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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9: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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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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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規定,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包含酒精類飲品經營)的流程如下:
準備申請材料
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這是申請的基本文件,需要詳細填寫申請人信息、經營場所信息、申請經營的項目等內容。例如,要明確注明是酒精類飲品的銷售或經營等相關信息。
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證明申請人具有合法的經營主體資格。如果營業執照等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能夠實現網上核驗的,在部分地區可能不需要提供復印件,但具體要依據當地規定。
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經營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如適用):對于酒精經營來說,可能涉及到儲存設備(如酒柜等)、銷售區域的布局等。如果是餐飲服務中涉及酒精飲品,還需要有相關的操作流程,如酒品的服務流程等。如果是僅從事食品經營管理的食品經營者,可以不提供主要設備設施、經營布局材料;僅從事食品銷售類經營項目的不需要提供操作流程。
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目錄清單:在酒精經營中,進貨查驗記錄對于確保酒精合法合規非常重要,例如要記錄酒精的供應商信息、進貨日期、批次等。同時,也要有應對可能的食品安全事故(如酒精中毒等情況的應急處置預案)的相關制度。
若利用自動設備從事食品經營(如自動售酒機等情況),申請人應當提交每臺設備的具體放置地點、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展示方法、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方案等材料:如果有這種特殊的經營方式,這些材料有助于監管部門對自動設備經營的監管,確保食品安全和合規經營。
申請人委托代理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如果不是申請人親自辦理,需要提供這些文件以證明代理人的代理資格。
提交申請
受理與審查
受理: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如果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應當即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如果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職權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如果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如果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當場告知的,應當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的,應當收取申請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請材料的憑據。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如果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材料的,應當受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并出具受理通知書。
審查: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當進行現場核查。僅申請預包裝食品銷售(不含冷藏冷凍食品)的,以及食品經營許可變更不改變設施和布局的,可以不進行現場核查。現場核查應當由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員進行,核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核查人員應當出示有效證件,填寫食品經營許可現場核查表,制作現場核查記錄,經申請人核對無誤后,由核查人員和申請人在核查表和記錄上簽名或者蓋章。申請人拒絕簽名或者蓋章的,核查人員應當注明情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委托下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受理的食品經營許可申請進行現場核查。核查人員應當自接受現場核查任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經營場所的現場核查。
決定與發證
適用范圍規定
經營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分類規定
主體業態: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分為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集中用餐單位食堂等。如果是專門銷售酒精類飲品的商家屬于食品銷售經營者;如果是餐廳、酒吧等提供餐飲服務同時有酒精飲品銷售的屬于餐飲服務經營者。如果是單位食堂等集中用餐場所提供酒精飲品(這種情況相對較少且可能受到內部管理規定限制)也屬于相應的主體業態范疇。并且,食品經營者從事食品批發銷售、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的,利用自動設備從事食品經營的,或者學校、托幼機構食堂等情況,應當在主體業態后以括號標注。
經營項目:食品經營項目分為食品銷售、餐飲服務、食品經營管理三類。酒精類飲品的銷售屬于食品銷售項目中的一部分。在餐飲服務中,酒精飲品的提供也是餐飲服務的一部分內容。如果涉及到連鎖經營等食品經營管理情況,并且包含酒精類飲品的經營管理,也需要遵循相關規定。例如,連鎖酒吧的經營管理就需要在相應的經營項目框架內進行規范。
展銷會相關規定
網絡經營規定
場所條件
與污染源的距離要求:具有與經營的酒精類飲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如果有調配等情況)和食品加工(如酒吧中的調酒等情況)、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例如,酒精儲存場所不能靠近明火源、化學品儲存區等,以防止火災、爆炸等安全事故以及可能的污染風險。
場所布局合理性:如果是同時經營多種食品和酒精飲品的場所,要有合理的布局,防止待加工食品(如果有食品加工情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例如,在酒吧中,酒杯的存放和清洗區域要與食品擺放區域分開,避免酒杯清洗殘留的清潔劑等污染食品。
設備設施條件
基本設備設施:具有與經營的酒精類飲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如酒杯消毒設備等)、更衣(如果有員工更衣室等情況)、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酒精儲存場所需要良好的通風條件,防止酒精揮發積聚)、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例如,酒吧需要有專門的垃圾存放區域,并且要及時清理,防止異味和細菌滋生影響酒精飲品的經營環境。
特殊設備(如適用):如果是利用自動設備從事酒精類飲品經營(如自動售酒機),需要滿足相關設備的要求,如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展示方法、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方案等材料的提交等要求。
人員與制度條件
人員要求: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這些人員需要具備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例如能夠識別酒精類飲品的質量問題、了解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等。對于從事酒精類飲品銷售或服務的從業人員,可能還需要進行相關的培訓,如酒精類飲品的正確儲存、服務禮儀等方面的培訓。
制度要求:要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對酒精類飲品的進貨、儲存、銷售等環節進行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確保員工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等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疾病;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詳細記錄酒精類飲品的進貨、日期、批次、數量等信息;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制度,制定應對酒精中毒等可能的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方案等。
材料完整性與真實性審查
完整性:如前所述,申請食品經營許可需要提交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經營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如適用)、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目錄清單等材料。如果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當場告知的,應當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的,應當收取申請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請材料的憑據。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真實性:申請人應當如實向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交有關材料并反映真實情況,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名或者蓋章。符合法律規定的可靠電子簽名、電子印章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發現申請材料存在虛假信息,將不會通過審批,并且可能面臨相應的處罰。
場所與設備設施審查
場所審查:如果需要進行現場核查,會對經營場所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場所是否與申請材料中描述的一致,是否符合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的要求,場所的布局是否合理,是否能夠防止待加工食品(如果有加工情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等。例如,對于酒精儲存場所,要檢查其通風、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儲存條件是否符合相關標準。
設備設施審查:核查是否具有與經營的酒精類飲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如消毒設備、通風設備等是否正常運行,是否滿足經營需求。對于特殊設備(如自動售酒機等),要檢查其是否符合相關的產品合格證明要求,放置地點是否合適等。如果是餐飲服務場所提供酒精飲品,還要檢查酒杯等器具的清洗消毒設備是否符合衛生標準等。
人員與制度審查
人員審查:審查是否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并且這些人員是否具備相應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例如,可能會檢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參加過相關培訓,是否了解酒精類飲品的食品安全管理要點等。同時,也會審查從業人員是否符合健康管理要求,如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證等。
制度審查:對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進行審查。檢查這些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具有可操作性。例如,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是否詳細記錄了酒精類飲品的進貨、日期、批次等關鍵信息,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制度是否明確了應急處理的流程和責任人員等。
有效期時長
有效期內的要求
變更
變更情形與要求:如果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許可事項發生變化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在變化后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經營許可。例如,如果酒吧的名稱發生了變更,或者增加了新的酒精類飲品品牌或種類,或者改變了經營場所的布局等情況,都需要進行變更申請。申請變更食品經營許可時,應當提交食品經營許可變更申請書、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與變更食品經營許可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如果是經營場所發生變化的,應當重新申請食品經營許可;外設倉庫地址發生變化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在變化后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變更流程:變更申請的流程與初次申請類似,需要向原發證部門提交相關材料,原發證部門會對變更申請進行審查。如果變更不涉及實質內容的改變(如僅名稱變更且其他經營條件不變),審查可能相對簡單;如果涉及到經營場所布局、經營范圍等重大變更,可能需要進行現場核查等審查程序,以確保變更后的經營仍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續期
續期申請時間:食品經營者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食品經營許可(包括酒精類飲品經營)的有效期的,應當在該食品經營許可有效期屆滿30個工作日前,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例如,那么經營者應當在2025年8月中旬(考慮到工作日的計算)之前提出續期申請。
續期申請材料與審查:申請延續食品經營許可時,應當提交食品經營許可延續申請書、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與延續食品經營許可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原發證部門會對續期申請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在有效期內是否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經營條件是否仍然符合要求(如場所、設備設施、人員、制度等方面)等。如果審查通過,將頒發新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延續經營資格;如果審查不通過,將作出不予許可的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同時告知申請人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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