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公司出口資質的相關規定
企業要出口需要具備相應的資質。對外貿易進出口經營權分為多種類型,包括一般貿易進出口經營權、生產企業自營進出口經營權、科研院所和高新技術企業進出口經營權、商業、物資供銷合作社企業進出口經營權等。
- 一般貿易進出口經營權:為貿易公司,可經營或代理外經貿部門核準的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包括加工貿易、三來一補業務、對銷貿易和轉口貿易。
- 生產企業自營進出口權:為生產企業,可經營本企業或成員企業自產的產品商品出口及企業所需原料、設備、技術的進口業務(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包括加工貿易、三來一補業務。
- 科研或高新技術企業進出口經營權:為研究院所或高新技術企業,或經營本單位自產產品及技術的出口,代理出口將本單位自行研制開發的技術轉讓給其他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經營本單位科研或生產所需的原輔材料、技術、設備和零部件的進口(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口的商品除外)。
- 商業、物資、供銷合作社企業進出口經營資格:為商業、物資或供銷合作社企業,可經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的商品除外),包括加工貿易、三來一補業務、經營對銷貿易和轉口貿易。
申請這些資質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如一般貿易進出口經營權要求注冊資本(金)不低于 50 萬元人民幣,該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在 3 年內未曾擔任過被撤銷對外貿易經營許可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等。
申請流程方面,企業先要申請對外貿易運營者備案,先去工商局給破產執照做刪項(經營范圍須包含“貨物進出口”或“技術進出口”營業),然后去外經貿局外貿科進行備案。企業到外經貿局備案,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 網上提交打印的《對外貿易運營者備案登記表》。
- 變更后的破產執照復印件。
- 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個體工商戶可免交)。
- 個體工商戶須提交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財富公證證明(原件)。
- 外資企業先變更破產執照及核準證書,再提交經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文件(原件)。
取得《對外貿易運營者備案登記表》后,在一般開展外貿業務前,企業還需辦理手續如下:
- 到所在地海關心冊登記。
- 到所在地外匯局,取得核銷號碼。
- 省海關金關核心 ic 卡錄入。
- 省技監局網上認定蓋章。
- 所在地工商局、稅務局網上認定蓋章。
- 省海關金關核心開卡。
- 所在地外經貿局網 核蓋章。
- 所在地外匯管理局審批蓋章。
- 材料送回所在地海關審核認定。
- 海關 ic 卡開通利用。
- 企業將海關注冊登記書傳真到市外經貿局。
申請所需材料包括公司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章、法人章、報關專用章、公司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等。
借用公司出口資質的法律風險
借用公司出口資質是違法行為,會帶來一系列法律后果。具體包括:
- 會被相關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
- 情節嚴重的,該建筑施工企業會被吊銷資質證書。
- 如果該項承攬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借用資質的出借方建筑施工企業與使用本企業名義的單位或者個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例如,在建筑行業中,建筑施工企業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六十六條的規定,將受到相應的處罰。對因該項承攬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建筑施工企業與使用本企業名義的單位或者個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如何防范借用公司出口資質的違規行為
要防范借用公司出口資質的違規行為,需要從多個方面入手:
- 加強內部管理:公司應建立健全的資質管理制度,明確資質的使用范圍、審批流程和責任追究機制,加強對資質證書的保管和使用監督。
- 提高員工法律意識:通過培訓和宣傳,讓員工充分了解借用資質的違法性和嚴重后果,增強法律意識和合規意識。
- 嚴格合同審查:在與合作方簽訂合同時,要仔細審查合同條款,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防止出現借用資質的條款或暗示。
- 加強業務監督:對公司的業務活動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
- 建立舉報機制:鼓勵員工對發現的借用資質行為進行舉報,并對舉報人進行保護和獎勵。
借用公司出口資質的案例分析
以下是一個外貿企業假自營被稅務處罰,向委托方追償已退稅款敗訴的案例:
A 外貿公司與甲某控制的 B 制衣公司達成合作,由甲某借用 A 公司外貿資質將服裝銷售至外商。A 外貿公司收到外匯貨款、出口退稅款后,憑借 B 公司提供的報關單、提單以及增值稅專用發票,將外匯貨款、退稅款支付給 B 公司。后稅務機關以出口業務提供虛假備案單證為由,對 A 公司作出處理、處罰決定,對 A 公司提供虛假備案單證涉及的貨物追回已退稅款、未退稅款不予辦理,視同內銷征收增值稅。A 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 B 公司返還 A 公司被追繳的退稅款 80 余萬元。
- 本案民事判決認定雙方構成買賣合同關系,駁回 A 公司訴求。民事判決認定:本案中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系依據相關規定針對特定的行政相對人作出的,屬于行政法調整的范疇,而本案系民商事案件,A 公司沒有進一步提供雙方之間存在書面或口頭委托合同等證據佐證。
- 稅法上 A 公司構成假自營、真代理,追繳稅款、視同內銷征稅。根據財稅(2012)39 號文、國稅發(2006)24 號文規定,以下情形的出口業務不得申報出口退稅,已退稅款予以追繳,未退稅款不再辦理:
- 出口企業以自營名義出口,其出口業務實質上是由本企業及其投資的企業以外的其他經營者假借該出口企業名義操作完成。
- 出口企業與供貨方不僅簽訂《購銷合同》還另行簽訂《代理協議》的。
- 出口企業不承擔三個責任(不能收匯、不能退稅、貨物質量責任均與出口方無關,由供貨方承擔)的。
- 最高院曾有案例,委托方可以憑借代理協議向出口企業索要退稅款。在民爆公司與博創公司出口退稅糾紛審理一案中,民爆公司作為出口企業,代理博創公司的相關設備出口協議,與博創公司指定的供應方、外商分別簽訂購銷合同,收取代理費,退稅款均應在收到后返還給博創公司。最高院認為,雙方簽訂的《委托代理協議》有效,民爆公司作為出口方,收到的退稅款應當返還給博創公司。
- 本案出口企業反過來追償稅款得不到支持。法院實質上歸納了爭議焦點,即雙方之間構成委托代理關系還是買賣合同關系。法院的裁判依托于證據,從買賣合同關系的證據體系上是完整的,是客觀證據能夠證明的,如果要突破買賣合同關系,則 A 公司需要提交反證證明買賣合同是虛偽意思表示,真實意思表示是委托代理。從本案顯示的證據提交上來講,A 公司提交了稅務局的詢問筆錄、代理出口協議,法院之所以未認定為委托代理關系,推測還是 A 公司提交證據體系不完善,不足以推翻買賣合同關系所致。
- 出口企業應當對出口業務的各個環節盡到實質審核義務,防范騙取出口退稅風險。
公司出口資質的管理辦法
公司出口資質的管理需要遵循一定的辦法和規定:
- 明確資質管理的范圍:包括業務資質,如工程施工承包類資質、工程勘察設計類資質、系統集成資質、軟件開發類資質、對外工程承包、經營進出口業務類資質、產品生產許可以及市場準入類資質等;非業務資質,如體系認證類資質、企業資信類(信用等級、高新技術企業等)資質等。
- 規范資質管理的流程:對公司各類資質的申報(包括增項、升級、變更等)、認證備案、資質的年檢、復核、換證以及各類資質使用等方面進行規范管理。
- 強調各單位和部門的責任:公司所屬各單位、各部門應在公司發展戰略所確定的業務領域內,依據政府及相關機構的規定,積極籌劃積攢業績,謀劃取得符合本企業戰略定位、有利于企業持續經營、提高聲譽和信譽的各類資質。
對于一些特定行業的出口資質管理也有具體的規定,如二手車汽車、新能源車出口資質管理。企業每年年中根據商務部關于申報下一年度出口資質的通知要求,審核通過后即獲得下一年度的汽車出口資質。符合出口資質條件的生產企業,可根據自身所屬企業分類,授權出口經營企業(含企業集團所屬的進出口公司)出口本企業的產品;雙方須在授權約定中對出口產品的質量保證、售后服務等連帶法律責任予以明確。一類企業(可授權出口經營企業 7 家):境外售后維修服務網點達到 50 個;年出口(2011 年出口量或以 2012 年上半年所折算的全年出口量,下同)達到 10000 輛的乘用車、載貨車、低速汽車生產企業,年出口達到 2000 輛的大中型客車生產企業。二類企業(可授權出口經營企業 5 家):境外售后維修服務網點達到 10 個;且年出口達到 2000 輛的乘用車生產企業、年出口達到 1000 輛的大中型客車生產企業、年出口達到 5000 輛的載貨車、低速汽車生產企業。2014 年起,未建有境外售后維修服務網點的生產企業不得授權或自營出口。