,如空氣、微小氣候(濕度、溫度、風速)、水質、采光、照明、噪音、顧客用具和衛生設施等應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同時,對公共場所的衛生管理、衛生監督、罰則等方面都做了規定。例如,公共場所的主管部門應當建立衛生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衛生管理人員;經營單位應當負責所經營的公共場所的衛生管理,建立衛生責任制度,對本單位的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的培訓和考核工作;衛生防疫機構對公共場所進行衛生監測和衛生技術指導,監督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等。如果有單位或個人違反條例規定,如衛生質量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而繼續營業、未獲得“健康合格證”而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等行為,衛生防疫機構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停業整頓、吊銷“衛生許可證”等行政處罰。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2017年修訂)進一步細化了《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對公共場所的衛生管理、衛生監督等方面的操作細節進行了補充和明確,為上海市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管理提供了更具體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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