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切換城市]
歡迎來到好順佳財稅法一站式服務平臺!
好順佳集團
2024-10-22 17:57:23
3743
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無資質、有風險、早辦理、早安心,企業資質就是一把保護傘。好順佳十年資質許可辦理經驗,辦理不成功不收費! 點擊咨詢
路邊擺攤銷售食品通常是需要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即使是路邊攤這種經營形式,也不例外。
不同地區對于路邊擺攤食品許可證的要求可能會有所差異。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食品經營主體業態、經營項目和食品安全風險狀況等,結合食品安全風險管理實際,確定本行政區域內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權限。
例如,有的地方辦理流動攤販工商備案制,有的地方需要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健康證。具體情況請咨詢屬地行政審批部門。
如果擺攤僅銷售預包裝食品或食用農產品,可能不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但需要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備案。
路邊擺攤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一般需要以下步驟:
取得相關營業執照。在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前,應先取得營業執照,這是開展經營活動的基本證件。
準備申請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需提交以下材料:
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將準備好的申請材料提交至縣級以上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部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可能對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
等待審核結果。
未辦理食品許可證而進行路邊擺攤經營食品的行為,將面臨相應的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若違反,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經營的食品、物品,并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登記部門吊銷食品攤販登記卡。
以下是一些與路邊擺攤食品許可證相關的案例:
2022年5月,公益訴訟起訴人發現某市多所學校周邊存在流動食品攤販在未辦理健康證、未進行食品攤販登記的情況下,于上下學時段在未劃定食品攤販經營區域內向未成年在校學生銷售食品,違法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遂向屬地管轄的某街道辦事處發出《檢察建議書》。該街道辦事處收到檢察建議后進行了一定整改,設立了流動攤販疏導點,進行了現場巡查,但未劃定設攤區域,未進行食品攤販登記備案。公益訴訟起訴人跟進調查認為該街道辦事處未全面依法履行職責,食品安全隱患持續存在,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 上一篇:路燈桿生產許可證辦理流程
下一篇:路運輸許可證不掛車 >
您的申請我們已經收到!
專屬顧問會盡快與您聯系,請保持電話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