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切換城市]
歡迎來到好順佳財稅法一站式服務平臺!
好順佳集團
2024-10-15 08:51:25
5186
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無資質、有風險、早辦理、早安心,企業資質就是一把保護傘。好順佳十年資質許可辦理經驗,辦理不成功不收費! 點擊咨詢
辦理湖北省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大致需要以下步驟:
營業執照辦好10天后,“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在此平臺上進行注冊并填報旅行社設立許可相關申請資料(等10天后再辦,主要是等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登記信息推送至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否則信息未推送不能辦理)。
申請人向區 (市)縣)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向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相應窗口提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旅游管理組織審核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資料,審核其資質,最終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申請人在市政務服務中心相應窗口領取同意設立旅行社的批文以及《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或不設立旅行社的批文。
申請人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國家旅游局指定銀行開設質量保證金專業賬戶,存入質量保證金20萬元,存款期限不少于1年,或提供提供額度不少于20萬元的銀行擔保,銀行擔保期限不少于1年。
需要注意的是,申報材料由原來的8件精簡為5件,審批時限由5個工作日縮減到“當場辦”、“立等可取”。許可證還可通過EMS郵寄給申請人,全程實施“網上辦”和“寄遞辦”的不見面審批服務,極大方便了旅游企業辦事創業,使文旅行業營商環境優化再上新臺階。
申請湖北省旅行社經營許可證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取得企業法人資格,且注冊資本不少于30萬元。
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出資人或旅行社擁有產權,或者租用且租期從提交完整申請資料之日起不少于1年的營業用房,能夠滿足業務經營的需要。
關于湖北省旅行社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存在不同的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旅行社應當在許可證到期前的三個月內,持許可證到原頒證機關換發。許可證損壞或遺失,旅行社應當到原頒證機關申請換發或補發。
另一種觀點認為,根據《旅行社條例》規定,只要符合法規的規定,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沒有有效期。
在監管方面,主要有以下要求:
武漢市文化和旅游局印發了《武漢市旅行社設立許可告知承諾制實施細則 (2024年修訂)》,旨在優化行政審批程序,完善監管方式,提高行政效率。
專門制定下發《旅行社領證后應履行相關義務提示》下發申請人,便利企業盡快熟悉和辦理相關事宜。
統一規范對于不履行告知承諾制旅行社撤銷行政許可的流程,并相應地制定了一系列措施。
以下是一些湖北省旅行社經營許可證被吊銷的情況:
當事人湖北省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咸寧市咸安區文化和旅游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給予當事人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黃石市文化和旅游局執法人員對湖北某假日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開展日常檢查,發現該公司有若干份關于湖北蘄春李時珍紀念館的旅游產品宣傳單,印有該公司品牌標志。后經查實,該旅游產品宣傳單由該公司徐某某設計制作,并對外進行招徠咨詢,開展相關業務。當事人徐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黃石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當事人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積極發揮“訴轉案”工作機制,對旅游投訴中符合立案條件的及時立案查處,將1家被吊銷許可證的旅行社依法依規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形成示范震懾作用。
2017年,全省共對旅行社做出行政處罰28起。其中,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有3起,停業整頓的有3起,罰款和沒收違法所得二項合并處罰的有8起,罰款的有14起,罰款和沒收違法所得金額共計545149元。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廳現公布本省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不合理低價游”的六大指導案例。旨在提醒廣大旅游從業者須守法經營;廣大旅游消費者,要選擇合法正規旅行社,審慎甄別不合理的低價旅游產品,以更好地保障自身安全和合法權益。
省旅游委發布2017年湖北省旅游行政處罰案件28起,其中,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3起,停業整頓3起,罰款和沒收違法所得二項合并處罰8起,罰款14起,罰款和沒收違法所得金額共54萬多元。
< 上一篇:湖北省建筑勞務資質登陸
下一篇:湖北藝術培訓申請辦學許可證 >
您的申請我們已經收到!
專屬顧問會盡快與您聯系,請保持電話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