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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9: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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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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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經營許可的實施主體是西寧市城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本行政許可適用于本級行政部門監督管理的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及單位食堂的食品經營許可(新辦、變更、延續、注銷、補辦)事項申請。
- 辦理對象包括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以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等申辦單位食堂,以機關或者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會團體登記證或者營業執照等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根據不同的辦理事項,需要提交相應的材料:
新辦
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系統自動生成)
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申請人提供)
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申請人提供)
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申請人提供)
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申請人提供)
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申請人提供)
變更
食品經營許可變更申請書(系統自動生成)
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申請人提供)
與變更食品經營許可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申請人提供)
延續
食品經營許可延續申請書(系統自動生成)
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申請人提供)
與延續食品經營許可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申請人提供)
注銷
食品經營許可注銷申請書(系統自動生成)
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申請人提供)
與注銷食品經營許可有關的其他材料(申請人提供)
補辦
食品經營許可證補辦申請書(系統自動生成)
食品經營許可證遺失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在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網站或者其他縣級以上主要媒體上刊登遺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經營許可證損壞的,應當提交損壞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原件(申請人提供)
辦理地點為西寧市市民中心 B 館(城中區政務服務大廳)10 - 12 號窗口。
辦理時間為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 - 12:00,下午 13:00 - 17:00。
法定辦結時限:自受理申請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 10 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承諾辦結時限:自受理申請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材料審查和現場核查符合要求)。根據申請材料審查和現場核查等情況,對符合條件的,作出準予經營許可的決定,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食品經營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及時作出不予許可的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
紙質食品經營許可證:現場領取。
電子食品經營許可證:系統中下載。
咨詢電話:0971 - 6516628
投訴電話:0971 - 8243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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