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切換城市]
歡迎來到好順佳財稅法一站式服務平臺!
好順佳集團
2024-10-15 08:49:07
2610
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無資質、有風險、早辦理、早安心,企業資質就是一把保護傘。好順佳十年資質許可辦理經驗,辦理不成功不收費! 點擊咨詢
出口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辦理部門通常是各隸屬海關負責綜合業務、口岸查驗工作的部門。
海關是國家的進出關境監督管理機關,負責監管進出口貨物、旅客行李物品、郵遞物品等的通關,以及征收關稅和其他稅費、查緝走私等工作。在出口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辦理過程中,海關會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對申請企業的資質、條件、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等進行審核和監管。
出口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辦理流程大致如下:
出口前申請: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其代理人持合同、發票、裝箱單、出廠合格證明、出口食品加工原料供貨證明文件等必要的憑證向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所在地或組貨地的隸屬海關申請。申請時,應當將所出口的食品按照品名、規格、數/重量、生產日期逐一申報。
現場檢驗檢疫:
現場查驗:隸屬海關根據系統“檢驗要求”,對不需要查驗和送檢的貨物,直接實施綜合評定;需查驗的,實施現場查驗,內容包括貨證相符情況、產品感官性狀、產品包裝、數重量及運輸工具、集裝箱或存放場所的衛生狀況等。
抽樣檢驗:根據系統“檢驗要求”,隸屬海關對抽中查驗送檢的貨物,在現場查驗時抽取樣品,并送實驗室檢測。
綜合評定:隸屬海關對申請出口食品的相關信息進行審核,根據異常情況、風險預警、出口備案、企業核查等信息,結合抽樣檢驗、風險監測、現場查驗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定。
經評定合格的,形成電子底賬數據,向企業反饋電子底賬單號,符合要求的按規定簽發檢驗檢疫證書。
經評定不合格的,簽發不合格通知單,不準出口。
簽發證書:隸屬海關工作人員負責擬制證稿,經審核后出具證書。
復驗:申請人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作出檢驗結果的主管海關或者其上一級海關申請復驗,也可以向海關總署申請復驗,按照《進出口商品復驗辦法》(海關總署第 240 號令修正),受理復驗的海關或者海關總署負責組織實施復驗。
在辦理過程中,申請人需要確保提供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并按照要求進行申報和配合海關的檢驗檢疫工作。同時,對于檢驗檢疫結果有異議的,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規定的程序申請復驗。
辦理出口食品經營許可證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報檢所需單證:報檢委托書、箱單、發票、合同、廠檢單、合格證等。
報關所需單證:報關委托書(電子委托)、箱單、發票、合同、申報要素、商檢電子底賬號,部分商品還需要提前辦理出口許可證。
國外清關所需單證:食品基本上都是需要產地證和衛生證的,其它證書例如品質證書、熏蒸消毒證明等,可以按照國外進口商的要求提前辦理。
申請人還需提供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申請表(要求填寫完整,加蓋公章,原件電子版)等。
申請人在準備材料時,應仔細核對各項單證的內容,確保信息準確無誤。同時,對于不同類型的食品和出口目的地的特殊要求,可能需要額外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出口食品應當依法由產地海關實施檢驗檢疫。海關總署根據便利對外貿易和出口食品檢驗檢疫工作需要,可以指定其他地點實施檢驗檢疫。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出口商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海關總署規定,向產地或者組貨地海關提出出口申報前監管申請。
這意味著辦理出口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地點有一定的靈活性,但通常以產地或組貨地海關為主。這種規定旨在提高檢驗檢疫的效率和便利性,同時保障出口食品的質量和安全。
具體的辦理地址可能因地區而異。一般來說,可以通過以下途徑獲取準確的辦理地址:
撥打 12360 海關服務熱線咨詢。
例如,在西寧地區,辦理地點如下:
網上辦理:中國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管理系統,或海關總署官網“互聯網+海關”板塊。
窗口辦理:各主管海關業務現場(西海海關:青海省西寧市城北區海湖大道 11 號;格爾木海關:青海省格爾木市八一中路 58 號;曹家堡機場海關:青海省海東市互助土族自治縣西寧曹家堡國際機場航空口岸聯檢綜合樓)。
您的申請我們已經收到!
專屬顧問會盡快與您聯系,請保持電話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