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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9: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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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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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沒有環保許可證會帶來一系列嚴重的后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未取得環保許可證排放污染物的企業,將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1998 年 11 月施行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條和 2017 年 10 月施行的修訂版第十九條規定,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
同時,排污許可證是對企業實際排污行為的許可,而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試生產行為是發生在竣工驗收之前的。所以需要試生產的企業,不能等到驗收之后才申請許可證。
生產企業沒有環保許可證不僅面臨法律的嚴厲處罰,還會對環境造成嚴重破壞,影響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辦理生產企業環保許可證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
依法需要填報排污登記表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進行排污登記。
根據污染物產生量、排放量、對環境的影響程度等因素,對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簡化管理和排污登記管理。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簡化管理的排污單位具體范圍,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規定執行。實行排污登記管理的排污登記單位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制定并公布。
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排污許可的統一監督管理。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排污許可的監督管理。
具體的申請流程如下:
申請和受理:企業生產列入目錄的產品,向其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三份。
營業執照復印件三份。
生產許可證證書復印件三份(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重新提出申請的企業)。
產品實施細則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收到企業申請后,對申請材料符合實施細則要求的,準予受理,并自收到企業申請之日起 5 日內向企業發送《行政許可申請受理決定書》;對申請材料不符合本實施細則要求且可以通過補正達到要求的,應當當場或者在 5 日內向企業發送《行政許可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生產企業申請環保許可證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排污許可證申請表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排污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信息。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批準文件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材料。
按照污染物排放口、主要生產設施或者車間、廠界申請的污染物排放種類、排放濃度和排放量,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和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
污染防治設施、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數量,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自行監測方案等信息。
主要生產設施、主要產品及產能、主要原輔材料、產生和排放污染物環節等信息,及其是否涉及商業秘密等不宜公開情形的情況說明。
企業取得生產許可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有與擬從事的生產活動相適應的營業執照。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驗檢疫手段。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
有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產品符合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落后工藝、高耗能、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法律、行政法規有其他規定的,還應當符合其規定。
以下是一些未取得環保許可證的生產企業處罰案例:
大連某刀劍制造有限公司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案:2024 年 5 月,大連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位于旅順口區的大連某刀劍制造有限公司進行檢查,該公司主要從事模具制造。現場檢查時,企業正在生產。根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該企業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但未取得。
珊西五金工藝(肇慶)有限公司未落實排污許可證案:2021 年 8 月 19 日,肇慶市生態環境局及懷集分局執法人員對珊西五金工藝(肇慶)有限公司進行了排污許可證落實情況專項“雙隨機”檢查發現,該公司主要從事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產品為馬達外殼,于 2020 年 6 月 25 日取得肇慶市生態環境局核發的排污許可證,但未按照許可證要求落實相關措施。
為了確保生產企業環保許可證制度的有效實施,建立了相應的監管機制。
深入開展生態環境法律法規標準、政策措施的宣傳解讀,推動企業建設環境宣教基地,持續推進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加強企業環境治理先進技術交流培訓,幫助企業及時了解和掌握國家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和生態環境治理技術方向。
同時,生態環境部研究制定了《“十四五”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污許可工作實施方案》,健全以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為主體的源頭預防體系,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還制定了《環評與排污許可監管行動計劃(2021-2023 年)》,加強環評與排污許可監管,著力解決環評與排污許可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充分發揮環評制度源頭預防和排污許可固定污染源核心管理制度優勢。
并且,隨著排污許可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排污單位的主體責任也逐漸明晰,《排污許可管理辦法》的修訂,、自行監測、臺賬記錄、執行報告、信息公開的五項主體責任,壓實企業環保責任,推動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有效監管。
要構建好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推動排污許可制度與環境影響評價、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環境統計、環境執法等相關制度全聯動,覆蓋排污許可管理全要素,貫穿固定污染源監管全周期,以更完善的制度保障高水平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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